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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业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研究
XCLW12410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研究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成绩
(一)金融创新已全方位展开
(二)政府主导创新让位于市场主导创新
(三)市场创新以突破利率管制与分业管制为主
(四)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五)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处于模仿阶段,产品创新层次较低
(二)忽略客户需求,金融产品创新缺乏人性化
(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结构不合理
(四)传统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体制导致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五)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含量低,效益不明显
三、解决现阶段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积极营造创新文化
(二)努力培育创新机制
(三)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四)积极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五)提升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内涵,提升产品层次
(六)合理安排创新型金融产品结构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在经济金融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日益成为推动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产品创新是增强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手段之一,新产品是商业银行发展和利润增长的关键。只有不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理论,开发适应不同目标客户需要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经济价值的金融新产品,才能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和增利源泉。
中国的商业银行在面对激烈的竞争时,除体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因素外,产品品种匾乏、产品创新重复建设、同质化,缺乏总体规划、创新速度慢、能力低,产品创新及管理上的弊端日益显现。产品创新是企业的灵魂,加强产品创新管理是实现有效产品创新的重要保障。国内商业银行在加快产品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准确的发展战略,选择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研究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中国金融业经过20几年的探索发展,已经建立了独立自主的金融制度,在维护金融秩序,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产品已成为了调节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杠杆之一,同时金融业制度的改革客观上推进了我国商业银行产品的创新,下面就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成绩
由于市场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决定了商业银行所提供金融产品也必须是多样化的,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企业对金融产品的需要在客观上存在着差异。相应地,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根据客户实际需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我国商业银行业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每个银行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服务相同点比较多,缺乏创新型产品。我国商业银行无差别的金融产品服务,使消费者不是因商业银行优质的服务,而是根据地理便利条件来选择银行,这种情况造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网点建设过多,重复建设使我国商业银行资源被严重浪费,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进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不仅是客户需求,也是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金融创新已全方位展开
就单一微观金融企业讲,当前的创新,已不仅限于产品层次的创新,创新深入到股权结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营销渠道、薪酬制度等各个方面。就微观金融企业之间而言,互相参股、控股活动日益活跃。现代商业银行产品除了原有的传统的业务外,还开拓了投资,信托,信用证等业务,服务产品结构比以前丰满了许多。尤其是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加剧和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服务产品不断开拓创新,还提供信息咨询,风险资金贷款,保险,证券中介投资业务等服务产品。总之,现代商业银行产品正朝着多元化,全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如表1所示:
基础性银行产品
1.资产类产品 主要包括: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
2. 负债类产品 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向同业拆借资金,发行金融债卷,储蓄对公存款等
3. 结算类产品 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现金收付,银行汇票,委托收款,支票,汇兑等
4.租赁类产品 主要包括: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5. 涉外类产品 主要包括:涉外资产类产品,负债类产品,外汇买卖与国际结算
开发性顾问类银行产品
1.财务顾问 主要包括 证券公开标价交换顾问 公司并购 公司重组 公司上市中的财务顾问
2. 投资顾问 主要包括 风险投资顾问 证券投资顾问
3.战略顾问 4.融资顾问 5.信息服务
其他新兴产品
1.金融期货 2.离岸金融 3.股份期权 等等
表1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分类
(二)政府主导创新让位于市场主导创新
长期以来,中国的金融创新是在政府有关部门阶段性的金融改革方案设想下,以文件的形式推动。近几年,此局面已被明显打破。大量的创新活动,被市场首先发现,由市场推动和呼吁,再由主管部门或机构进行试点,或改变游戏规则,放开或降低一些传统上有争议的金融业务口子和门槛,肯定已经存在但目前仍然无法可依的经营行为,放松管制与引导市场创新。
我国对银行业的政策取向正在趋于放松:2000年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200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一共29条,对中间业务的概念,可开办的范围,准入制度,审批程序和收费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最为重要的就是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来看,政策倾向于政府主导创新让位于市场主导创新。
(三)市场创新以突破利率管制与分业管制为主
当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一项一项分析,从根本上说,大多是以突破利率管制与分业管制为主。在突破利率管制方面,如通过将个人存款、企业存款转化为同业存款,或代客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取较高的利率,或者通过提供额外的流动性、免费服务、委托理财等方式提高存款利率,通过费用转移或虚设管理费用等方式降低贷款利率。在突破分业限制方面,如开发出融合多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业务合作以及股权融合等。我国银行业实心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制,会使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等完全分离,银行业务范围变下,银行产品创新困难,目前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模式逐渐难以适应迅速发展变化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格局,一方面,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199年)的通过意味着混业经营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在面临跨部门的金融创新产品时,往往会造成各监管部门的监管冲突,不仅不利于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也不利于经营类似产品的不同机构展开竞争,还可能会引发市场参与机构的道德风险,从而影响金融稳定。为避免这些弊端,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为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必要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
以突破利率管制与分业管制而设计的组合型新产品现在越来越成为金融市场的主流。所谓组合型新产品是指银行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现有产品或服务加以组合与变动而推出的一类新产品,如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与太平洋保险公司联合设计开发的信用卡购物保险,将持卡人的人身保险,信用卡保险和物品保险等业务集合于一体。这种组合型产品的推出,有效地避免了商业银行因为拥有的产品过多,难以在整体上开展有效的营销,通过对产品的有效组合,提供给客户多重的服务,从而扩大了市场占有率,提高了产品知名度。
(四)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将进入一个为期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经济增长周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消费能力将呈现爆炸性的上涨趋势,这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客户基础。而且虽然中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发展时间不长,但因此而具有的后发优势,如果能借鉴国外银行产品创新的成功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银行产品创新少走弯路,减少创新带来的风险。
可以预测的是,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与住房﹑汽车消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相关的银行业务会有新的突破。银行业传统的存贷款利差将进一步缩小。存款来源会因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的发展而受到抑制。因此,银行要适应直接融资不断扩大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中间业务服务、外汇交易、衍生交易、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将会有较快发展。同时﹐银行业将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推进综合业务开展﹐加强银行与证券﹑保险之间的业务联系与合作。随着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中间业务迅速发展,商业银行在拓展中间业务时﹐将适应客户对中间业务的需要﹐注重业务的特色化﹑专业化﹐创造高效的金融服务品种。而使企业降低额外费用的风险,促进企业间正常业务交往;四是发展保险贷款业务,既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又可运用保险防范金融风险。其次,拓展投资业务。一是购买企业债券;二是投资于资产支持的债券,使资产证券化,配合我国不断深化的金融改革。
(五)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金融创新从思维层次上看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思想的跃进,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整合性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组合性创新如蝶式期权的产生。从而金融创新在内容层次上也有类似的层次推进。西 方 商 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上述发展趋势也为我们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容层次分析提供了线索。分析表明,金融产品创新具有明显时代特征的时间层次外,也明显具有渐次推进的内容层次结构。结合国外金融创新的发展演变及趋势,我们按金融产品组合一体化和复合程度发展层次将金融产品创新分为基础金融产品创新、衍生金融产品创新、组合金融产品创新上述主要的产品创新按以上层次进行归类,其内容层次分别如下表所示:
创新层次
创新内容体系
基础金融产品创新
存款,贷款,票据,投资,结算,担保,代理,咨询,信托,租赁,保险
衍生金融产品创新
利率期货如期权,调期互换等,票据发行便利,金融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货币利率交易和备用贷款承诺
组合金融产品创新
银证,银保,银证保业务资产政权化
银证保产品组合创新
各类金融产品之间,金融产品与非金融产品打包或一体化组合创新
表5.3金融产品创新层次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自美国银行于60年代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以来,西方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股金融产品创新浪潮。最初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出于规避金融管制的目的,而70年代则开始强调金融产品风险的转移,而后,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始强调资本流动性的增强,信用方式增强等方面,最近,又出现了许多引致股权型创新工具的实现。由于大量的金融产品创新,使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形成了新的获利空间,大大提高了盈利能力和生存空间。与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较,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处于模仿阶段,产品创新层次较低
金融产品创新深受科技进步的影响,新技术的运用决定了金融产品创新的成本,也为创新机构提供了技术保障。由于技术进步引致的创新一方面可以使创新机构获得较高收益,同时不会像普通的产品创新那样受到政府的管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由科技进步而引致的技术性金融产品创新已经代表了金融产品创新的主流和方向。目前我国金融业的总体水平,客观上决定了商业银行都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状况,有选择地引进西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或稍加改造。这些产品由于主动创新的少,又很少有特色的原创,所以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产品种类、结构及服务功能大同小异,一方面导致银行间同质产品竞争激烈,利润率降低;另一方面也导致银行部分产品闲置,成本抬升。
(二)忽略客户需求,金融产品创新缺乏人性化
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设计过于条例化,不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也不对客户进行细分,产品创新明显缺乏人性化,主要体现在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两种产品上:在存款产品上,一是产品要素构成单一。我国商业银行产品的构成要素非常简单,即期限。银行存款利率显示牌看起来存款产品只有两个要素:期限和利率。但这些设计基本上都是围绕期限这个要素进行产品创新,因此产品构成实质也就只有期限这一个因素。二是金融产品重复设计严重,国内商业银行存款产品品种不多,但工具重复设计,如居民储蓄就有存折,存单和银行卡等功能各自独立的金融工具,不但增加了费用成本,加大了银行的业务量,而且也给储户的日常保管和理财带来了诸多不便;在贷款产品上,一是产品运用重统一规范,轻个性差异。国内商业银行对贷款运用,一味以授信评级为依据,一个品种面对所有市场客户,实行统一的准入办法,没有考虑客户群体的差异,缺少个性化种类的产品。二是这类产品审查环节过多,流程长,附加条件苛刻。近几年来,为了加改造和上市步伐,国内商业银行加强了对资产质量的管理,其中最严格的制度就是对新增资产的零逾期要求,但由于具体操作缺乏一定的人性化和适用性,导致贷款产品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
(三)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结构不合理
首先是商业银行金融产品设置层次不高。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结构主要表现为外延式的数量扩张而非内涵式的质量提升,吸纳性的创新多,原创性的创新少,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产品创新的范围虽广,但大多数属于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少的低层次金融产品,科技含量多、智能化程度高、不易模仿的创新还比较少。各家银行推出的创新产品大多是在传统存款、贷款、票据、投资、结算、担保等业务基础上的创新,缺乏期权、期货、票据发行便利等复杂的衍生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各类金融产品组合创新,这就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
其次是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结构失衡。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还是以负债类为主,资产类与中间业务较少,产品创新结构不平衡。存款工具创新是各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主要领域,如大额支票帐户,通存通兑,保值储蓄,信用卡存款,通知存款等都属于负债类创新。由于内外部原因,以贷款为主的银行资产业务方面的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已有的创新,如中下企业融资,固定利率房贷等,也很少是兼顾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转嫁性的产品。另外,相比西方银行大量的中间业务创新产品,我国银行业在这方面则显得更为落后。目前中间业务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咨询,委托等方面,而风险转移衍生金融产品创新则相当迟缓。
(四)传统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体制导致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科学的产品创新方略离不开强大,先进的技术平台做支撑。这几年国内商业银行虽然尝试建立相应的数据来支撑产品创新工作,但从创新现状来看,还没有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支撑平台来指导和影响产品营销工作,这表现在一是现有平台难以支撑产品整合创新。许多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客户数据,也建立了一些客户风险管理系统以配合客户经理进行产品创新工作,但这些手段都还处于萌芽阶段,它们是不系统,不完整的,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还无法获得一种立体的,有效的辅助;二是产品风险核算平台缺失,风险产品核算主要涉及成本和定价两个方面,而产品的成本分析与定价策略也正是风险产品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建立起风险产品管理或监控系统,导致风险管理水平低下。三是隐患较多。实践表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的同时,又会产生新的风险。因此,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金融创新不仅不会带来效益,反而可能因违规经营而增大风险。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制度规范之间存在时间间隔较长、空间差异较大等问题。在时间上,往往是产品创新在前,而制度规范在后,且间隔时间较长;在空间上,各地区和各分行之间进度不一、方法各异。
(五)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含量低,效益不明显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如个人综合消费额度贷款、个人外汇买卖24小时业务等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获利能力的新产品,如网上银行、银行网站、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的服务手段,都对商业银行拓展市场、创造效益起到了非常突出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创新技术含量低,效益不明显。而我国现有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大多放在那些容易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少的低层次金融产品上,具有独创性且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创新明显不足。有些创新产品在设计时没有做认真周密的调查,没有充分考虑创新产品的市场潜力,结果在产品推出后不久便销声匿迹。另外,创新产品的营销滞后也是一个普遍现象,银行系统的营销策略和体系经常不能配合新产品的推出,“重推轻销”的色彩较浓。一些产品在开发出来以后很少进行有效的营销,以致影响了创新产品的市场推广,也影响了银行的经济效益。
三、解决现阶段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积极营造创新文化
对于国内银行业来说,只有具备了坚定的创新理念和良好的创新文化,我们才会变被动创新为主动创新,变盲目创新为有序创新。我们不仅要培育员工敢于挑战、敢于超越的创新精神,还要为员工提供更大的创新空间;不仅是把少数的几个产品或业务部门视为创新的关口,而且应该将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视为创新的阵地;不仅要把创新看成一种任务,更要让创新成为一种习惯、一项事业。
(二)努力培育创新机制
金融创新要有成效且可持续,关键是要构建一套科学的、能够激发经济主体内在积极性的创新机制。如果没有高效的激励制度体系作为支撑,创新行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处于转轨时期的我国商业银行,首先的问题是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另外,还要在银行内部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创新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新颖性、适用性、完备性和效益性原则加大激励力度,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创新流程,建立从客户发现、客户需求到业务创新和反馈的一整套操作规范,形成从了解客户到满足客户的完整循环。
(三)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稳健开展产品创新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套完整、有效、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与内控机制。我们要对创新过程中可能发生风险的各个环节逐一加以改进,从制度建设、工作方法直至整个经营过程予以强化,作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总行的决策机构和风险管理部门要建立一套全过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产品创新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一些目前还不具备发展条件、投机性和虚拟性强的金融产品创新,应认真研究,严格控制,审慎发展。
(四)积极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进程。适度放松金融管制,鼓励银行开展交叉性、复合型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在资本市场上多增加商业银行的品种;加快启动金融控股公司试点工作,允许商业银行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进行跨领域持股或控股;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为有效促进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发展构建科学的监管组织体系。二是努力提升商业银行创新的监管效率。建议监管当局简化创新性业务的审批程序,并按照商业原则自主定价;按经营能力、管理水平来确定创新试点资格,而不是以所有制和规模大小作为试点的标准;在商业银行年度评比中,可适当加大业务创新指标的权重,并对业务创新成绩突出的机构在网点建设和业务审批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金融业务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尽快取消外资银行超国民待遇的税收优惠。统一内外资商业银行所得税税率,逐渐下调国内银行营业税率,免征国内银行接受、保有、处置抵债资产全过程的各种税费。四是改善金融消费环境。依靠社会媒体的宣传和银行同业的自律公约等形式,努力营造有偿服务的金融消费文化;建议政府部门主导推动、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积极鼓励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安装POS机,并通过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措施鼓励商户受理银行卡等。
(五)提升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内涵,提升产品层次
我国商业银行过度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抑制了金融产品创新的速度,在产品层次上没能得到有效提升。因此要合理安排创新型金融产品结构,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商业银行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和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对各类商业银行一律按照市场规律管理,取消各种政策性优惠或歧视性政策,使同类商业银行能在相同的政策条件下自主经营。稳步地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试点,积极鼓励交叉领域的金融创新。在商业银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金融混业的经营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尤其是在美国废除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后,金融混业已成为当今世界金融发展的趋势,许多金融创新都是跨部门,跨市场的产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出现了一些不同形式的综合经营组织和交易行为,但现在国内商业银行还不完全具有混业经营的能力,因此需要在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金融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建立多样化的与当前形势相符合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提升金融产品创新层次。
(六)合理安排创新型金融产品结构
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过度垄断或不正当竞争会抑制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破坏产品创新的外部秩序。因此,要合理安排创新型金融产品结构。合理安排创新型金融产品结构,要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加强基础产品创新,目前阶段应充分重视基础性产品创新的同时,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把创新的重点及时转移到第二层次即金融衍生产品和组合产品的创新上来,把金融衍生产品和组合产品发展作为防范风险和利润来源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要组合产品创新的战略准备和层次推进,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看,先通过合作积累经验,逐步发展到时机成熟,从基础业务创新,最终水到渠成地进入组合业务创新的经营,这种方式对中国商业银行的成长最为有利,可以说是一种过渡模式。首先,在目前政府的监督水平和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它可以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其次,它可以为将来中国商业银行组建金融超市进而实现全面的业务一体化经营积累先进,宝贵的经验。
参 考 文 献
1. 杨飞;谨慎对待人民币理财[J];大经贸;2006年03期
2. 胡斌;胡艳君;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年03期
3. 杜静;中资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的SWOT分析[J];华北金融;2006年03期
4. 胡斌;胡艳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特点及机遇[J];新金融;2006年05期
5. 曾红;本外币理财引发银行资金管理的变革[J];中国外汇;2006年Z1期
6. 沈传河;朱新峰;王学民;我国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开发研究[J];特区经济;2006年07期
7. 胡建武;张伟;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比较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06年09期
8. 何高峰;加息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J];现代商业银行;2006年11期
9. 王现增;人民币理财产品创新的影响与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05期
10.李琳;人民币理财:乱花渐欲迷人眼[J];西部论丛;200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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