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2007年 2008年1-10月
进出口额 出口额 进口额 进出口额 出口额 进口额
爱沙尼亚 67442 58457 8986 58127 50797 7330
波兰 766446 655307 111139 886831 764691 122139
捷克 496740 413666 83074 550518 464935 85583
立陶宛 82198 80229 1969 94253 91893 2360
拉脱维亚 70609 68459 2150 74409 73143 1266
马耳他 70344 32746 37598 123722 86541 37181
塞浦路斯 70583 69785 798 79053 78315 738
斯洛伐克 220574 147047 73527 260102 174267 85835
斯洛文尼亚 158283 151520 6763 91210 80037 11174
匈牙利 622563 501620 120943 640762 526534 114228
保加利亚 96874 81291 15584 112511 94101 18410
罗马尼亚 236601 208448 28152 276413 246158 30256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
三、欧盟东扩对中欧经贸关系的影响
欧盟的东扩意味着市场的扩大,从长远来说将给我国带来积极的影响,但由于新加盟的12个中东欧国家对欧盟的出口商品结构与我国相似,它们的加盟势必影响传统上我国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的出口。而且欧盟企业可利用中东欧国家地理上的便利、文化上的相似、市场结构的趋同及欧盟对欠发达成员的优惠政策而加大对它们的投资从而影响欧盟的对华投资。因此欧盟的东扩将对中欧双边贸易和投资领域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 欧盟东扩对中欧经贸关系的积极影响
1、欧盟市场的扩大促进中欧贸易额增长
新成员的加入使得欧盟的地域扩大、人口增加,其成员国的市场容量也随之扩大,从而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市场。东扩后的欧盟人口约4.9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4万多亿美元,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集团和进口市场。中东欧12国加入欧盟后,消费人口增加7500万,欧盟市场迅速扩大,这给贸易伙伴国在欧盟市场拓展其商品带来了机遇和空间。2007年,中欧双边贸易总额3561.5亿美元,同比增长27%,我国出口2451.9亿美元,增长29.2%,进口1109.6亿美元,增长22.4%;2008年1-8月,我国与欧盟27国的双边贸易总额达3593.7亿美元,同比增长25%,占我国同期外贸总额的16.4%,其中我国出口2466.9亿美元,增长24.5%,进口1126.7亿美元,增长26.2%。德、荷、英、意、法是我国在欧盟的主要贸易伙伴,我国与上述5国贸易额约占中欧双边贸易总额的68%左右。 这些数据充分显示欧盟扩大对中欧贸易具有显著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统计
图1
2、欧盟统一的贸易政策促进中欧双方贸易的发展
欧盟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统一市场,实行统一贸易制度、关税以及行政程序,允许商品、资本、人员和服务更加自由的流动,东扩的实现大大提高中东欧国家市场透明度与统一性,简化了中国商品在欧洲范围内的操作程序。尤其在关税方面,新成员国执行欧盟统一关税标准对我国的出口是有利的。入盟前,新成员国的进口关税均普遍较欧盟为高,欧盟东扩后,各新成员国的进口关税调整至与欧盟一致,成为低关税国家。这样一来,一系列消费品的进口关税下降,有助于中国企业扩大出口。
另外,在加入欧盟后,只要根据欧盟标准获得认证的中国产品,就会在新成员国得到认可。技术标准的统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但也会有助于中国企业拓展新成员国的市场,更因产品可以同时在西欧和东欧市场销售而取得更大的规模效益。
表2 欧盟东扩新入盟12国与中国商品进出口贸易额统计 单位:万美元
国家 年份 2008年1-10月 2007年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2003年
波兰 886831 766446 467161 315295 233088 197965
匈牙利 640762 622563 398734 285920 312725 258781
捷克 550518 496740 288178 203921 179320 157882
斯洛伐克 260102 220574 91368 49137 28836 25919
罗马尼亚 276413 236601 631448 166154 138395 97565
马耳他 123722 70344 82564 53904 52536 35199
保加利亚 112511 96874 186465 53086 40518 22521
立陶宛 94253 82198 57147 37244 28710 18772
斯洛文尼亚 91210 80364 54134 32281 24886 18731
塞浦路斯 79053 70583 35371 29015 18692 21948
拉脱维亚 74409 70609 45312 29023 19882 12983
爱沙尼亚 58127 67442 74122 36910 22266 17000
数据来源:海关统计
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新入盟国家中,波兰、匈牙利、捷克三国是进出口贸易额最多的国家,2003年双边贸易额分别为19.79亿美元、25.87亿美元和15.78亿美元, 2008年10月,三国的贸易额分别为88.68亿美元、 64.07亿美元、55.05亿美元。爱沙尼亚2003年的贸易额仅为1.7亿美元,2008年10月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额扩大到5.81亿美元,增长三倍还多;2003年斯洛伐克与中国的贸易额为2.59亿美元,到2008年10月增加为26.01亿美元,增长了10倍多,是新入盟国家中增长最多的国家。
3、普惠制下给惠国的增加为中欧双方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
普惠制即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的简称,它是指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以及部分农产品给予一种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待安排。东扩带来的积极影响之一,就是中国可以获得更多国家给予的普惠制待遇,从而开辟了新的贸易渠道。新入盟国家中,原本只有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3国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入盟后所有新成员国都要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给惠国增加了9个,自然会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
目前全世界给予我国普惠制的国家有37个。欧盟原15国加上新入盟的成员国共有25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位列其中,由此可见中欧贸易关系的密切程度。自1979年我国成为欧盟普惠制受惠国以来,获益于这一关税优惠制度,大量产品以价格上的优势进入欧盟市场,对促进中欧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4、有助于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许多欧盟国家都在积极设法吸引欧盟外的资金,以刺激当地的生产,缓解失业问题。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自然吸引欧盟的目光。欧盟各国都在积极寻求中国企业的投资,吸引它们到当地设厂进行生产,这与我国目前实施的“走出去”战略是一致的,可以借此开拓海外市场,带动国内的出口。新入盟的国家则为我们创造了更好的投资条件,这些国家的地理位置优越、工业基础牢固、部门齐全、人员素质高、工资水平低、经济增长稳定、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以及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己被公认为稳定而富有吸引力的投资场所。目前,中国的一些技术、设备不仅适应中东欧地区市场的需求,还适合当地国情,受到了热烈欢迎,新成员国已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理想场所。通过在当地投资设厂,减轻了因我国连年贸易顺差而引起的不满,为中欧经贸关系向更深层次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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