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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
XCLW178504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二、金融领域竞争 (一)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竞争态势加剧 (二)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三)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三、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二)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三)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四、完善信贷内部管理 (一) 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三)建立关系 (四)培养队伍 五、加强信息科技监管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
内 容 摘 要
摘 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的转轨与深化,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银行信贷业务所处的环境发生着巨大变化,已经影响到宏现金融体系的运行。为此,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起全新的金融监管运行机制和金融竞争政策;以及采取的金融监管的必要措施。已成为银行强化金融管理的艰巨任务。
关键词:金融竞争 金融监管 银行监管|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
一、 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金融监管概念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从词义上讲,金融监督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
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在上述涵义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内容。
(二)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维持金融业健康运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业的风险,保障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银行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2、确保公平而有效地发放贷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资金的乱拨乱划,防止欺诈活动或者不恰当的风险转嫁。
3、金融监管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贷款发放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
4、银行倒闭不仅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而且会波及国民经济的其它领域。金融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服务达到一定水平从而提高社会福利。
5、中央银行通过货币储备和资产分配来向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传递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可以保证实现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时的传导机制。
6、金融监管可以提供交易帐户,向金融市场传递违约风险信息。
为了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中国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稳定机制 ,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管者。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总之,金融竞争性监管已是目前国际金融监管变革的重点。世界各国在剖析金融危机的成因后,强烈呼吁强化金融监管,改革金融监管过于宽松的局面。从美国和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实践来看,金融竞争性监管已然成为监管革新的重中之重。
二、金融领域竞争
(一)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竞争态势加剧
受金融机构数量增加、直接融资比重扩大以及利率管制放松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1、竞争对手日渐多元化;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之间的信贷业务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竞争逐渐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界限,跨地域竞争现象时常出现;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还面临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挑战,其中既有财务公司、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如个人保单质押贷款)信贷业务的直接竞争,也包括证券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融资方式的间接竞争。而且,融资“脱媒化”在挤占优质客户信贷市场的同时,还将使整体客户信用质量向下迁移,间接增大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2、传统竞争方式的局限性凸显;目前各商业银行仍以信贷市场,特别是优质客户信贷市场份额的竞争为主要目标,竞争手段与模式的同质性依然较高,使得信贷集中风险凸现
(二) 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1、专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教、设立机构、挤占结算资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活动:采取发放 高比率揽储费( 有的高达 5 0 %) 、协储费、实物奖品及以贷引存等方式拉储蓄存款或利用对单位实权人物发业务联系费、多种形式的请客送礼、放松开户条件等手段争夺单位存款;在贷款方面主要表现为:采取拆借同业、搞假“ 委托贷款”等投机活动。
2、金融市场各主体竞争活动混乱无章 ,其突出表现有 :违章拆借 ;社会乱集资行为盛行。
(三)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1、各商业银行桀骜难驯。我国商业银行都是机构遍及全国的庞大垄断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同人民银行平起平坐,对央行监管心怀不敬。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极差,根本不存在破产倒闭、丧失产权的后顾之优,用不着对自身的竞争行为负责。因此商业银行敢于藐视金融法规不惜代价争夺地盘,盲目竞争。
2、人民银行监管乏力。一是观念误差 ;二是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权力与责任不相符。
三、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金融竞争性监管主要具备三方面战略意义。一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二是提升金融产业实力并保障民生金融。三是确保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贯彻。
(一)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人行自身的高效与廉洁是搞好金融监管的关键。当前,人民银行应注意如下几点: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思想。纠正“各级政府的银行”观念,牢固树立“中央政府的银行”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克服地方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监管、执法必严的原则,克服畏难退缩、息事宁人的无为思想;摆正两大职能的关系.明确坚持“稳定货币为主.兼顾经济增长”的原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迅速总结各地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使之成为新的金融法规从而为新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力争相对独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国暂时不能放弃政府对人民银行控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界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应彻底放弃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集中全力当好“裁判员”:完善人 民银行机构建制。完善内部与社会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素质。
(二)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1、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统外,还包括司法制度,会计与审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办”的信贷文化等。而且这些因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作用。因此.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
2、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基础。在金融体系中,资产比重最大的银行体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单个银行机构倒闭的风险很容易传播而引发系统风险。因此,独立于央行的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无疑是央行赖以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重要基础。
3、银行监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观政策分析。一说到银行监管,一般会将监管者与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相联系。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是为了减少单个银行机构的倒闭.目标在于控制银行机构的具体风险.对存款人提供保护。但它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观层面(其目标是控制系统风险,避免银行体系崩溃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不稳定与个别银行机构偶尔倒闭的现象可能是一致的,因为个别银行机构的倒闭在妨碍金融体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时就影响了金融稳定。
4、银行监管机构与央行应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负责银行监管的央行中,监管部门与货币政策部门往往是隔离的,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央行最高层负责,高层官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在央行内部能悄然得到解决。机构分设后,协调这两种职能之间冲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银行监管机制之间建立协调机制。
(三)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1、加强对货币市场的管理,重点加强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的管理。人民银行一方面应强化依法监管,另一方面应尽快批准组建地区性短期融资中心,进而建立全国性短期融资中心.逐步推行拆借有担保制度.增强人民在短期资金融通中的作用,为间接调控创造条件。
2、加强社会集资管理。人行应尽快制定颁布关于社会集资方面的金融法规,将社会集资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依法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集资活动。
3、研究解决好财政信用问题。完善利率管理。为防止利率竞赛,人民银行目前仍有必要规定统一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但这种僵化的利率机制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上已迫使各金融机构设法逃避利率管理。因此.人民银行应根据金融形势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进而将再贴现利率或再贷款利率定为基准利率并辅之以不同各类的浮动幅度.最后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备的基础上通过规定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来间接调控利率。
在我国金融改革过程中,金融监管本身就存在着不足。从金融改革方式来看,政府牵头的微观改革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有碍市场自由竞争原则的充分发挥,而且,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与机制造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业监管规则的不一致,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此外,虽然我国法律效力较高的金融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但一套完善的监管法规及监管规则体系尚未形成。因此,在进行金融监管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应加强监管的着力点:
(1)金融监管需转变思路
在信贷收缩的条件下,监管部门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一方面必须配合国家的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对经济和金融市场进行调控;另一方面必须满足投资者和企业的需要,保证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有效率的运作。①监管策略要从事前向事后转换。长期以来,监管机构比较注重事前审批,相对轻视事后监督,为了实施监管策略由事前向事后转换。②是要求监管部门主动跟踪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了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③是要求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投资者的投资动态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投资者的角度发现问题。④是要对事后的审计工作,着重关注金融合约的履行是否发生变化和偏离。
(2)监管政策要从同质化向差别化转换。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大大增加了监管部门的难度,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监管部门很难进行全方位的监管。要结合国家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采取差别化的监管策略,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为了配合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的发展的相关政策,监管部门应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植,并且提出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于涉及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创新要适度放松。 四、完善信贷内部管理
当前我国风险管理手段相对单一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以风险控制为主,辅以风险分散、风险承担、风险转移等途径。具体地,通过设定信贷限额、压缩信贷额度、缩短贷款期限、追加抵押物等手段控制风险,采取金融机构间组织银团贷款形式分散风险,通过核销途径承担风险,主要利用信用保险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转移风险。 由于风险控制手段具有刚性强、实施难度大等特点,在具体运用中往往处于两难境地,操作空间受限。例如,贷款往往分批逐笔发放,短期内大幅度压缩、立即收回不尽现实,而对未到期贷款提前收回更面临违约责任,也不利于客户关系管理;对于经营正常但资金紧张的客户,大幅抽回贷款,反倒加剧其经营风险,容易引发剩余融资的安全性问题。同时。风险控制手段还存在着规模确定主观性较强、时机选择缺乏前瞻性的问题,尤其是在信贷组合风险控制方面。组合信用限额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即便个别实施,也是或参照贷款投放计划或依据组合不良贷款比率水平建立简单的绝对额或比例限额。限额设定存在较大主观性,且与风险状况缺乏关联、反映滞后,往往在发生较大信贷损失时才紧缩限额,效果不佳。因此信贷部门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供优质服务
要建立优质客户、优质贷款种类服务的绿色通道,实施优质客户发展战略,提供差异化的贷款服务。掌握好贷款进入的原则和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简化贷款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项目贷款、开发贷款给予全方位的服务,在社会上树立××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方便、快捷、严谨的业务形象。使我行信贷业务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效地调整信贷结构,把信贷管理纳入全行工作的大局中去,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并配套建立目标客户动态档案跟踪管理制度建立贷款资产质量实时监控制度,建立贷款情况快速上报制度。要及时从资质差、信誉差的企业中果断地退出来,一方面要铁心硬碗收贷收息,另一方面,要抓住时机,用足、用好、用活双呆贷款的的核销政策,完善手续,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三)建立关系
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对内建立和谐、高效的人际关系;对外取得市委、市政府、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企业逃废我行贷款,支持理直气壮地收贷收息。 (四)培养队伍
培养锻炼一支高素质的信贷队伍。将具备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强的分析能力和科学的管理技能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信贷岗位,提高贷款操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加强信贷队伍的培训和培养,以适应实际业务的要求。
五、加强信息科技监管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新形势下,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推进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开创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可谓任重道远。而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的一番话透露出其中深意:“稳中求进”是银行监管工作的总基调。“稳”,就是严守风险底线;“进”,就是坚定不移深化银行业改革开放,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监管能力建设。因当前信息科技突飞猛进的背景下,各家银行纷纷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信息系统或平台看作是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信息技术同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并不断向银行管理、风控、运营等领域渗透。信息科技风险问题凸显,特别是对基于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金融交易的银行来说,愈发值得重视。另外金融交易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蕴藏着一定风险,由交易员违规造成的巨额亏损屡见不鲜,给商业银行通过信息系统对交易流程加强控制提出较高要求。
(二)加强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
目前银监会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强调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
在银监会网站上,信息科技监管部的职能被描述为: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处置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开展银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以及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工作归口管理。
银行业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稳健运行,关系银行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关系金融安全。在当前银行业务快速发展,与信息科技高度融合的背景下,银监会要进一步强化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进一步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及时性、前瞻性。这是大势所趋,当前银行电子业务创新不断,客户信息安全、交易安全风险已逐渐显现,这类风险已不亚于信用风险。
总之我国金融竞争性监管制度的现状。特征之一是综合监管。特征之二是行业监管。因此,完善金融竞争性监管制度的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借鉴国际金融业的竞争监管动向,充分考虑混业经营的全球趋势和我国现行的竞争制度及金融监管现状,协调竞争监管与功能监管和审慎监管的关系,尽快完善我国金融竞争性监管制度。
参 考 文 献
1、韩 志萍. 银行监管的微观基础和战略监管体系选择[ J 1 .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 2 0 0 3 ( 1 0 )
2、苏丽霞,《反思金融危机·完善竞争性监管》,金融时报,2009年3月。
3、张明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信贷收缩下的金融创新监管》,中国金融2013年3月
4、韩韬、孙飞,《加强信息科技监管》,金融世界,2013年1月
5、张建江,《强化隐性贷款风险管理初探》,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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