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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
XCLW121970 农村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
一、对信用改革时期信贷风险构成与特点的基本认识1、政策风险仍将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组成
2、经营风险将成为信用社信贷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
3、操作风险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
4、市场风险将逐渐显现
二、当前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对农村信用社现有问题的几点解决意见1、坚持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遵循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这一目标。2、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
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4、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操作风险。5、建立风险监察机制,编织监督制约网络。6、建立风险追究机制,严格奖惩化险降比。7、建立风险追究机制,严格奖惩化险降比。8、正确处理信用社与地方政府的关系。9、政策上给予扶持。10、完善法律体系。11、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指导的监管力度。
内 容 摘 要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主要由政府政策风险、企业信用风险、信用社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构成,在改革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他们是:政策风险仍将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组成;经营风险将成为信用社信贷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风险管理面临较大困难;操作风险任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在改革时期更显突出;市场风险的因素也将逐渐显现也就是自然风险和价格风险。
近些年来,信用社积极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难以适应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贷风险管理观念滞后;信贷政策需要继续完善;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目前风险管理程序不科学、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综合上面原因,暂提出几点应对问题的看法: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操作风险;建立风险监察机制,编织监督制约网络;新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建立风险追究机制,严格奖惩化险降比……
农村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思考
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近些年的实践证明,一方面农村资金短缺,商业银行不愿投入,另一方面农村资金又大量外流,农业、农村、农民急切地呼唤着更好的农村金融服务。这对信用社的改革既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也为信用社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当前,信用社已进入改革攻坚阶段,信用社的风险管理特别是信贷风险管理正不断凸现出来。加强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确保信用社在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事关信用社改革的顺利进行,事关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对此作初步探讨。
一、对信用改革时期信贷风险构成与特点的基本认识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主要由政府政策风险、企业信用风险、信用社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构成,在改革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政策风险仍将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组成。目前信用社政策风险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增量贷款的政策风险下降。二是风险呈现区域多样化。三是存量贷款潜在的政策风险加速显现。由于历史和行政干预等原因,信用社结欠大量的村组集体贷款、乡镇企业贷款、行政干预等贷款,将使信用社存量贷款潜在的政策风险变为现实风险。四是随着各商业银行贷款普遍收紧,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为了追逐地方利益和局部利益,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和行政权力,对信用社的工作进行“强制干预”或“隐形干预”,干预信用社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企业或项目贷款。
(二)经营风险将成为信用社信贷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风险管理面临较大困难。一是风险集中度高,选择性差。二是经营管理、自然灾害风险比较大,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三是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借款人不原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之前,都存大较大的道德风险。信用社不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存量贷款难以收回;贷款支持,又缺少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处于两难境地。
(三)操作风险是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在改革时期更显突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操作风险界定为“因为内部流程、人力和系统的不足或者失误以及外部事件冲击所导致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的风险。”改革时期信用社的操作风险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存有缺陷,原来的信贷管理制度,将随着信用社改革而不断调整;二是一些新开办的贷款品种,缺乏有效的完善管理;三是计算机等新的技术手段的应用,对传统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产生了冲击。由于业务特殊性,这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完善缺乏现成的可以学习的答案,必将经过学习和摸索的过程,这意味着操作风险的加大。四是改革时期信用社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限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而形成的风险加大。
(四)市场风险将逐渐显现。农产品生产包含两个市场风险,一个是自然风险,另一个是价格风险,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徘徊不前,导致信用社隐含的农业贷款面临风险。同时,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场化的步伐逐步加快,银行竞争的加剧,加之国家宏观调控,这都同使信用社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二、当前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信用社积极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难以适应信用社改革时期信贷风险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贷风险管理观念滞后。由于信贷风险管理观念滞后,在干部职工中普遍存在对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缺乏现代信贷风险管理必须的技术手段,信用社信贷风险管理还没有从以实物管理为中心向以价值管理为中心的转移,没有形成与改革时期相适应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 (二)信贷政策需要继续完善。一是对于退出客户的信贷风险防范缺乏有效的政策措施。由于对贷款客户实行择优选贷,必然导致一部分农户及企业失去贷款资格,存量贷款风险突出。二是贷款政策特别是支农贷款政策在操作中存在困难。三是贷信贷产品单一,没有形成与农业的产业特点和县域经济发展多样化相适应的信贷产品。 (三)风险识别机制不健全。一是目前信用社贷款分类方法不能全面反映贷款风险情况。二是没有建立起适用于贷户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难以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行业风险分析不足。在对农业产业发展状况、经济周期、经济规律的分析上还不够,预警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四是信贷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比较落后,当前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仍然停留在以定性分析为主的阶段,定量分析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 (四)目前风险管理程序不科学、责任不明确。一是贷款审批约束机制不强。各个岗位在管理上具有从属关系,没有专门的贷款风险控制与管理部门,审贷分离在执行中大打折扣。二是贷款风险管理责任不明确。由于授权制度还不完善,加之审贷分离原则落实不到位,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职责、权限还比较模糊,有关人员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激励机制弱化。 (五)缺乏公平竞争的合理环境。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无论在结算渠道,服务手段,管理体制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同时农村信用社还承担为“三农”服务的重担,具有政策性,服务性的经营活动,1992年--1995年,为稳定货币市场,国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办理保值储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保值贴补率由国家财政不同程度的补贴,而农村信用社由与商业银行性质的不同,保值贴补息完全由自己承担,仅此一项农村信用社就承受200多万巨额损失。 (六)金融监管不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首先人民银行对农村合作金融的市场准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制度不完善。在农村信用社市场准入方面人民银行、政府部门至上而下强制接收基金会、城市信用社,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是本来就举步履艰的农村信用社不堪重负,雪上加霜。其次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非现场监管不及时,现场监管力度不够,发现问题查处不严,没有起到监管的真正目的和效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金融监管不力的又一因素。
三、对农村信用社现有问题的几点解决意见
(一)坚持按合作制的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遵循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这一目标。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社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形成农村信用社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自担风险的经营主体和金融市场竞争的主体,更好的为“三农”服务。提高风险识别预测水平,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一是改进贷款发放类办法,建立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对政策风险进行明确的区分,使分类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信贷风险的状况和成因,为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农户、种养殖大户、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四个层次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三是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它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进行财务风险预警提示、市场风险预警提示、行为风险预警提示和其他风险预警提示,提示贷款社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二)建立风险抗衡机制,提高贷款抗险能力。 一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实行资产负债比例,以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最高存贷比例不得超过75%,同时还要通过确定和具体量化考核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流动比率、投资比率和不良贷款占比等指标制约信用社的资产规模、结构风险程度等。 二是实行存贷挂钩,借款单位申请贷款时,要首先将自筹措资金存入信用社一定比例后,再可对其发放贷款,以实行借贷双方的相互制约。 三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信用社贷款期限要符合借款人的生产或经营周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根据贷款农户所种植的农产品的成长、销售周期合理确定其贷款期限,个体工商户贷款可以贷款日到销售淡季这段时间作为贷款期限,企业贷款可根据其产品加工、销售周期和流动资金周转率来合理确定期限。对内部职工贷款或职工担保贷款可根据其等级和对信用社贡献大小来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对工作能力强,有信贷工作经验的优秀员工可适当给予优惠条件。贷款期限设定还要根据负债业务结构确定,信用社的存款大部分是定期存款,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可以适当地增加中长期贷款业务,并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政策,建立长期稳固的收息基地。 四是合理确定贷款计划,联社可根据各社对借款户的授信之和上浮20%来确定信用社的信贷计划,鼓励信用社积极培植优质黄金客户,坚决防止信用社发放跨社贷款。 五是建立统一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机制。评判客户授信等级由客户信用等级和客户对信用社的贡献等级两个因素决定。客户信用等级评判应当综合考虑客户守信程度和客户财务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程度三个层次因素,最大限度地揭示信贷客户的财务风险程度、经营风险程度和道德风险程度,并综合反映信贷客户的贷款安全性类别。由于信用社地方性的特点,统一授信作用就显得格外突出和直接。 六是信用社在承担风险后,要加强对风险因素变化的关注,当出现风险爆发征兆或实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恶化,争取化解风险,或者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对重点客户派驻客户经理,定期了解客户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的变化,检查和掌握贷款使用与还款计划执行情况:当出现风险征兆时,提前收回或部分收回贷款,追加担保人,追加资产抵押。对借款客户不能履行贷款协议的任何部分时,都应立即找出其原因。在贷款本息到期不能收回时,要立即判明原因,制订周密的催收计划,坚决、策略地进行清收。若催收无效,在有效追索期内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对抵押物的接管要迅速,或尽快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直至有效地全部收回贷款本息。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 信用社改革时期贷款风险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建立必要的信贷资金补偿和转化机制,是确保改革时期信用社资金安全的有效举措,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财政补偿、风险补偿金抵偿、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 当前着重采取的措施之一:可建立风险保证金和亏损补偿金制度,包括行业或区域性统筹风险基金制度、企业风险基金制度、企业法人代表风险金制度以及信用社信贷人员风险金制度等;措施之二:采取必要的担保措施,把提高抵押担保率作为防范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重要方法,对经济困难农户和民营业主手续批量放贷可采取联保互保方式,一户贷款出现风险或损失,采取必要的信贷资产保全措施,其他贷户有效可补偿;措施之三:可足额提取呆帐、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措施之四:可实行贷款风险保险制度。贷款风险保险是信用社在发放贷款时,要求企业和贷户以贷款项目和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风险保险,当投保企业或贷户因保险责任内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归还信用社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以转移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减少资金损失。
(四)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操作风险。 对信贷管理的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要切实落实责任,明确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审批人员、监督人员、检查人员五个相对独立的岗位职责,推行贷款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健全贷款审批程序。贷款的审批程序应该坚持前后台分离的原则,强化审批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和上下级报告制度,强化贷款的审贷部门分离,实现横向制约。建立相对独立的调查制约系统、审查制约系统、审批制约系统和检查制约系统、强化同一经营层次内各贷款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贷款发放主要是接收客户申请,提出贷款建议,并具体负责对贷款业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催收。县市以上联社可专门成立贷款审查中心,主要负责对信贷人员接受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信用风险分析和评估,确定贷款的风险度,确定是否能够贷款。通过有效的岗位分立措施,使审贷之间真正做到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对大额贷款的审核要实行集体研究,不能流于形式,可实行“票决制”,要明确贷与不贷的理由、贷款种类、期限、方式、额度、利率等方面的意见。 二是落实贷款责任。贷款调查评估人员,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决策人员承担审查、决策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三是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改进信贷管理手段。要根据信贷政策和贷款业务种类的变化,以及计算机手段的使用,及时重组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信息反馈、报告制度。四是强化考核奖罚机制。根据信贷人员的岗位和职责,针对不同岗位分别选择相应的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大收入与贷款风险管理工作成效的挂钩力度。五是在信用社改革时期,在贷款发放中要抵制一切行政干预和外来干扰,严格把好贷款出口关。 总之,对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信贷监管制度不落实,信贷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
(五)建立风险监察机制,编织监督制约网络。 在信用社内部,建立贷款风险监察机制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业务操作层和管理层的自律性管理,第二层次是稽核部门的监督性管理,第三层次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性管理,三个层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层层有效地防范内部的经营风险。联社信贷部门要把贷款规范化管理、信贷政策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信贷资产质量状况的检查制度化,基层信用社对贷款跟踪管理要做到经常化。联社稽核部门依据信贷政策制度和内审制度,对信贷违规经营、贷款风险、资产质量状况经常进行专项稽核,稽核的重点应放在合规性稽核、风险稽核和对主要经办人员的责任稽核等方面,由事后稽核控制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稽核相结合,并以事前预防性稽核、事中阻滞性稽核为主,积极对防范信贷风险起到有效的“屏障”作用。在信用社外部,可建立信用社贷款司法监督制。
(六)新教育培训机构,提高员工业务素质。 信用社贷款新老业务规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素质良好的信贷人员可以弥补管理制度的不足。对此,创新教育培训机制迫在眉睫。在信用完社改革时期,要制定信贷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奖惩措施,把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七)建立风险追究机制,严格奖惩化险降比。 根据审贷分离原则,对贷款运作的不同环节,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职能分解为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查岗、贷款审批岗、贷款监督岗、贷款检查岗,调查岗由贷款责任人担任,审查岗由各社信贷员担任(信贷员是贷款责任人时,由各社主任作为审查人),审批岗由各社贷款管理小组承担(贷款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贷款,审批岗由各社主任担任),监督岗由各社委派会计承担,检查岗由联社贷款检查组、业务科、稽核科和指定的信贷检查专班及管片(户)责任人或贷款责任人共同承担,并明确各自职责。在贷款决策运作纵横向制约上实现程序制约和权利制约;根据五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利,合理确定每个岗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对岗位不健全的贷款决策行为,由合并岗位承担,造成损失的,可由信用社主任、贷款责任人、信贷员、委派会计共同赔偿损失。对贷款第一责任人实行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四包一挂”责任制,建立存量贷款清收盘活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正确处理信用社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农村信用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地方政府应重新正确认识农村金融的特殊性质,保障维护信用社权益,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不得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干预强迫信用社的正常业务活动,应该按照正确的经济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划,引导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投入,帮助信用社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不得将其它金融风险,变向转嫁信用社,在乡镇企业的改制中,应坚持制止一切变相逃废债务的行为。
(九)政策上给予扶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三农”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应给予信用社政策上的扶持,税收方面,适应降低营业税率,免征企业所得税,不断增加信用社的盈余公积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一些山区经营困难,严重亏损及资不抵债的信用社更应降低营业税。金融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在金融政策上应该相应的对资不抵债和高风险社降低存款备付率,对信用社存放央行款项实行优惠利率实现保本微利,降低财务风险。
(十)完善法律体系。农村信用社通过立法手段,建立一系列相关的制度,维护信用社存款人,借款人以及自身的利益。一是要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明确信用社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充分应用相继出台的《担保法》、《经济合同法》不断完善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贷分离,授权授信等制度,加强分析、评估、抑制、并实行风险责任追究制,堵住风险源头,对一些企业现已关停的在保证法律时效的同时,应采取以物抵债的形式,盘活不良贷款,挽回信用社信贷资金损失。
(十一)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指导的监管力度。严格农信社机构的市场准入及法人任职资格审查制度,完善对信用社的监管工作程序,切实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用社各项业务合法性的监管,加大对高风险社的处置力度,督促农村信用社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增资扩股,充实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不姑息迁就。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现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经营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随着金融风险日益加大,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信用社的改革和正常经营。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是农村信用社体制变迁中长期累积的结果,既有历史遗留的,也有信用社缺乏稳定的内外经营环境造成的。于是,农村信用社构筑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科学的系统工程,只有思想重视、方法正确、常抓不懈,基层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就一定能降到最低程度。
参 考 文 献
1、谢文钦 《金融资讯管理制度实物》 2000年
2、李九团 《WTO体制下中国金融监管工作实务全书》 2002年2月
3、邓世民 《现代商业银行经管理实务全书》 2005年3月
4、桑豫 《现代银行管理实务全书》 2001年
5、 编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局)工作管理百科》 2005年
论文大纲:
信贷质量是金融企业的生命线,如何实现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始终是金融企业的重要课题,针对农信社近些年发展,信贷业务在信用社业务中带来的利弊,做了如下的分析,思考,农村信用社作为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现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服务“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长期信用社的管理体制,经营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未能得到解决,经营也面临着许多困难,金融风险日益加大,严重的影响和制约着信用社的改革和正常经营。对如何有效地解决这类问题,笔者作了详细的分析与阐述,总结了信贷业务中常遇问题以及解决方法,供信贷体系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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