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不同的风险投资项目所具有的特性、规模、行业以及发展阶段等各不相同,且需要相应的退出机制相配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退出机制是风险投资良性循环必要保证。一是积极发展OTC柜台交易市场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柜台交易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原始形态,在尚未建立集中统一证券交易所时期,大量企业产权交易是通过柜台交易进行的。柜台交易十分灵活,既没有上市标准,也不需要严格的交易监管。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创业板市场。目前,从创业板上市企业的风险讲,深交所开启创业板已经不是海外传统意义上的创业板,是名副其实的成长板。目前中国不适合发展无门槛或绝对低门槛的创业板,在此基础之上,中国应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创业板,保证监管主体分工明确、信息披露真实、公司治理规范。三是鼓励和引导高科技风险企业到海外上市。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不仅可以选择在国内上市退出,也可以选择在国外上市退出。多年以来,中国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多数都集中在国内,而OTC市场和创业板并不能完全容纳数量越来越多的科技企业,选择到海外上市成为中国风险投资企业退出的又一条渠道。因此,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利于形成互相衔接、互相依赖的投融资格局,这样扩大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有利于中国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
(二)积极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产权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为创业投资提供退出通道,促进各种所有制产权流动重组等方面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无论是股份或股权的转让还是创业企业的整体出售其实质都是产权的转让,都离不开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近几年,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份转让(包括并购和回购)最多,而并购和回购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来完成的,这要求中国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以适应风险投资的退出。一是建立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在高新技术集中的地区选择一些资信好、经营管理水平高的证券公司率先开展柜台交易,按照市场机制代理等方式买卖产权,同时建立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二是出台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中国企业间的产权交易基本上处于无序和无法可依的状态,道德风险的存在使交易双方缺乏足够的信赖,因此,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完整的《产权交易法》。三是建立产权交易监管机构。中国的产权交易基本上处于既无权威的监管机构,又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的状态。因此,建立类似于证监会的专门机构来负责对企业间的产权交易进行监管,是中国产权交易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有利的法律环境
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大部分是政府推动下建立的,很多法律规定制约着风险投资的发展甚至缺少相关市场机制的法律法规。所以,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创业投资的退出至关重要,建立以公司法、证券法、并购法、破产法各自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障。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法律,如《风险投资法》、《企业购并法》、《产权交易法》等,让风险投资企业有明确的法条可以依照;进一步补充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相关条款,允许企业在创业投资扶持的前提下进行股权回购,适时退出;针对场外市场存在问题,应结合现有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场外交易市场的合法性。同时,应建立健全清算通道,完善风险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改善风险企业的清算条件,使风险投资清算退出能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在最佳时机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小的成本退出。此外,拍卖市场也是风险投资清算退出的一个重要渠道,国家应积极扶持国内的拍卖市场。
(四)加快中介组织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能力
加快发展专门服务于风险投资的特殊中介机构,是推动中国风险投资发展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风险投资的退出通常要涉及经济环境预测、资产评估、技术论证、金融准备、法律咨询以及风险管理与控制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术问题。一是完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咨询、商业信誉评估事务所、投资银行等一系列全面的中介服务体系,从而为风险投资的退出进行保驾护航。二是发挥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的作用。规范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从而积极推动风险投资行业,为风险投资所投企业IPO或其他退出过程中提供有效的服务,降低风险投资退出途径中的成本,提高退出收益。三是重点培育特殊的中介机构和人才。一些特殊的中介机构是专门针对风险投资行业而设的,如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估值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专业培育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加快这些特殊中介机构的建设,使这些中价机构充分发挥咨询、监督和评估等作用,有利于风险投资快速的发展。同时,加快相关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培养一大批专业复合人才,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养。
(五)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营造风险投资的良好氛围
政府的大力扶持是世界各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通行做法。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还处在一个创建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任何市场力量所不能够替代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营造环境,让好的创业能够与好的资本结合起来;让有钱的人愿意来做风险投资,让优秀的人愿意来管理风险投资。它能够营造整个社会发展风险投资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形成一个完善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企业购并是风险资本退出的一条重要渠道。今后政府应当从购买者和出售者这两个方面进行政策调整,加大支持力度。从购买角度来看,可以研究是否允许购并高技术企业的购并支出相应抵减所得税征税额,投资于高科技企业股权所获得的股权收益是否可以适当降低税率等。从出售角度看,可以研究增设特种财产转移税取代营业税、提高风险投资机构提取风险准备金比率、采用不同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计算方法等课题。通过政策的调整,支持大企业收购风险企业,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开拓渠道。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鼓励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中国也应该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从税收、信贷、担保、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对中国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风险投资企业将投资收益再进行投资,刺激风险资本的循环,不断提高资本运作效率。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紧密结合,风险投资越来越显著地发挥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采取政策鼓励,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开拓风险投资资本来源,引进风险投资人才,提供最佳退出渠道,使中国的风险投资走上健康持久发展道路。总之,中国风险投资发展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发展好风险投资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引文注释】:
注1. 荣荣.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3月.第12页.
注2. 成思危等著.风险投资在中国.民族出版社出版,2000年5月.第26页.
【参考文献】:
1.刘萍萍.风险投资运作机理研究:基于契约机制与人力资本的视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
2.杨青.李珏.创业风险投资全过程评价原理与方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1月.
3.张陆洋.刘崇兴.范建年.风险 (创业) 资本市场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
4.朱一平.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5月.
5.李焕林.投资学概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
6.刘洋.中国当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经济生活文摘,2011年第8期.第22页-第23页.
7.张俊芳.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年第8期.第18页-第21页.
8.赵九龙.周妹.闫慧忠.浅析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网络财富,2010年第9期. 第60页-第61页.
9.丁璐.赵寅.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现状分析及政策新建议.武汉金融,2010年第7期.第33页-第36页.
10.苏青.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5月.第32页-第33页.
11.肖甲第.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4月.第29页-第33页.
12.乔银.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6月.第34页-第43页.
13.陈立华.中国风险投资现状分析及发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12月.第45页-第46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