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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XCLW122533 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 录
一、个人消费信贷的概述
个人消费信贷的概念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特点
(三)个人消费信贷的种类
(四)个人消费信贷发展情况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
(一)发展个人消费信贷有着广阔空间
(二)发展个人消费贷信贷存在的问题删去(三)改为(二)的3、因为这里都是讲的问题,假按揭问题也属于问题之一,顺理成章的附属在问题中,而不必单列一个(详见文中已改……)
(三)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的问题
三、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对策
(一)、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
(二)、加强营销,拓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
(三)、以市场为导向,调整消费信贷的服务方式
(四)、引进个人信用制度,不断完善消费信贷的市场环境
(五)、建立和健全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体系
(六)、完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使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稳步发展
(七)、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的风险防范
内 容 摘 要
个人消费信贷是由贷款人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一方面对扩大消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而言,它在改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成为了商业银行业务品种和利润新的增长点,受到银行业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近年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正以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较高的预期收入、较好的安全性和较大的流动性吸引了各商业银行,不论从利益的驱动还是面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来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各家银行的资产业务总体布局中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战略地位。但由于受制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仍处于低迷状态,与国外商业银行相差甚远。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个人消费信贷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略谈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稳步、快速发展有所裨益。
论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个人消费信贷的概述
(一)个人消费信贷的概念
个人消费信贷是由贷款人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消费贷款需与特定的消费品购买行为相联系,即确保有商品房的房源或耐用消费品的货源,有购买合同、发票和产权证明。
目前,个人信贷消费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启动阶段。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对增进城乡居民消费,至少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将收入―购买力的未来预期增量提前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购买力;二是促进提前转化而来的消费购买力增量,同现有的购买力存量“汇合”,形成即期的更大的消费能力。换句话说,信贷消费是消费购买力增量与消费存量转化、汇合的桥梁和纽带。增加现实消费固然要取决于对未来收入、支出的预期,但在同等条件下,发达完善的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桥梁和纽带将会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特点
总括地说,个人消费信贷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单笔贷款风险低。(1)我国居民重积累,轻消费,通常都积累一定的家庭资产,个人的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相对较强;(2)自然人在法律上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增加了贷款在法律上的保障性;(3)从借款人的心理上分析,消费贷款通常要求客户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项,且经过一定时期后,所购商品价值远远高于负债金额,客户放弃商品就意味遭受相当程度的损失。
2、贷款风险分散。对商业银行而言,个人消费贷款金额远远低于企业贷款,即使少量客户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贷款无法收回,对银行的冲击是微不足道的。
3、贷款额度小,工作量大。个人消费贷款受借款主体的经济实力限制,所借款项用于生活消费支出,借款金额较低,因此,个人贷款要达到同等规模企业贷款,必须大批量发放贷款,否则无法产生预期效益。
4、贷款对象分散,贷款情况复杂。由于个人在年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学历、经历、性格等方面千差万别,其信用和还款意愿也不尽相同。此外,近年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加快,导致人员流动性加大,同时有效的居民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种种因素也增加了消费贷款的复杂性。
(三)个人消费信贷的种类
从消费贷款的形式看,通常有按揭贷款、分期付款和信用卡透支等几种。
2、从消费领域来看,广泛涉及住房、教育、汽车、旅游及大宗商品消费领域,具体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个人二手房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家居消费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等。
3、从信用方式看:普遍采取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
(四)个人消费信贷发展情况
个人消费信贷在国外已经有悠久的历史,甚至可以说与银行发展的历史一样长久。个人消费信贷的大规模普及和商业银行标准化运作模式的建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到今天,在欧美国家,消费信贷占全部信贷规模一般为40%左右,最高达到60%以上,消费信贷已成为多数国家居民超前消费的重要途径。在我国,消费信贷起步较晚,1998年随着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的加快和国内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尤其是人民银行1999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指导意见》后,各家商业银行更是高度重视,开始积极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优化调整信贷结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截止2001年底(如果有更新一点的数据最好!如2006年末,查一下!),全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990亿元,比1997年末增加了6818亿元,增长40倍,占各项贷款的比重由不足的0.3%上升到6%,而且消费贷款呈多元化发展势态,各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银行卡借贷消费、教育贷款等新的业务品种。消费信贷已经成为国内银行机构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领域。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的现状
(一)发展个人消费信贷有着广阔空间
从整体上来说,在我国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不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的角度来看,各种条件和因素都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契机。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鼓励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刺激发展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是我国市场经济在调整转型时期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刺激社会消费需求,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居民消费性需求的支出占整个需求支出的50%以上,主要用于购房(装潢)、子女就学、购买汽车以及其他综合性消费需求。毋庸置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已为我国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此外,在教育体制改革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出台了新的政策,这也为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创造了更加适宜的外部环境。
2、国内居民消费观念的调整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城乡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年均以14-18%的速度增长,人们对消费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观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居民的远期消费意识逐渐增强,主动性借款消费需求的比例不断提高,“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已愈来愈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这样作为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银行就必须不断创新金融业品种,进一步加大对个人在消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以迎合不同阶层人士的消费需求。
3、商业银行自身信贷结构的调整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提供了动力。目前,“高负债、劣资产、低效益”的经营现状已严重制约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如何进一步扩大有效资产的比重,提高信贷资产的盈利能力,扭转被动局面,已成为商业银行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就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而言,由于其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性,各商业银行已将其列为重点业务加以大力发展。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仅占信贷规模的1-2%,与发达国家25-50%相比较差距甚远,可见我国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市场潜力巨大,各商业银行只有在消费信贷领域占据先机,通过不断提高余额占比,以达到优化信贷结构、提高经营效益的最终目的。
(二)发展个人消费贷信贷存在的问题
尽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前景光明,上升空间巨大,我们也看到,近几年来,我国消费市场出现了结构性疲软,表现为物价指数偏低、消费增长缓慢、最终消费下降。受收入分配、消费体制、消费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不利于发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因素,出现制约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
外部环境对个人消费信贷的制约
(1)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偏低。根据花旗银行所作的调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2000美元为消费信贷兴起的临界点,我国目前人均的GNP仅为800美元,与西方国家差距甚远,因此,距成熟的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尚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2)收入与需求增长不同步。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虽有大幅提高。按理来讲,社会需求也应同比增长,可是,下岗、待业、房改、医疗改革、子女上学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却又困扰着钱包刚刚鼓起来的普通百姓,从而抑制了消费,使社会出现了产品相对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显现。急待国家采取扩大内需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消费。
(3)非收入因素对我国居民消费行为影响巨大。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与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联合发布的“中国消费条件模型和消费条件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改善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条件,国民整体消费水平就可实现40%的提升。影响我国消费水平的九大非收入因素(消费条件)包括:铁路线路密度、沿海港口泊位密度、电话普及率、计算机普及率、城市地区收入分配差异、农村地区收入分配差异、社会保障、劳动力流动水平及城市化率,这九项非收入因素对于消费水平的贡献程度已经达到38.16%。 这让我们认识到,非收入因素对消费水平的显著影响说明中国消费者的实际购买力要远远高于他们的实际消费水平。这些与收入无关的因素‘迫使’中国消费者压制自己的消费愿望,将钱存入银行。
(4)个人信用机制的不健全
在我国,信用机制不健全是危及各家银行个人信贷投入安全性的最大难题。表现为:一是全国“三角债”屡清不绝,逐年呈上升趋势,“银行的钱反正就是国家的,不赖白不赖”的扭曲信用观念根深蒂固;二是信用差的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社会公示、谴责和处理,反而得到经济上的利益,守信用的“老实人”往往成为“吃亏人”;三是个人信用查询和记录体系尚属空白,信用好与信用差、以及信用好坏程度除知情者以外,无其他渠道可以事前知晓。 基于这种个人信用机制下,银行办理个人信贷业务中对客户的选择和调查就犹如“瞎子摸象”,凭表象的判断选择客户容易造成较多的失误。
(5)法律约束的软化
一是法律体系本身的不健全,各种法律法规政出多门;二是当地行政干预使权力大于法律的现象屡见不鲜;三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执行难的局面屡见不鲜,胜诉方只有一脸的无奈和尴尬。
2、银行内部管理薄弱制约了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
(1)银行和客户信息不对称增加了经营风险。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2)人消费信贷用途错位
个人消费信贷属商业性的借贷消费行为,但目前消费信贷的用途,有相当部分并不是用于消费,而是用于投资与经营,银行营销贷款对控制贷款用途网开一面,造成借消费之名贷款,行投资经营之实。
(3)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
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4)下达贷款指标,形成巨大隐患
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基层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发放了一些得不到保证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3、3(三)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的问题是最大的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目前商业银行数额最大最为重要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之一,1998年以来,各金融机构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方面支持。对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逐年上升,2003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6657.35亿元,是1998年的3.2倍。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1998年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1998年初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仅有190亿元,2004年10月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已达14977亿元,比1998年增加了14594亿元,增长了34倍,其增速远远超过房地产开发贷款。
虽然我国的个人住房贷款起步于1998年,但真正发展还是2000年之后。个人房贷的超常规发展速度,一是源于国人住房需求的快速膨胀和消费观念的迅速改变。二是源于银行普遍把个人住房贷款看成优良资产而不遗余力地大力发展。按照国际惯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8年。这也就意味着国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可能已经步入了违约高风险期。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银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绝对额与不良贷款占比两项指标均处于上升期。可以预计,由于业务开展早期的粗放型管理埋下的隐患,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还将持续暴露。
按揭贷款一般是指借款人在购房过程中,为弥补购房资金的不足,利用所购房屋或其他不动产做抵押,向银行申请分期偿还的贷款的行为。所谓假按揭,一般是指借款人并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采取各种手段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假按揭的“假”,一是指不具有真实的购房目的,二是指虚构购房行为使其具有“真实”的表象,三是指捏造借款人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等。假按揭行为具有若干共性特征:没有特殊原因,滞销楼盘忽然热销;没有特殊原因,楼盘售价与周围楼盘相比明显偏高;开发企业员工或其关联方集中购买同一楼盘,或一人购买多套;借款人收入证明与年龄、职业不相称,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申请办理按揭;借款人对所购房屋位置、朝向、楼层、户型、交房时间等与所购房屋密切相关的信息不甚了解;借款人首付款非自己缴付或实际没有缴付;多名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很少,还款日前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进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来还款;借款人集体中断还款。
根据一些银行的内部调查,假按揭风险已经逐渐成为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中危害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无论是别墅、高档住宅,还是经济适用房项目,都可能存在假按揭。假按揭对银行和诚实的借款人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通过假按揭套取银行信用的开发商,管理层道德素质与管理能力较差,整体信誉不佳,并不专注于项目建设,从银行取得大量低成本资金成为其最关心的问题。一旦成功获得资金,往往将大量资金转移,放弃开发项目的后续建设,从而导致工程烂尾或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对银行而言,容易造成不良贷款、抵押物变现能力不足,从而形成损失。对诚实的借款人而言,往往因为所购房屋楼盘烂尾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式取得房屋产权或不能正常居住,购房目的往往落空。
三、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对策
(一)、 大力宣传,积极引导,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
作为个人消费贷款客体的居民个人,必须转变消费观念,逐步把自我积累型滞后消费转变为有信用支持的适度超前消费,这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宣传和舆论的积极引导。一是适度超前消费的宣传,尽快转变居民的消费观念。二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这项新业务,为顺利开展这项新业务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也要转变重批发信贷业务,轻零售信贷业务的观念,为大力拓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 加强营销,拓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
任何产品都需要进行市场营销,而且要多品种地全面营销,个人消费贷款更是需要大力开展营销。一是要进行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要根据不同的阶层、不同收入水平划分消费群体,把高中收入和具有较好预期收入的消费群体作为目标市场予以定位,对其开展营销。二是要发挥邻里效应和同事效应的作用,进一步启发消费者的消费贷款需求。主要是对已使用我行贷款的借款人进行跟踪辐射营销,即通过这一借款人来影响其邻居或同事,使之产生消费欲望,进而产生消费贷款需求,这时我们要及时宣传启发,使消费贷款的需求变为现实,从而实现我们的营销目的。
(三)、以市场为导向,调整消费信贷的服务方式
首先,加强被动性和生产性消费信贷服务。着力推进个人住房贷款,在改善居民基本生活消费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消费档次提供物资依托;全面发展综合消费贷款,支持私营及个体经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扩大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积极开办助学贷款,通过对学生的前瞻性信贷服务,为商业银行培育未来的优质客户群。其次,加强主动性消费信贷的营销。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主动性消费信贷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强。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消费热点,不断开发新的消费信贷品种,通过换位思考,充分考虑本地区的消费习惯、经济状况和偿贷能力,从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的角度出发,对主流信贷品种进行组合化和系统化创新。要改变等客上门的信贷陋习,采取更为积极和主动的贷款营销方式。第三,改善自助性消费信贷的业务环境。对期限短、金额小、随意性强的消费信贷需求者,银行应引导其选择使用信用卡消费这一自助式信贷服务方式。但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善信用卡的信贷业务环境:一是完善担保制度。二是降低透支利率。三是细化信用等级。四是增加贷款功能。
(四)、引进个人信用制度,不断完善消费信贷的市场环境
个人信用制度是用来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由于它是一项以个人终生的银行和商业信用记录、社会和职业信誉档案为基本内容的庞大系统工程,因而在实施上必须采取分步骤、有重点、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方法。首先,以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商业银行为单位,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包括贷款申请资料及还贷记录、存款资料及代发工资和代缴公用事业费在内的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在计算机业务操作系统中,建立以实名制身份证号为基本识别码的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信息资料库。其次,国家立法结构应尽快出台有关个人信用制度的法规,落实包括信息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的配套措施,对个人信用信息资料的采集、个人信用评估、使用和披露做出明确的规定。
(五)、建立和健全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尚无专门的个人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因此信贷人员仍然要全面掌握《贷款通则》及人行的《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及《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国家有关立法机关应就财产申报、社会保障、个人破产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保证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六)、完善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使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稳步发展
1、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方便客户。
在保证有效控制和防范贷款风险的前提下,要简化个人消费贷款手续,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缩短客户办理贷款手续的时间,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客户。同时要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为顺利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打好基础。
2、建立健全消费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一是要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询系统。二是完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几个环节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三是把个人消费信贷与保险结合起来防范风险,即借款人申请借款时,银行要求其购买相应险种的保险,当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贷款本息。
3、加强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建立完善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经营管理机制,加快制定全行统一的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操作程序,加强人员配备,改善信贷管理滞后问题,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及激励机制,引进律师见证制度,全程防范贷款风险隐患。过对消费信贷业务人员培训,重点营销综合消费贷款套餐组合业务,培养出一支有房地产评估知识和经验的信贷人员,自行评估抵押物的价值,同时,联合房产登记、保险、公证部门现场办公,既降低了贷款成本,又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也起到了风险防范作用。
(七)、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的风险防范
1、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防范内部工作人员道德风险与能力风险。从各银行已经发现的假按揭案例看,内部工作人员的故意或放任几乎是假按揭能够成功的必然组成部分,构建内部工作人员道德风险与能力风险控制制度就成为防范假按揭的最重要措施之一。银行应从授权管理、风险预警、不良贷款目标控制、现场与非现场检查、员工培训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防范假按揭及其他风险夯实基础。一些银行已经开始尝试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查、审批行为的专业化,不妨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种有益尝试。
2、建立客户筛选机制,确保客户具有真实的购房行为与良好的还款能力。在客户筛选方面必须实现观念转变,即由“客户是上帝”的观念改变为“优质客户才是上帝”的观念。银行应当根据经验数据与研究成果,设定优质客户的范围,并将营销优质客户作为银行业务发展壮大的最重要的手段。
3、有权机关应该尽快出台对假按揭制造、参与者的处罚措施,明确假按揭制造、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对制造假按揭的开发商,通过行政性罚款、降低乃至取消其开发资质、追究主要责任人的个人责任等手段,对假按揭行为进行震慑。
参 考 文 献
1、陈华涛,《拓展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及思考》,金融网
2、张长安,《非收入因素对我国居民消费行为影响巨大》,《新华日报》
3、周俊峰,《对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调查与分析》,金融网
4、陈建中,《刍议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中的问题与对策》,《城市个人金融》
5、王跃进、杨哲,《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之我见》,《城市个人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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