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安徽 Telford(1992),浙江 Hajnal and Pullum (1995,146) 来自两个不同的家族,北京 Lee, Wang and Ruan (待出版),辽宁 Lee and Campbell (1997),华北 Notestein and Chiao (1937)
“直到近代,早婚仍然盛行。据20世纪20年代一些调查,当时中国男性初婚年龄在19-25岁,女性为16-20岁。”[6] ( P161 )
这里我们取代表性数值,分别以20岁和18岁作为古代中国农民家庭男性和女性的初婚年龄。
生理硬性条件:如果我们取古代中国农民家庭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为18岁,十月怀胎,再加上近九个月的哺乳期,亲自哺乳的妇女大约每24个月可生一胎。按照这种方法计算,一名女性如果不加限制地生育那么从18岁—44岁(44岁是社会人口学上普遍使用的妇女生育年龄的上限),约26年的育期内最多可以生13个孩子。
避孕措施:中国近代的避孕情况就很糟糕,加上古代中国农民家庭生理卫生知识的缺乏,其避孕措施大都采用民间土法,效果应该不会好到哪去。由于笔者对这方面知之甚少,也没有查到什么相关的资料,所以不做讨论。
综合这3个方面的因素,大概可以知道古代中国农民家庭子女的自然生育能力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
子女的数量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