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的各种金融产品,也将在金融控股集团的屋檐下,实现交叉销售、信息共享。平安庞大的保险资金,将在这个大平台上穿行,在为保险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作为资本投入不断做大非保险金融业务。
外资股东的加盟,给平安带来了国际化视野和全新的管理理念,诸如聘请国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财务顾问,在国内首家引进寿险个人营销体制,开始网罗国外专才构建平安的国际化管理团队等等,都在这个时候出现。此后的几年,平安迎来了其业务高速发展和规模急剧扩张的黄金阶段。
就这样,从1988年到2002年的15年间,平安保险从一家总资产5312万元、13个员工的中小企业,发展为一家业务范围覆盖产险、寿险、证券、信托的综合型金融保险集团,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增长到成立初的2725倍、279倍;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率为96.6%,增速稳居国内同业首位;投资回报率平均值达到15.9%,而不良资产远小于1%,是亚洲资产质量最好的金融企业之一;企业成立以来累计向国家纳税40亿元;盈利能力及年利润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五、趋势预测及发展建议
在众多的金融业务当中,保险和证券是具有最明显互补性的两大业务,金控的成功与否的因素之一就在于其业务是否具有互补性,这才能够产生避税的效果。而另一方面,从服务的便利与否考虑,也必须有保险公司的加入,金控才能将各业务结合得更加紧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金融控股将是我国保险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虽然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但随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结束之后外资保险企业的进入,以及保险产品的日益丰富,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必将越来越高,保险业的经营压力必将随之显现,金融控股是大势所趋,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的保险公司应提早做好准备。
保险公司要为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保险公司要加强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以适应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混业经营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的同时,它也给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在借鉴境外同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从制度、技术、人员等各方面对原有的风险控制体系作相应的调整,努力控制混业经营体制下的各类风险。
其次,保险公司应设计合理的组织结构框架,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金融控股公司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综合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协同效应,但要达到“1+1大于2”的理想效果,还需要理顺经营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险公司要在组织设计、股权结构、人事管理、决策流程、责权界定等方面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真正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作用,提升整个集团的经营实力和竞争力。
实际上,金融控股集团的规模和全能本身并不能保证产生效益,只有建立起了相适应的管理和治理体制,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与管理机制,才能把金融控股集团潜在能力发挥成赢利。金融控股公司的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是公司的利益相关主体先要到位,包括所有者(投资人)、管理者、员工、客户(存款人、贷款人等)、监管者、公众和国家等。同时通过制度安排,建立利益主体互相对立、制约、平衡、依赖的框架。这个框架是通过设立股权结构、法律结构、管理结构、组织结构、利益结构、市场结构完成的。最后建立利益主体有序沟通机制和有效的控制体制。即通过建立委员会制和明确委员会的议事决策程序,使决策规章化和制度化。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实际运作中,治理机制主要集中在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与公司高管之间的关系以及集团战略的制定、公司价值观的培养和公司文化的建设等方面。在集团设立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政策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授信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平台让控制的利益和产品线的利益以及股东的利益得以交流。在金融控股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在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等。总经理通过综合计划、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风险管理,以及资金营运中心等各部门,领导本公司的专业经营管理活动。在董事会下设总稽核和法律遵循主管,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子公司的稽核工作,负责遵守法律制度的规划、管理及执行,定期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工作。
集团管理中心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战略与计划部负责综合管理控股公司及其旗下相关子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共同营销规划、新金融商品和服务的设计规划及控股公司的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资金与资本运营部负责综合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及旗下相关子公司的资产配置的整合规划,长短期资金的筹措、运用和出纳工作。
信息技术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旗下相关子公司的营运信息、信息系统平台整合、信息交互运用,以及信息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本金融控股公司的人事、教育培训、法律事务、日常运营、股票管理及会计管理等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本公司及其旗下相关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以及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
对金融控股集团,既要创造条件,使其充分发挥正的协同效应,也应该设立必要的“防火墙”,减弱金融控股集团内的风险传染与风险外溢。防火墙的设置是一项非常具体、复杂的制度建设。防火墙制度按照运行机制分类,一般可分为法人防火墙与一般防火墙。法人防火墙是指利用法人有限责任的规定,设置独立法人实体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经营,以区隔各自风险传递的法律制度。一般防火墙是指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关联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人事安排、业务联营以及资金融通的禁止或限制性制度,具体有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资金防火墙等。
此外,针对各控股子公司不同的企业文化,保险公司应根据金融控股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符合各方长远利益的经营理念和行为准则,用统一的企业文化将不同的公司和团队融合在一起,增强整个集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创建保险金融控股公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险公司应抓住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立足长远,练好内功,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研究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部:《中国与WTO——入世、政策变革和减贫战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2、刘茂山主编:《保险经济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魏华林著:《保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版
5、吴志攀著:《金融法典型案例解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
6、仲薪、陈子季:《国际化的民族保险航母 ——平安集团成功启示录》,《深圳特区报》2003年8月18日
7、曾宪义主编:《以案说法——金融法篇》,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8、周秀娥:《各国(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立法特点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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