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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
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XCLW122913 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及种类………………………………3
(一)贷款风险的概念……………………………………………3
(二)贷款风险的种类……………………………………………3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原因………………7
(一)贷款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7
(二)贷款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8
1、借款户的原因…………………………………………………8
2、社会客观环境的原因…………………………………………9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几点特点…………………………12
四、结合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实际,如何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13
五、结论…………………………………………………………17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将面临严峻的考验,贷款风险管理已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信贷风险不断上升,呆帐、坏帐不断增加,因此我们应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分析贷款风险的产生,提出切实可行、创新经验来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的管理,为我国商业银行抗御金融风险提供必要条件。
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高是我国金融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然而信贷风险也是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经营管理的授权操作与内控自律制度严重不适应性,不少银行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控制理念的缺陷和行为偏差,以致信贷资产不良率还处于高位上运行.做好信贷风险管理,优化信贷风险控制,从而影响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认真研究信贷风险的内在规律,分析和审视我国银行信贷风险,健全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监控体系,提高信贷风险监控的效率,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稳健、高效、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及种类(一) 贷款风险的概念
风险源于事物的不确定性,是一种损失或收益的机会。风险就是“未来的收益的不确定性程度”,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贷款风险即是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中介和交易服务中损失发生不确定性,即在债权已届请偿期而无法收回本息的一种可能性。
(二) 贷款风险的种类
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使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蒙受损失和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可能,它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损失风险,其二为收益风险。在这里我们主要是讨论贷款风险的防范,即损失风险的防范。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主要又是不良贷款的防范。根据国际惯例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种不同的档次:(1)正常(2)关注(3)次级(4)可疑(5)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不能还贷:
不能还贷指商业银行在贷款款项拨出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其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的一部分。不能还贷款大多是因关系贷款或政府性指令拔款或工作人员违规放款造成的,是最严重的不良贷款,往往是银行款项拔出时就注定呆帐的贷款,应坚决予以杜决。
(2)抵押不能变现
抵押不能变现即抵押权的不能实现,是指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于抵押物的损坏,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行使。
(3)质押不能实现
质押无效(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生效,质物未交付,但贷款款项拔出,但质款未生效(质物已返还(因不占有质物导致质权消灭)(质物的损坏,灭失(质物被盗窃(质押不能实现是指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因质押物的损坏,灭失或已返还质物人致使债权人无法行使质权或质权的消灭。主要原因为:质物被盗窃、质物的损失,灭失;质物已返还(因不占有质物导致质权消灭),贷款合同与质押合同生效,质物未交付,但贷款款项拔出,但质款未生效,质押无效。
(4)保证虚置
保证是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虚置则是因为保证人资格不适格,使保证不成立,或保证人无能力即没有充分的财产保证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来代为履行等因素,使保证流于形式。保证的设立应具血法定形式及要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保证人应与债权人订立书而保证合同
2. 保证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
3. 保证应对有效债务的设立
由于保证对债权人来说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直接的支配权,保证设定时,保证人虽然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但等到保证责任落实时,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财产均已减少以致不足以清偿债务,使保证变为形式,形同虚设。
(5)担保无效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确保债的履行,保障债权利益的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措施。担保无效是指因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适格或担保内容的违法等原因,使担保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有权权力机关撤销。
担保通过对债权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障,从而成为保障交易安全,转移交易风险的方法,和制度,担保使债权实现获得双重保障,把债务不清偿的风险转移给第三人,但若第三人主体不适格,无能力担保以及担保的行为内容违法,担保也就失去了原有的效力,这是商业银行审查担保人资格,权利能力和经济能力的地方,以及内容也应合意更应合法。
(6)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指商业银行在其运用资金放款获取利润中,由于国家政策的不稳定性,不可预测使其经营的收入不确定性程度的增加。
国家政策具有目标性与阶段性,一事实上阶段的政策从长远来看又有不稳定性,加之各国的政策更是千差万别,因此商业银行在其业务中对政策的结算与实际有一定的偏差,从而扩大其贷款风险。
(7)利率的风险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商业贷款利率变动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益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各国受日趋严重的通贷膨胀的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波动较大,金融机构很少贷出利率固定的长期贷款,因为放出长期贷款需要相应的资金来源支持,而资金来原主要是短期贷款,短期贷款利率控制了市场利率,因此在通贷膨胀情况下,短期利率会不断攀升,借入短期贷款而致出长期贷款的机构自然要承受风险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在国际信贷业务中逐渐形成了长期贷款中按不同的利率计息,主要有变动利率,浮动利率与期货利率,这些利率却有按金融市场行情况变化而变化的特点,因此在通货膨胀情况下,放出贷款的机构可由此得认降低损失。
如果以Po表示初始投资,Fn为名义未来值,Fr为实际未来值,r为名义收益值,Pr为实际收益率,g为通货膨胀率,以单个投资同期计算,则:
Fr=Fn÷(1+g)
即:Po(1+Rr)=Po(1+r)÷1+g
所以:Rr=(1+r)÷(1+g)-1
投资者实际收益率=(1+投资者名义收益率)÷(1+实际通贷膨胀)-1
但对于因开展国际商务活动而需筹指资金的参与者而言,就应根据具体采取不同对策,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仨计已达顶峰,有回跌趋势,则以先借短期贷款或以浮动利率借入长期贷款为宜,这样专利率回跌时就可再更新短期借款,如果筹资时市场利率较低时,并有回升趋势,则应争取设法借入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由于对金融市场行情观察角度不一,认识深度不一,对行情趋势的分析也会不同,因此,利用国际商业贷款从事商务活动所承担的利率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内、外部原因
(一)内部原因
贷款风险的产生,首先是商业银行自身原因造成的。
1.信用风险管理机构方面存在问题。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负责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是贷款部门的贷款员,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
2.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而言,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主要凭借个人主观意愿,无论是贷前调查还是贷时审查,都缺少科学而完整的客观评价,且缺乏完善的贷后检查工作。贷款资金发放后,银行极少就企业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状况及企业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和参与,这种只“放”不“问”的做法必然导致逾期、呆滞、呆帐贷款的增多。
另外,贷款员的责、权、利与贷款质量不挂钩,缺乏明确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3.信贷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企业信用分析时,采用定性方法者较多,缺乏系统科学的定量分析,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建立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如缺乏对企业违约风险分析模型、企业破产失败预警模型等科学定量模型的开发和使用。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也主要是由各个银行自己进行,评级的主观性强。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起步较晚,很多银行缺乏关于企业详尽完整信息的数据库,缺乏像美国J.P·Morgan公司那样的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专家系统。
4.信贷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部门缺乏大量的德才兼备的人员,信贷人员素质不高,风险意识薄弱,缺乏自觉维护银行整体利益的观念。信贷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完善,信贷人员的违章操作、越权、人情贷款、甚至以权谋私等行为皆有发生。
(二)外部原因
1、借款企业的原因
①企业体制不健全是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产权制度不完善、利益约束机制不对称,使得银行在信贷活动中处于被动状态,信贷配给、投资饥渴症、企业行为短期化等问题接踵而至。转轨时期,大批企业亏损甚至倒闭,很多银行贷款化为虚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支持国家保持社会稳定的政策,往往还得发放大量政策性贷款,诸多风险因素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
②在体制转轨期,伴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不少濒临危机、无力还贷的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悬空银行债权。即使有的企业具有还贷能力,但主观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诸如虚报利润额、非法转移资金、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也层出不穷,给银行信贷资金造成巨大损失,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申请正常破产的企业,银行的第一索赔权得不到应有保护的情况也十分常见。目前我国贷款违约案件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结案审判难、强制执行难的三“难”问题,加上诉讼费用高昂,令有些银行不愿诉诸法律,从而大大降低了法律效力,使得失信行为的法律解决机制大大弱化。
③企业为获取贷款,不择手段,导致了寻租行为的出现,这些年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二些银行高级官员被拉下水,成为设租的源头,为一些不合条件的贷款开路,而这些贷款十有八九成为不良贷款,这种现象不仅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规范化设置了障碍,而且动摇了社会的信用基础,极大地损害了国家的形象,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2、社会客观环境的原因
①社会信用环境缺失。据郑州市企调队对该市107家企业调查,发现企业信用缺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107家企业参加资信评估的占53-3%,其中没有达到A级的企业占5 1.5%,AAA级企业只占18.7%。还有近1/2的企业资信观念淡薄,不愿接受评估。银行业是由信用支撑的行业,社会诚信体系不单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生命线,而且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基本保障。然而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产权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之中,加上法制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骗、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信用缺失者的行为得不到处罚,就会使恪守信用者产生信用缺失“有利、有理”的认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调整。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敢轻易发放贷款,“惜贷”现象一度盛行,同时也导致信贷风险呈现集中化趋势。若任由这种状况持续下去,最终整个经济领域的公信力将会丧失,信用缺失将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成为危害社会经济发展的壁垒,给银行带来的只会是信贷风险的剧增。
②法制不健全。虽然目前我国已陆续出台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仍有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信托法》、《政策性银行法》、《社会保障法》等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致使银行在债权保全工作上障碍重重。根据世界银行的一份调查,我国国有企业的破产过程对债权人保护不够,债权银行一般只能回收其3%.15%的债权。
1998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民事纠纷案件为289万件,约占法院全部受理案件的5%,其中,判决未执行的案件数量达53万件,1999年1-5月份,又激增至85万件,未执行的标的数量达2534亿元。“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宣判,宣判不执行,执行不见效”这句顺口溜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由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常常会“赔了夫人又折兵”,故银行一般不愿采用这种途径。如此一来,不但加大了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更加剧了社会信用状况的进一步恶化。
③金融市场发育迟缓且不规范,使得信贷风险的产生成为必然。一方面,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在直接融资有限的情况下,只好转向银行贷款;另一方面,居民投资无门,大量资金以存款储蓄形式涌入银行。对借款人的软债权和对存款人的硬债务,使得银行成为信贷风险的聚集地,在当前我国信贷衍生工具较为匮乏的条件下,银行只好被动地接受风险。另外,利率自由化进程的加快也可能会使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进一步下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低、不良贷款比率高问题十分突出。在利率放开以后,银行间竞争将趋向白热化,为吸引资金流入,商业银行将不得不提高存款利率。随着融资成本的提高,贷款利率也会有所上升,大批低风险借款人由于借贷成本较高而更倾向于转向私人金融市场直接融资,这会导致大量优质资金流出银行,出现金融“脱媒”现象,此时那些排队申请贷款的企业通常是信贷风险较高、易造成“逆向”结果的企业,因此往往会加大银行信贷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将驱使银行的信贷资产更集中于高风险项目,从而加剧信贷风险。
此外,经济周期变动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也有巨大影响。在经济紧缩期,大批企业经营欠佳,无法偿还债务,使社会信用环境遭到破坏,导致银行信贷风险,不良贷款增加;经济扩张期,货币需求量剧增,银行授信业务易失控,同样也会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
三、目前地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的一些特点
信贷风险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政策风险。由于历史和行政干预等原因,过去集体贷款、行政干预的企业、财政、单位等贷款,这些潜在的贷款风险越来越明显化。
(二)经营风险。该风险将成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风险管理面临较大困难,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重中之重。经营风险集中度高,选择性差,而且有较大的不可预测性。因为借款户自身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可能受经营能力、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多方因素,将导致借款人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另外,由于借款户体制、道德水准等因素还造成信贷道德风险。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之前,都存大较大的道德风险。一些借款一但形成,就好象牵住了商业银行脖子,处于两难境地。如果商业银行不向这些企业注资,企业就没活路,存量贷款难以收回;如果继续支持,又缺少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前景难卜,让存量贷款风险实现。
(三)操作风险。该风险在商业银行改革期间更需要注意加强防范。因为在改革期间,内控制度、治理机制、计算机管理、信贷管理制度、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处于调整完善时期,必将经过学习和摸索的过程,这意味着操作风险的加大。另外,改革时期商业银行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限和道德因素造成的信贷风险也不容忽视,这是导致信贷恩险的主观原因。
(四)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往往支持地方经济。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以及县域经济发展。有些借款户生产经营本身就存在市场和自然风险,而且自身抵御风险能力偏弱。特别是当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徘徊不前,导致商业银行农业贷款面临隐含风险。另外,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不可阻挡,这种市场竞争也必然使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不容回避。
四、结合我国地方商业银行的实际,如何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信贷资产质量关乎商业银行生死存亡,必须探索和建立适合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风险管理体系,防止穿新鞋走老路,只注重形式的变化,实质根本未触及的现象。
(一)转换信贷运作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信贷营销机构
信贷风险,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但风险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操作上的主观因素。随着改革的顺利进行,为改变信贷管理和操作的不规整,有必要将所有信贷网点和信贷人员重新整合,设立几个信贷营销门市统一运作及管理,既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又可增强操作透明度,规避风险。在操作上,建立抵押贷款片区限额审核制,小额农贷商业银行核定制,抵押贷款超额度和担保贷款信贷部门统一运作管理审批制,真正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审贷分离制约机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规范运作,严格管理;同时,还要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辅导、整改和考核,逐步达到制度无漏洞,执行制度无弹性。
(二)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筑牢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
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如下途径:一是信贷风险的控制,要建立在与时俱进的基础上,充分培训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信贷人才,通过他们能较好地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建立贷款风险咨询系统,通过对贷款信息的综合加工处理,分析、预测风险,提出防范对策,并能确定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贷款风险程度,为风险防范筑牢第一道防线。二是改进贷款分类办法,大力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和理念,对政策风险进行明确的区分,使分类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信贷风险的状况和成因,为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三是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它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对贷款运营各环节和各种状态下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所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进行财务风险预警提示、市场风险预警提示、行为风险预警提示和其他风险预警提示,提示贷款社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三)完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免疫能力
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关系风险的控制力度,而风险管理机制是否先进,长远地影响着企业发展前景。应成立专门的信贷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一是对大额借款户进行风险评估、分析、财务审计,并向贷审委员会汇报并出具评估分析结果。二是定期贷款检查风险评估,定期进行专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包括财务报表、经营状况、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测和贷款控制。从世界上近几年倒闭的金融机构可以看出,并不是没有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而是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过于薄弱而造成的,人是创造任何一种文化的主体,同时,又是传播、拓展、继承文化的载体,加强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建立高素质的风险管理队伍尤为重要。因此,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信贷风险管理文化,提倡和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使员工明白建立科学的风险理念识别和风险评估的重要性,这是商业银行稳步经营、加快发展的基本前提。
(四)建立风险追究机制,建立捆绑式责任办法
落实信贷责任追究制,加大贷款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根据审贷分离原则,对贷款运作的不同环节,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职能分解为贷款调查岗、贷款审查岗、贷款审批岗、贷款监督岗、贷款检查岗,调查岗由贷款责任人承担责任。
(五)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有效转移信贷风险
某些地方商业银行承担支持地方经济重任,在地方性贷款中商业银行占了绝对比重,加之又处于改革时期,贷款风险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国家有必要建立信贷资金补偿和转化机制。补偿机制是确保改革时期商业银行资金安全的有效举措,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财政补偿、风险补偿金抵偿、保险理赔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损失。
一是可建立风险保证金和亏损补偿金制度,包括行业或区域性统筹风险基金制度、企业风险基金制度、企业法人代表风险金制度以及商业银行信贷人员风险金制度等,财政可给一定补偿;二是可足额提取呆帐、以增强商业银行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三是可实行贷款风险保险制度。贷款风险保险是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企业和贷户以贷款项目和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贷款风险保险,当投保企业或贷户因保险责任内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归还商业银行贷款时,由保险公司承担偿还责任,以转移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减少资金损失。
(六)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平衡轨道,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风险防范与业务发展是一对相互制约而又相互统一的矛盾共同体。商业银行要做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支持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科学区别企业客户的风险等级能力。实现信贷管理体制的创新,即创新信贷管理机构和创新信贷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要完全避免风险是不可能的,要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增强资本实力;完善不良贷款的消化机制,避免信贷风险对整体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同时要拓展业务品种,开拓新的利润增张点,通过业务多样化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
(七)运用资产组合管理法,降低和分散信贷风险。
贷款组合管理是西方商业银行广泛采纳的降低风险、增加收益的信用风险管理办法。良好的贷款组合是广泛分散的组合,应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行业前景、企业发展及银行利益等多方因素。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适当借鉴西方的一些做法,如“一揽子贷款证券化”、“贷款直接转让”、“浮动利率票据”、“双重货币贷款”等。
五、结论
综上所述,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其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随着日益激烈的同行业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为走向国际化、市场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阎庆民,中国银行业风险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杨军,银行信用风险——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6)
郭俊秀主编《中国商业银行法律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梁春满、陈静主编《现代银行内控》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庄思岳主编《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出版社,1998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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