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也是当前保险业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着力重点之一。在这方面,重点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保险等商业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同时有关部门要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增加个人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要大力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水平。
(四)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升保险业的社会信用。
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广大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认知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认识有一个过程,因而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险的功能,持续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逐步接受它,并且自愿地为自己的未来买保险。社会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保证保险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以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加强保险监管,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五)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一是保险经营者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密切关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注重开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
二是保险消费者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保险作为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
三是保险监管者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透明度,积极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减少对保险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保险市场供给主体;逐渐转变监管的重点,实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金融业内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三者之间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四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赋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如个人购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的减免税收政策等等。
总之,保险作为现代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所提供的已经不仅仅是产品和服务,而是一种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制度安排,它在参与风险管理、减少经济纠纷、完善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和特殊的作用。当前,保险业已经步入新阶段,必须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持国家扩内需、保增长;充分发挥保险自身特有、基本的功能--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必须站在政治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真正体现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引文注释】:
1.中国保险业2003年经营状况分析,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全国版.专文27
2.卢晓平, 中国证券报,2009-01-21
3.中国保监会:2011年中国保费收入,
【参考文献】:
1.张金林:《现代保险功能:一般理论与中国特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4,(6)
2.孙祈祥,朱南军:《保险功能论》,湖南社会科学,2004,(2)
3.吴定富:《保险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LOMA:《保险原理:人寿、健康和年金》,LOMA,2006.
5.李晓波.投资新政将助推险企投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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