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缺乏高水平的专业队伍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迅猛发展,对理财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内容涉及面广,知识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兴业务。近年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专业人才队伍有了较大的发展,有了自己的认证标准与认证体系,培养出了一批具有专业化、综合素质高的AFP、CFP、CFA、CWM等理财专业人才。2004年9月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BSP)的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理财执业准则向国际化迈出重要的一步,中国金融业理财业务有了自己的认证体系与认证标准。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或理财经理大多来自一线储蓄柜员,整体素质普遍较低,虽然接受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但业务不全面,对股票、基金、保险、外汇、税收、金融衍生品等金融知识掌握不够深入,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严重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而囿于人力资源的因素,国有商业银行的理财从业人员大都身兼柜员角色,无法从繁重的日常操作中脱离出来,也就无法深入地研究个人理财相关知识,在专业化程度上较为薄弱。尤其是基层行更是缺乏理财专业素质较为全面的专业人才,不仅没有专业的理财队伍,也缺乏系统的培训,有的仅是临柜一线中单一的业务经办员,如办理代理基金买卖,代理保险,外汇买卖等一些简单的操作,这就给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阻碍。
受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政策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对证券、保险、期货、债券等专业知识相对匮乏。即使在证监会发文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的形势下,大多的商业银行一般采取两种方式来应付证监会的检查与要求,一是经过内部短期培训后通过本行考试认证取得理财从业资格;二是通过鼓励员工通过社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不过,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才仍然参差不齐,大多属于应试型的人才,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实践操作、对客户的营销服务技巧依然欠缺,从而无法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的理财服务。
(三)科技支持力度与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制约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加大了软硬件的开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家居银行等新兴业务层出不穷,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向客户家中、室外、办公场所延伸,为客户提供时间、空间不间断的理财服务。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要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发达的金融网络为依托,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相对于国外商业银行在金融电子化、信息化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相应的硬件设备相对比较落后,在计算机联网、软件开发与应用上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新产品设计上科技开发的力度仍滞后于业务迅猛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大多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信息非常分散,在VIP客户信息收集筛选、客户综合评价、客户需求挖掘上所能提供的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处理、分析和决策能力的提高。CRM的目标是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改善与正确客户沟通,通过正确的渠道,以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产品与价格,从而增加商机。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启动了CRM项目群建设,短短3年,已经建立起ACRM(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OCRM(操作型客户关系管理)、ECIF(企业级客户信息整合)、DW(数据仓库)一体化并轨运行,在完善客户服务流程,提供针对性的营销销售、投资方案建议和综合金融产品服务等方面在国内银行业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四)创新力度加强,但产品设计仍滞后于市场需求
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推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速度加快,理财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品种更加丰富,产品风险特征更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服务内容更加人性化。据统计,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发行了3873款理财产品,其中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894款,非保本浮动型2204款;按投资领域划分,债券型产品占理财产品总发行量的18%,信托型产品占73%,结构型和QDII产品占9%。总的说来,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力度不断加强,产品推出频率高,发行能力强,连续性强。主要体现在:1、发行能力强,数量多;2、人民币产品数量多于外币产品;3、国内商业银行以发行普通理财产品(债券型、信托型)为主;4、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理财产品中,以投资于票据资产(票据类产品)、信贷资产(信贷类产品)以及证券市场(新股申购类产品)的信托型理财产品占主导地位。如中国银行发行的中银平稳收益理财计划,是以信贷资产为主搭配债券资产的信托产品;工商银行的“理财金”信托投资型产品在信贷资产中配置添加票据债券资产;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稳健”系列票据型产品是以投资票据资产为主,结合投资债券与银行间货币市场拆放交易;5、理财产品以短期为主,一年期及以下的居多,一年期以上产品较少。2008年前三季度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占发行总量的61.55%,六个月至一年期之间的产品占发行总量的25.25%。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外部环境、体制、技术以及自身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理财新产品的开发在功能上滞后于市场需求,相对于成熟的金融市场而言还相当有限,存在产品差距。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许多金融产品的利率相对统一固定的,金融产品之间的风险差异很难通过价格反映出来。同时当前理财产品在结构上也存在目标短期化、方案缺乏个性化,以及受到金融机构自身业务限制等问题,从而在产品设计上趋于同质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普通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单一,虽然2008年国内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较多,但以信贷资产类和债券类产品为主,投资标的较为单一;二是产品收益率相对比较低,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间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基本持平,上市中小股份商业银行会略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三是产品期限不灵活,流动性相对较差;四是产品信息发布不及时,透明度不高;五是产品分类不够清晰,品牌不够突出,如工商银行,目前推出的理财产品包括QDII就有七个品牌——“稳得利”、“理财金账户”、“工银财富”、“灵通快线”、“珠联璧合”、“汇财通”和“东方之珠”,众多品牌下理财产品的类型又有交叉和重叠,容易模糊客户的焦点。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策略
(一)确定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性地位
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在本质上源于宏观经济发展和中国居民理财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参加市场竞争,提供优质服务、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需要,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大势所趋。个人理财业务竞争力的强弱,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与发展后劲。在当前存贷利差日益缩小的情况下,个人理财业务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国外发达市场的经验也表明,经济金融发展必然导致居民投资理财需求日趋旺盛,客户资金会从传统账户流向财富管理账户。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充分把握这一变化趋势,推动业务转型,将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战略性地位,将个人理财业务作为零售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实现个人零售业务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个人金融服务转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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