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结合政府绩效管理的理念,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应从加强经济理念、效率理念、效益理念、公平理念四个方面加强基层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绩效理念。绩效理念,即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树立经济的理念,节约资源,充分合理利用已投入的资源;效率理念,即用最好的投入把工作做好;效益理念,即在做完事情的同时,要做好事情,让群众满意;公平理念,让计生服务惠及千家万户,对有特殊需要的家庭给予更多的照顾。
在树立绩效理念的基础上,突出绩效考核的导向性。主要体现在,在制定绩效管理的方案时,尤其是绩效考核方案,要坚持增强管理工作的导向性、规范性以及可操作性。首先,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满足群众合理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大依法执政在绩效管理中的地位,加重依法执政的考核比重,加大对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以及国家、省、市对计生方面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的考核,减少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到位率等易引发社会冲突事件的考核;缓解干群关系,提升干部服务意识。其次,统筹解决现阶段突出的人口问题。根据人口问题的现状,在制定绩效计划时要突出解决人口出生比例失衡、计生“两非”案件的高发、流动人口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引导党委、政府把工作的注意力放到统筹解决目前突出的问题上。再次,创新工作理念,营造实事求是的氛围。引导基层政府讲真话、报真数、求实效,把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现状暴露出来,再根据问题确定指标,解决问题,营造一种和谐的工作氛围。
2.建立合理的计划生育绩效管理体系
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因此要注重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绩效管理,就得根据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计划生育本身的特点,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考核体系。
一是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的主体。构建由上级部门(市、县人口计生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综治单位构成的多元评估主体,成立评估小组,负责计划生育领域的考核评估,根据绩效考核的真实情况,设计合理的分值权重,并根据计划生育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各主体单位的权重。总的原则是,以外部评估为主,以服务对象为主,全面服务人口和计生工作,构建和谐的人口环境。
二是构建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单纯控制人口增长的机构,而是以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权益为中心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构。因此,首先调整部分考核指标,增加新的指标。减少计划生育率、一孩上环率、二孩结扎率等工作质量指标的权重,加大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等管理指标的权重,重点把每年需要基层政府解决突出计生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当年的主要考核依据,倡导一种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改变现在以考核为主的工作方式。其次,减少考核次数,降低部分指标的考核要求。鼓励基层政府按照考核方案进行工作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整理出一份报告,重点阐明自查的方案、方式、结果以及整改措施,让基层政府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同时,上级人口和计生部门可根据各基层政府的自查报告,合理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和奖惩措施。
3.建立有效的绩效反馈机制
在信息反馈过程中,基层计划生育部门可以清晰地了解工作成绩和不足,进而制定合理的措施提高绩效,达到绩效考核预期目的。首先,建立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制度。把基层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近期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公开,这助于公众了解、监督、参与人口和计生工作。其次,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将绩效结果与基层政府奖惩以及工作人员的奖励结合起来,引入绩效工资制;建立绩效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职业生涯规划挂钩制度,加大精神激励的强度,使从事计生工作的人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工作内容和方式的创新。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
绩效考核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管理的中心环节,合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需要省、市、县人口和计生部门通力合作,从政策的高度制定法律法规,为计生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促使各综合部门加强管理,全力协助配合各级计生部门工作的开展。
1.加强政策立法与保障
政策和法律保障是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加强立法和完善政策,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目前,国家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政策性和纲领性法律,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切实有效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央和各地陆续出台的关于绩效考核或是目标考核的法规,对改进和完善考核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在日常工作中,笔者感觉到基层政府对中央、省、市的文件,尤其是计划生育考核文件的贯彻、执行力度不尽人意,有流于形式的趋向。因此,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规范考核方式,有效落实奖惩制度。
2.实施对综合治理部门的监督与考评
对综合治理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应该包括上级、同级人口和计生部门间的监督和考评以及社会各级对人口计生部门的监督和考评。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把其纳入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以及市、县党委政府对综合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同时,成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综合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并合理引进社会群体参与此项工作的开展。此外,在综合治理的过程中,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政策的落实到位,改变流动人口在计生考核中的“短板”现象,切实将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的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政策。
(三)完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退出机制。
首先,培训机制的建立要旨在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根据个人、岗位、组织的实际需求,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并掌握必要的学科知识,具备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政策咨询等综合能力。其次,建立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利益切身相关的考核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第三,完善计生工作队伍的退出机制,包括辞退、辞职和退休机制,疏通计生队伍的“出口”机制,促使计生队伍的健康运行。
四、借鉴其它地区计生工作经验,拟构建责任制过程评价式的绩效考核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中定义了业务流程重组的概念,指出了构建业务流程重组体系,即构建一种由观念重组、流程重组和组织重组组成的多层次的立体形式,以此达到理念创新、流程创新、组织创新的绩效管理创新的工作流程,并以流程重建、流程创新为主导。根据笔者多年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经验,以及在各地的考察交流后,广东省计划生育绩效管理的方法切实可行,值得借鉴。该省计划生育绩效管理是构建以目标导向为考核的管理,考核结果以考核目标的完成度进行评价,年度综合考核评估由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构成。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3/4/4 相关论文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