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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负责纳税服务的行政管理机构――纳税服务处,这表明纳税服务工作已被提上重要议程。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近年来,税务机关的征收部门除了履行传统的税款征收职能外,已把纳税服务工作放到了突出位置。目前,各级税务机关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以及纳税人之家等平台,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提供了点面结合的各类特色服务,纳税服务工作呈现出了百花齐放的局面,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四)普遍实施了“一级稽查”
目前,税务机关的稽查模式已实现“二级稽查”向“一级稽查”的转变。所谓二级稽查,即在市、县局设置稽查局,而在市区及农村管理分局又设置检查科(股)。这种模式不仅在机构上重叠、职能上交叉,而且导致稽查力量分散,多头检查,同时也影响了纳税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所谓“一级稽查”,是指市和县两级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城区范围内设立一个直属的稽查局,统一负责整个县、市的稽查工作,统一调配稽查力量,统一开展稽查工作,市、县两级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部门不再开展与稽查相关的工作。“一级稽查”的普遍实施充分发挥了稽查的职能作用,提升了稽查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我国现行税源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些年,我国经济持续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各种经济成分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逐步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和不足。简要分析如下:
(一)税源管理导向不够明确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加,税务机关管理和服务的纳税人越来越多。而税务机关由于受机构、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每年新招录的公务员极为有限。税务人员少,纳税人众多,已经成为当前税源管理的一大背景。在这种情况下,以管户制为特征的责任区管理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开始尝试改变,积极推行分类分级管理,但这种改变仍然没能摆脱管户制的影子。
纳税人太多,涉税事项太多、太杂,导致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经常疲于应付各种事务,工作中往往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同时,上级机关的各个部门都强调自己的工作重要,导致基层工作没了重点,什么事都在做,什么事都做不深、做不透。如何将有限的征管资源配置好,将其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效?这就成为各级税务机关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税源管理没有一个根本的导向,工作中的针对性不强,管理的成效不明显。
(二)分类分级管理不够深入
因为各级税务机关基本上都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所有现行的税源管理模式还是以属地管理为主。目前分类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层税务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内,一般为一个乡镇或者一个区内,将若干行业或类型的纳税人单列出来,由税源管理机构的某个内设部门进行专门的管理。由于受地域范围的限制,这种分类管理很不彻底,难以显现出这些行业或类型纳税人的整体特点和管理规律。
在重点税源管理方面,根据纳税规模的大小,可将其分为四个层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级、省局级、市局级、县(市)局级。实际工作中,总局和省局更关注的是重点税源的统计和分析,对基层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少,对重点税源的实际监控管理不到位。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主要还是集中在市、县两级税务机关。
(三)综合治税网络不够完善
目前,税务机关已可以从若干政府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获取涉税信息,但由于是跨部门获取信息,在工作的衔接、配合方面存在较多问题。有些单位领导支持,但具体部门不重视,能拖则拖;有些单位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不按要求提供信息;有些单位部门由于涉及到本单位利益,有抵触情绪,不予配合。究其根源,主要是税务部门管不到其他部门,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是配合的关系,甚至是税务部门有求于其他部门的关系。由于信息获取面不够开阔,获取渠道不顺畅,涉税信息对税源管理工作的支撑力度还不够。同时,基层综合治税机构的建立和运作都存在不少问题,其未能将有关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而就发生在基层的涉税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给税务机关。畅通信息采集渠道,明确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综合治税网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四)信息管税还有较大潜力
数据质量是信息管税工作的生命线。然而,在日常工作由于纳税人主动提供的信息可靠度不高,外部门信息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足,垃圾信息、冗余信息大量进入征管信息系统,导致税源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质量不高,事倍功半。同时,各地税务机关竞相开展应用软件开发和数据模型建设,许多开发和建设存在乱象。为了开发而开发,为了评比而开发,为了考核而开发,开发、建设过后没人维护、没人使用、没人完善,创新而不务实,创新而不创优,创新而不坚持,最终之前的努力成为一场空,留下的只有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人心涣散。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上级税务机关的业务部门往往习惯于定期以某一个或几个工作主题进行数据分析和任务推送,但由于事项较为单一,不综合,未进行系统分析,造成税务干部频繁下户,甚至出现了对纳税人进行反复评估核查的情况。这不但加重了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负担,干扰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而且造成了管理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效的提升。
(五)纳税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近年来,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有较大改进,办税服务大厅的环境更整洁了、设备更先进了,服务态度更热情了,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也更完备了。但从整体来说,纳税服务的层次仍不高,措施仍未到位,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一些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的理解过于肤浅,喜欢做表面文章,习惯于等着服务、被动服务。一些税务机关出台的措施不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而是从如何方便自己为纳税人服务出发。纳税服务工作对纳税人在想什么,要什么的问题思考得不够。同时纳税服务缺少对纳税遵从的引导和激励,在服务中没有很好的体现执法,没有营造出“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氛围。工作中往往是给纳税大户带红花,鲜有公开对违法者的处理过程,曝光其违法事实的举措。此外,税务代理业发展不快,虽然其业务量增加了,收费提高了,但是整个行业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未能真正成为税务机关的好帮手,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出现了唯利是图的情况。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2/4/4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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