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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法的修改——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为分析视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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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然后具体阐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含义、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再具体阐述国外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最后分析该制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关键词】:人格 公司法人 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正文】: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该法增加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具体体现在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表明我国现行公司立法已明确认可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它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本文拟对该制度及其在我国的适用作一探讨。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为了搞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内涵,笔者认为,必须搞清有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对该制度的科学、客观的认识,便于人们正确理解和运用,以充分发挥该制度应有的作用。

    (一)公司人格独立制度

    1.法律上的人格

    人格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ersona。法学中“人格”的概念源于罗马法。中国法律中的人格概念,是直接从日本法引入的,清末修订的《大清民律草案》(1909年)第一次使用了“人格”的概念。“人格者,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之称谓也。”(注1)人格是自然人、团体成为民事主体的法技术构造物,也可称它为法律的拟制。“民事主体意义上的所谓人格,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注2)公司人格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法律拟制而成的一个实在的民事主体。

    2.法人制度

    法人制度是人类立法技术的智慧结晶,是19世纪最伟大的创造之一,《德国民法典》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了法人制度以后,为大陆法各国所效仿。法人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赋予经济组织以独立的法律人格。

    (1)法人的含义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规定揭示了法人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说明了只有那些被法律赋予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成为法人。

    (2)公司法人人格

    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文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人格独立是指在法律上公司具有主体资格,且这种主体资格独立于它的股东和成员。它的实质内容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有独立的财产,即股东的出资形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以其代表人的名义独立行使对该财产的权利。二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公司以其全部独立的财产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责任,而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债权人并无直接联系,其仅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是法人独立人格的两根基本支柱,而独立责任是独立财产的最终体现。独立人格和独立责任是奠定法人制度的基石和内核,法人制度的其他规则皆是这两大基石的延伸。

    按照许多学者的观点,公司的人格与其成员的人格的分离,乃是有限责任产生的条件,不理解公司的独立人格,也就不能理解公司的有限责任。(注3)

    (3)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的价值

    作为一种理性的制度安排,公司人格独立使股东的经营风险具有了确定性和稳定性,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极大地促进和刺激了经济的发展,有利于鼓励投资,加速资本的积累。但公司人格独立制度并非毫无缺陷,制度设计本身,对债权人有失公正。

    (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制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有限责任制起源于英国。

    1.公司的有限责任:一是指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指公司破产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魅力所在。

    2.有限责任制的功能

    (1)风险减少和转移功能。有限责任是减少投资风险的最佳形式。股东通过在以投资者责任有限性为基础的证券市场上随意转让其股票来转移投资风险。

    (2)鼓励投资功能。有限责任的最大优点在于能使股东预先确定其投资风险,即投资者的最大风险仅限于其出资额的损失。能够减轻和分散投资风险的法律形式,对鼓励投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 促进资本流动功能。在趋利避害动机促使下,股东们无不通过买进卖出行为来表示自己对资本效率的关切和对资源配置的看法,所以,有限责任制促进了资本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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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公司法 修改 司法人 人格 否认 制度 分析 视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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