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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儒家礼制为主要思想文化特征的封建社会里,许多经学家常常以封建礼教为标尺,对这些情诗进行歪曲的解释,或不承认它们是歌唱自由的爱情,如《毛传》就是把《周南•关雎》一诗解释为是写“后妃之德”;或承认是民间爱情诗,但又诬蔑为什么“淫奔”,总是千方百计地歪曲它们的内容,以为维护封建礼教服务。《诗经》成为儒学经典著作之一。
《诗经》所描述的社会生活恰是在儒家礼制形成过程中的各种栩栩如生地社会现象的真实反映。其中的爱情诗篇,有的热情泼辣、透漏出人类爱情无拘无束的野性,有的婉转悲切、深受伦理观念的束缚,这些前后时期爱情诗篇风格的鲜明变化,无不昭示着儒家礼制对人们爱情生活的深刻影响。特别是儒家礼制经过后世的发展和创造,那些经学家们带上“有色眼镜”分析《诗经》中的爱情诗篇,原本表现人间真情的爱情,却成为了用封建伦理道德为标尺衡量的种种令今人无法理解的“高谈阔论”。儒家人际关系理论不仅影响着漫长封建社会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而且对当今现实的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也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作为封建理学代表性人物的南宋时期朱熹,对封建礼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发展、创造。朱熹的许多见解和主张是通过对包括《诗经》在内的儒学经典的再解读中体现的,对《诗经》的解读朱熹编辑成书为《集传》。在《集传》里,朱熹对描写男女爱情的或者表现女性形象的诗句,都进行了刻意的歪曲和牵强附会的解释,诋毁男女之间正常的爱情。
譬如《周南•汉广》本是传唱于江汉流域的一首民间情歌,表现一位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位游女,而又不可追求的失恋情态。但在朱熹的《集传》中却说是:“文王之化,自近而远,先及于江汉之间,而有以变其淫乱之俗,故其出游之女,人望见之,而知其端庄静一,非复前日之可求矣。”意思是说:原先江汉地区男女之间其俗“淫乱”,受到文王“教化”之后,便都改邪归正不再“淫乱”。游女也变得“端庄静一”而“不可求”了。这位道学先生一本正经的说教,实在迂腐可笑啊。
在对《鄘风•柏舟》一诗的看法和认识上,以朱熹为代表的封建经学家的牵强附会可见一斑。在《集传》中,朱熹认为《柏舟》是“共姜作此以自誓”,即是说:共伯早死,死时其(未婚)妻尚未嫁过门去,父母逼她改嫁,因而应是贞女守义的自誓之词。但此说与史实却不相符。据《史记•卫世家》记载:“釐侯卒,太子共伯余立为君。共伯弟和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意思是说:共伯不能算是早死,而且其妻也已经嫁过门了,父母逼她改嫁,所以可以理解为是寡妇守节的自誓之词。近代文人闻一多先生在《诗经通义》中认为“此女子失恋之诗”。用今人的眼光来看,这首诗的主题还是理解为少女要求婚姻自主为宜。
(三) 对社会主义社会爱情观的影响
香花归香花,毒草归毒草,今天我们自应站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对《诗经》给予正确的评价,以恢复它们的本来面目。对此,有许多近代和当代的研究者们不仅将它们进行分类比较分析,并力求概括出其思想与艺术上的成就,而且更从诗歌本身的规律,特别是从情诗的风格出发,将它们放到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去分析、考察,从而认识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风格和人们审美意向的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这样不但使爱情诗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由此可以更充分地认识到《诗经》的真正价值,正如闻一多先生所言:“一切的价值都在比较上看出来。”
《诗经》中的爱情诗,表达了劳动人民对性爱问题的严肃态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忠诚老实的本质、健康的感情、谆朴善良的面貌和崇高的道德水平,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艺术价值。这对于今天繁荣我国的诗歌创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的性爱观,反对庸俗腐朽的颓废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诸葛忆兵:《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一)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第一版。
2、 张启成:《诗经研究史论稿》,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
3、 游国恩、王起、萧涤非、季镇准、费振刚:《中国文学史(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7月北京第1版。
4、 周蒙、冯宇:《诗经百首译释》,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
5、 中国诗经学会编:《诗经研究丛刊•第四辑》,学苑出版社,2003年1月北京第1版。
6、 李笑野:《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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