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
我国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外在原因另一个是内在原因。
(一)外在原因
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形势严峻,尤其与美国,随时都可能诉诸WTO,例如最近美国正在就盗版问题准备将我国诉诸WTO,由知识产权摩擦引发的贸易战争随时可能一触即发。知识产权摩擦,已经关乎企业的生存和国家的经济安全。
1.由浅表向纵深发展
中外知识产权摩擦的实质是国外通过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对我国企业设置知识产权壁垒,从而占领中外市场。具体来讲,知识产权摩擦,就是国外发达国家,依托自身知识产权优势和先进技术水平,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国家政策,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正当”名义下,限制我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不正当措施和策略,以此达到维护其知识产权优势和市场优势。
2.由“我”摩擦向摩擦“我”转变
我国与国外的知识产权摩擦,最早开始于1989年中美第一次知识产权谈判。最近两年,欧盟和日本附和美国的立场和做法,频频对我国知识产权发起“攻势”,例如欧盟也一再要求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履行“人世”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日本也一再要求启动与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谈判,并在不同场合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在磋商建立中一日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时,日方认为中国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主要障碍,把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问题捆绑和挂钩,漫天要价。
如果说前些年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摩擦,是国外发达国家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外的知识产权,出口企业侵权严重,是“我”摩擦的话,那么当前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知识产权优势,从制度设计到企业策略,政府和企业齐上阵,实施不正当竞争,主动出击,转变为摩擦“我”,打压我国企业。
(二)内在原因
1.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不健全
我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经过近30年来的努力,相继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众多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入世时的承诺,相继对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作了与TRIPs相一致的修改,但在某些具体内容上与国际贸易的规定尚不尽相同,甚至留有空白,仍需要做更进一步的、细致的完善工作。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据调查,目前国内拥有自主知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相比之下,外国企业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就以平均每年30%左右的速度增长。
另一方面我国对出口的专利权保护不利,如在有关国家取得专利权以后,我方在国外没有履行专利所有人的义务(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等)而导致专利权很可能得而复失。而且在引资和合资过程中对己方原有专利保护不够,截至目前,我国至少有3000多个专利流失在境外,其中仅传统中药就有900多项专利在境外被人抢注,这些专利产品的销售达到了10亿美元。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侵害,不仅损失了专利产品的交易收入,而且造成了贸易壁垒,未来十几年内中国有可能不都出口这类产品,预期价值损失更大。
在知识产权保护呈现严峻形势的情况下,我国许多知名企业的著名品牌在境外注册商标比率却相当低。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多达200多起,国内至少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近几年,我国海关查获的侵权案件数量每年平均增加30%,其中商标侵权案件最多,而且主要集中在生活消费品货物方面,涉及到服装、鞋帽、玩具、箱包、塑料制品、电器等商品。2005年,我国商标侵权案件已占海关查缉案件总数的91.4%。从涉嫌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看,2005年,在我国的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比2004年增加了77%。这一方面说明我国越来越重视保护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企业侵权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加入WTO以来,涉案金额较大的涉外专利纠纷已经多达几十起,而且外国公司对我国企业发起的专利诉讼的规模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面对这些纠纷,我国很多企业选择了诉讼,结果给企业甚至行业造成了严重损失。由此可见,我国企业的不积极应诉,已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
3.企业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
我国企业近年来的发展主要是依靠成本优势,即低廉的劳动力优势,而并不是靠拥有先进的技术来获得高额的利润。就贸易方式而言,我国对外贸易出口中,加工贸易占54.5%,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90%以上是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出口80%以上是加工贸易。我国出口产品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比例较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相当缺乏。我国相当一部分支柱产业的核心技术依赖国外,产业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明显偏少,存在着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表2 加工贸易在中国对外货物贸易中的比重 单位:亿美元:%
年份 对外货物贸易额 加工贸易额 比重
2000 4742.90 2302.10 48.54
2001 5096.50 2414.07 47.37
2002 6207.70 3021.29 48.67
2003 8509.90 4047.55 47.56
2004 11545.50 5496.64 47.61
2005 14219.10 6904.79 48.56
2006 17604.00 8318.27 47.25
2007 21738.30 9860.50 45.36
2008 25616.40 10535.86 41.13
2009 22072.70 9093.20 41.19
2010 29727.62 11577.60 38.95
2011.1-5 12436.1 5076.7 36.2
资料来源:2000-2006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7》;
2007年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
2008、2009、2010年数据来自海关统计http://www.chinacustomsstat.com
2011年1-5月数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
以上数据可以说明加工贸易取得了很大发展,其中: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种主要方式。虽然近年来中国的一些产品在世界市场上已占有较大的份额,但绝大多数的国内制造企业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欧盟、日本、北美控制了产品设计、品牌、核心技术等一系列标准,而中国仅负责加工、装配环节和物流配送等低附加值和薄利的劳务。
我国加工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环节;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比重大;加工贸易中外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容易引起国际间的贸易摩擦。
4.跨国公司对我国进行知识产权围剿
近年来,中国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日益严峻,美国、欧盟和日本纷纷要求我国加强知识产权 保护, 履行 “人世” 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 美国对华 “337 调查” 数量逐年增加, 1986 从 年 12 月发起第一起对中国企业的337 调查开始,自1986年到2008年,在美国对华发起的90起337调查中,涉及电子产品的案件最多,达35起,占同期美国涉华337调查总数的38.9%;轻工产品次之,25起,占比27.7%;机械产品位居第三位,14起,占比15.6%。我国企业因专利侵权被起诉的337调查案件最多。截至2008年,在美国对华启动的90起337调查案件中,全部都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我国成为遭受337 调查最多的国家,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欧盟委员会 2004 年对在华欧盟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70%的欧盟企业都认为中国保护知识产 权政策实施不力,并向我国商务部递交了《知识产权问题建议书》 ,提出了对侵犯知识产权 调查降低门槛、 增大处罚力度等方面的建议, 欧盟还将我国列为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 名单。 日本也在不同场合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 在磋商建立中日自由贸易区 的谈判时, 日方认为中国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主要障碍, 把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问题 捆绑和挂钩。
另一方面, 近年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了大量的专利, 甚至抢先在境外将国内企业的商标予以 注册。典型的案例就是海信(Hisense)被西门子在德国恶意抢注,海信公司与西门子公司 进行了 6 年的谈判, 并在中国政府出面与欧盟交涉的情况下, 才得以解决。 此外, 我国的 “同 仁堂”“青岛啤酒”及“阿诗玛”等知名商标也先后在日本、美国、泰国等国被抢注。
四.我国出口贸易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对策
我国出口贸易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要对策分三个层面,即政府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
(一)政府层面
1.加紧完善知识产权立法
我国还应尽快完善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反垄断法、 会展知识产权以及侵犯知识 产权犯罪等方面的立法。 从维护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目的出发,注重对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 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例如,目前对于作为“网上商标”的域名 还没有具体立法加以规制,发生纠纷时往往运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 章予以调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此外,国内立法应加强与国际立法的衔接,不能在封闭 的环境中立法,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立法经验,做到与国际接轨。最终形成以知识产权基 本法为核心,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为补充, 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为实施说明的完整知识 产权法律体系。
2.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目前,国外向我国进行知识产权权利诉求的动向越来越趋于集团化,趋于官民一体化,甚至由政府出面,通过政治、经济、外交等多种手段向我国施压。我国的对外贸易已经发展到了要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阶段,通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配合国家技术发展战略,以专利战略为龙头,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保护制度,并制定配套政策体系,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从根本上解决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问题。
3. 建立预警与应急机制
在政府有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行业企业的联合行动战略,建立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和本行业知识产权预警联络点,对本行业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为出口企业提供可靠的经营决策信息来源,以加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
(二)行业层面
加强行业间的战略协作
面对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趋势,可由行业协会牵头,各行业企业加强相互间的战略协作,结成标准联盟,共同确立产业标准,以分散标准化的风险。加强企业间联系,组建行业联盟。一方面能够增强应对国际知识产权壁垒的力量,防止被各个击破或是被外国知识产权制度排斥出市场;另一方面,同行业内交叉许可使用知识产权可以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产权高墙。
(三)企业层面
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之所以会出现众多的中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壁垒这一状况, 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 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企业要参与全球竞争, 就必须建立以自己品牌为中心的知识产权 体系,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方面要建立起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部门,让专人负责商标 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等知识产权工作;另一方面,针对侵犯知识产权 的行为要敢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面对国外企业的诉讼,也要敢于应诉,努力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
2.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创新是培育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对企业竞争力起着决定性作用。 没有创新就不能 得到核心技术,也就没有竞争中的主动权。企业应当尽可能地增加研发投入,掌握自主专利 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努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企业 要加强同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产研战略合作关系,努力增强自身技术发展能力。
3.积极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双向性有利条件。
知识产权保护是双向的,在我国面临国外的壁垒的同时,我们也要防范国外的企业对我国产品的技术侵权,我们也要学会拿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武器,保护我们企业的利益。当发生“知识产权壁垒”时,应积极主动的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机制进行抗辩。
【引文注释】
1.(网文)赵剑英. 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创新核心力量. 中国经济网
2.(报告)表1中国海关统计。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1年春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3.(报告)表2 2000-2006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7》;
【名词解释】
337调查:所谓“337调查”,它源自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第337条款,旨在限制产品倾销和垄断贸易等“不公平贸易竞争行为”。在现行美国《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中,如美国公司提出请求,相关部门可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进行调查和裁处。若判定违反337条款,该企业产品会被完全禁止在美国销售。
【参考文献】:
1. (杂志)刘振华. 知识产权保护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 [J]. 北方经济, 2010,(15) .
2. (杂志)宝庆. 出口企业遭遇知识产权壁垒的原因及对策[J].江苏商论, 2004,(11) .
3. (杂志)高飞飞,姜燕飞. 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J]. 法制与社会, 2008,(34) .
4. (杂志)王光丽. 出口企业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壁垒” [J]. 现代企业, 2007,(11) .
5. (论文)张晟:《知识产权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D]. 湖南大学, 2006 .
6. (论文)张 婷.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7. (杂志)陈晓东:出口企业如何应对美国“337调查’’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9年第5期 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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