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
1.政府应加强对外宣传,使我国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行业的市场化运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然而有些国家却无视客观现实,妄加臆断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不确定的“替代国”标准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先决条件不解决,中国多数出口企业就将仍旧处于动地位。因此,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
2.政府应做好反倾销的预防工作
首先,坚决抵制低价出口的行为。反倾销是为了抵制不公平价格竞争行为,抛开某些国家的歧视性政策不讲,不以低于正常价格出口就成为了防止反倾销指控的首选目标。因此我们应坚决抵制低价出口行为。其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审批管理力度。目前,对进出口企业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十分严重。任何企业的自我约束,首先应在国家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约束下进行,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束、企业行为只能受利益的驱动。当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出口,与政府管理行为目标相对立时,也就是说企业获取经济效益是以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或其他企业利益为代价的情况下,政府应当而且必须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另外要建立预警机制,预警机制虽难但最有必要。“预警”机制的建立对于政府是必要的。据商务部世界经济研究部副主任吕博介绍,目前的预警机制并没有形成很好的系统,也很难有什么准确的预警。但他认为可以通过对现有数据的研究来进行预警。比如,印度是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的大户,全部800多件案子中,印度就占100多件。通过研究可以获知,印度与中国不但在国际中有竞争关系,而印度又频繁的倾销与被倾销,这样可以把印度列为容易引起反倾销案件的国家,对其目前的经济形势做一个预测,也可以根据出口量大学,出口国等来判断,提高准确率。
3.调整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加大产品技术含量,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积极应对反倾销过程中,我们的企业家也应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走以质取胜的道路。最后,尽管今后我国出口产品所遭受的反倾销等不公平待遇还将维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但鉴于我国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在许多工业制成品的生产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还在进一步加快,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的企业认真对待,积极应对,打破国外的反倾销贸易壁垒的包围并非是不可能的。
4.企业在面对反倾销时应利用WTO规则,积极应诉。
加强WTO规则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各国反倾销法的具体内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例如《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商品的倾销幅度如果没有超过2% ,进口国应立即终止反倾销调查。2000年,韩国曾对原产于中国的白水泥在韩国市场上的倾销进行调查,我国企业依据该项规则据理力争,韩国贸易委员会经过调查取证后,认定中国的倾销幅度没有超过2% 的标准,最终没有采取反倾销措施。又如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是专门解决各成员方贸易纠纷的特设机构,如果在反倾销问题上我们和外国存在分歧,就可以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5.更多地培养专业人才、法律人员,提高反倾销诉讼能力。
律师选择是反倾销应诉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因为反倾销案件是在我们企业几乎是十分陌生的法律环境中发生的,而反倾销应诉涉及时间长,技术性强,法律性强,又要与反倾销的调查机关打交道,而具备这些条件的只有律师。为扭转我国企业人才匮乏的不利局面,政府、企业、律师、行会要分工协作,从战略高度出发,抓紧从现有的外经贸管理干部以及律师、会计师、经济师队伍中选择一批经贸、法律和外语等方面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加速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反倾销应诉队伍。
三、国外企业在华的倾销行为
(一)、国外企业在华倾销的现状及特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把中国看作其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得先机,少数国外企业试图以倾销为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独占我国市场。特别是在今年,美国正由于次贷危机,影响了大家对消费的购买,更促使了美国等国家的倾销行为,例如在平板电视机行业,原来整个中国市场占全球平板市场的比例可能不到10%,国外的一些大企业都有自己的主打市场,即欧美,但在次债危机的影响下,这些洋品牌厂商把为欧美市场准备的屏拿到中国市场来倾销,洋品牌屡屡发动大降价,造成中国市场的平板产业、平板电视出现了销售上的困难。其倾销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倾销力度大,范围广。倾销领域涉及建材、胶卷、钢材、新闻纸、日用、饮料等多个行业,每年至少给我国相关产业造成上百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2.受倾销影响的区域逐年扩大。外国产品在华倾销最初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后扩散到内地大中城市,现正进一步向广大农村蔓延。
3.外国倾销商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途径多样化。国外商品除采用传统出口方式向我国倾销外,还通过在第三国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倾销,试图躲避我国反倾销调查。更有甚者,部分倾销商品通过走私渠道非法进入中国市场,使我国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二)、国外企业在华倾销对中国造成的负面影响
国外企业对华的倾销根据目的和手段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技术性倾销,即出口商为开拓海外市场,赚取外汇或调节产销量暂时失衡,在短期内进行低价销售;另一类是垄断性倾销(也称为纯粹损害型倾销),指出口商为迫使进口国生产者或第三国生产者退出竞争,而采取向进口国长期低价销售。技术性倾销大多基于出口者的积极动机,并且按照自由贸易的原则进行,消费者可低价购买商品,在客观上有利于进口国的经济发展。而垄断性倾销既违背国际自由贸易的原则,又带有长期掠夺的性质,对进口国工业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为进口国消费者带来的好处,因而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惩罚对象。就我国市场的情况看,跨国企业大多采用垄断性倾销,可口可乐、柯达、富土、宝洁等以长期低价渗透为手段,以消灭国内竞争者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为目标,例如柯达在1997—2002年间就以l5亿美元亏损为代价换取了中国60%的市场份额。其所作所为与WTO所定义的自由贸易原则背道而驰,在我国理应受到严厉制裁。
这些作为对中国造成的负面影响:
1.冲击国内商品市场,对国内产品和民族产业造成了威胁。
中国因国外产品大肆倾销而受到威胁的包括日用工业品、新兴建材、程控电话、计算机软件、钢铁化工、汽车等多个产业。在日用工业品领域,进口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香皂40% 、洗涤剂35% 、化妆品34% 、啤酒30%。如饮料市场,125克瓶装“可口可乐”国外市场售价每瓶1美元,而在中国市场零售价只有每瓶1.8元,倾销幅度达到70%。前段时间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在国内社会引发反倾销争议,中国商务部表示,收到可口可乐公司的申请后,将对其进行反垄断审查。与此同时,一些中国果汁生产企业正准备致函商务部阻止该项收购交易。其理由是该收购交易一旦达成将迫使其退出国内果汁市场。
2.由价格引发的恶性竞争和不良竞争,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危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不少企业(尤其是倾销产品的下游企业)及消费者认为倾销是向进口国输入廉价商品,反倾销将会减少消费者剩余,保护落后,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贸易摩擦甚至影响进口国与出口国之间的关系,他们却忽视了倾销所引发的低价竞争会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在进口国的泛滥。倾销产品为降低倾销成本,会在产品质量上大打折扣,损害进口国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并引发进口国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制约国内企业形成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此外,倾销的最终目的是取得垄断地位,一旦占领了市场,低廉的倾销价格必被高昂的垄断价格所替代,此时进口国的消费者将不得不为此付出更高的代价。
3.由于倾销,使得一些企业无法生存,造成严重的失业问题。
妥善解决就业已成为维持我国社会稳定,保证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长期以来,遍布城乡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尤其在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企业下岗富余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纷纷涌入就业市场的情况下,其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外国倾销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我国输出,使得与倾销产品直接竞争的我国企业和行业产品积压,利润下降,部分竞争力较弱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恶化,不得不减产、停产或倒闭,降低了对新增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据统计,近年来外国商品在华倾销每年至少造成5O万人失业或潜在失业。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失业保障体系,这些失业、半失业人口将成为中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严重隐患。
(三)、我国在反倾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反倾销相关法律建立比较晚,还很不完善。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3/5/5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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