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获取|
论文天下网
  • 论文天下网 |
  • 原创毕业论文 |
  • 论文范文 |
  • 论文下载 |
  • 计算机论文 |
  • 论文降重 |
  • 毕业论文 |
  • 外文翻译 |
  • 免费论文 |
  • 开题报告 |
  • 心得体会 |

当前位置:论文天下网 -> 免费论文 -> 经济类

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一)

 我国当前的经济转型首先是经济资源配置方式的转换,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与此相联系的必然是经济管理者 ——政府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即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主要直接参与经济竞争转向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上述转型的成功推进必然带来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生存方式的彻底转变,即从听命于行政机关,被动执行政府计划的附属机构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转型也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从片面强调量的扩张转为重视质的提高,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实现人、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增长。经济转型似乎是“无形之手”高歌猛进,攻城掠地,“有形之手”步步退让,一败涂地,一切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但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否自发形成,经济转型能否完全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自动实现呢?我们所追求的经济转型的目标果真是市场之手独霸天下,国家在经济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的所谓自由经济吗?如果不是,又该如何实现经济的成功转型?经济转型后的目标体制又该是怎样的昵?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旧的经济体制和观念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旧体制的冲击和对抗,使经济领域内暴露出来的矛盾,盘根错节,错综复杂。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经济成功转型的基本前提,而每个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经济法思想的指导,离不开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模糊,急需按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政府改革的滞后,是我国经济转轨进程中面临的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不尽如人意,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理论认识上的模糊不清,没有彻底解决国家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正确定位。改革开放前的政府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都由政府管制,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关系取得绝对的统治地位,企业和个人完全丧失了主动性、创造性。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那种认为政府应当彻底退出经济活动领域,只当守夜人,一切交由市场的论调一度博得多方喝彩。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常常是非此即彼,国家不是“越位”,就是“虚位”,总是很少“到位”。当前,我国的改革面临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挑战,这是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经济转型要求构建现代产权关系,社会转型需要形成新的社会利益整合机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在实现权利的多次分离后,国家成为集多种身份和多种职能于一身的集合体。具体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应是三重身份(行政管理者、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所有者),三种职能(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三次权利分离(行政管理权与经济管理权相分离,经济管理权与国有资产所有权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或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国家以不同的身份,行使不同的职能,就会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正确认识由国家参与的各种不同法律关系的性质,才能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认为按照经济法基本要求,不仅要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还在于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从依赖行政命令转而依靠法律保障,遵循经济法律制度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二、经济的二元结构特征显著,城乡、地区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国经济存在多重二元结构性矛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巨大反差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地区差异。城乡、地区矛盾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结构性障碍,如何化解矛盾不仅是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首要课题,而且已上升为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经济法既服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又强调国家应当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正确的作用,它把“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辩证地统一起来的特征显示其对于解决城乡、地区二元矛盾天然地具有优越性和独到性。针对当前农村中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等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违法侵占农民土地,任意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漠视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安置以及农民负担过重,乱集资、乱摊派屡禁不止等问题,从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法律制度入手,有助于构建规范的、持续长效的缩小城乡差别的法律机制。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财政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清晰,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不落实,上下级政府间一事一议,讨价还价现象较为常见。而且,目前我国普遍实行的市领导县的财政体制,客观上使得农村社会经济资源、资本更主要地是被城市所汲取,加剧了城乡二元分割。行政长官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驱动与财政支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往往使农村成为最终的牺牲品。所以,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规则,确立覆盖城乡的统一的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强化市以上各级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和基本社会保障的支出义务,规范上下级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把城市返哺农村的各项制度具体化,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并赋予权力保护以可诉性。2003年新的《土地承包法》虽然对于保护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权,限制土地发包方滥用权力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首先,确权工作严重滞后,估计有约30%的农户仍然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权属登记进程的滞后,导致大量土地承包纠纷只能适用土地承包合同,弱化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性质,客观上助长了发包方任意毁约行为。其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责任形式单一,法律责任轻,违法成本低。根据承包法第54条,侵害土地承包权的只是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几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所谓的民事责任,由于侵害方主要是村、乡集体组织,也几乎难以得到实际执行。最后,权利救济渠道阻塞,可诉性差。长期以来,许多基层法院拒绝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999年最高法院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后,虽然规定应当受理,但是许多地方对土地承包这一典型的经济法律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仍然纠缠于该法律关系到底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争论而不能自拔,其结果是牺牲了广大农民应当得到国家司法救济的正当权力。论文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来自www.66wen.com免费论文网 最后,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税收法律体系,规范各类涉农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我国农村税费名目繁多,包括农业税、附加税、特产税、屠宰税、“三提五统”、教育集资以及以资代劳款、地方行政劳务收费、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等,而这些税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是税收行政法规和各级政府决定,对收费项目的创设权限和程序没有法律约束,现有的有关农村税费的规范性文件位阶低,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在条件成熟时,以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为出发点,以统一的涉农税法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规范农村基本分配制度,才能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再来看区域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1/2/2

相关论文
上一篇: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市场化分析 下一篇:经济全球化的法学思考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经济法 经济 转型 作用 【返回顶部】

相关栏目

自动化相关
计算机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
法律论文
医学论文
人力资源
电子专业
电气工程
英语论文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
社科文学
教育论文
物流专业
金融专业
财务管理
会计专业
化学化工材料科学
电子通信
环境科学
经济类
机械模具类
报告,总结,申请书
其他专业论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论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原创毕业论文

 

论文天下网提供论文检测,论文降重,论文范文,论文排版,网站永久域名WWW.GEPUW.NET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893628136@qq.com

Copyright@ 2009-2022 GEPUW.NET 论文天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