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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国未来融资租赁的发展对策
如何改变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中现存的这些问题,使得其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就成为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头等问题。现笔者针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现状,制定一下发展对策,希望可以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一)制定相关法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立法模式的选择
现在世界上针对融资租赁的立法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融资租赁行业发达国家,即没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而是考其他相关法律中涉及到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条文来进行调整,如:民法、税法和会计法等。另一种则是以法国和韩国为代表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国家,即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特点制定融资租赁法,将涉及到融资租赁行业的行为都收录在法律中进行调整。
鉴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法律环节和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应当采取后者的立法模式,即制定一部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专门法律来对其进行调整。在法律中将融资租赁的定义明确,详细规定出当事人的租赁权利义务、租赁机构的资本金、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等内容,并以该法为中心,以民商法为基础,以金融监管、税收、会计等相关制度为补充。
2.建立完善的融资租赁法律体系
选择适应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立法模式后,就应该着手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首先,尽快制订出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在法律中规定出融资租赁的定义及性质,融资租赁法的适用范围,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租赁机构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性质、主管部门及业务监管,鼓励和扶持融资租赁业的特殊规定,和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其次,完善其先关法律条文。我国现有的涉及到融资租赁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和《破产法(试行)》等民商事法律。这些法律虽然对融资租赁有所涉及,但并不完善,要想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只制订专门法律是不够的,应该经所有涉及到其内容的法律一并完善,才能够建立其相应的法律体系。
最后,建立起融资租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以便为融资租赁行业的从业者们提供可靠详实的交易依据。建立融资租赁保险制度,降低融资租赁机构的风险,加强其从业信心,并可保障资金回流,以便二次投入。
3.加强司法救济,合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违约的权益保护;另一个是破产的权益保护。
违约方面的权益保护。承租人要求中途解约和退租,不应支持。在承租人违约时,融资租赁机构可宣布包括到期的和未到期的,均视为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全部偿付。租赁机构可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
破产方面的权益保护。当承租方宣告破产后,应立即将承租物保护起来,待日后破产结束将承租物归还租赁机构,而不得将租赁抵债或做其它处置。
(二)适应市场需求创新融资租赁交易方式
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融资租赁机构创新租赁交易方式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融资租赁机构也应该推出多样化的租赁产品以便适应市场需求。
在我国承租企业需要进口设备,而我国融资租赁机构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采取转租式的融资租赁方式。即由我国的融资租赁机构向外国融资租赁机构提出租赁要求,外国融资租赁机构出资购买设备,并将设备交付我国承租企业使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以解决我国融资租赁机构资金不足,外汇指标不够,等多种问题,同时还可以享受到第一出租方国家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优惠政策。
我国很多企业的产品都可以在企业本身生产产品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售后回租式租赁方式。即企业要求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自己生产的产品,并租回使用。这样可以改善企业销售状况,盘活库存,增加现金的持有率,同时也可享受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在企业向要租赁高成本等大型设备如:飞机、卫星和轮船时,可采取杠杆式融资租赁方式。即承租方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要求租赁设备,融资租赁机构给付设备的一部分资金,其余资金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这种租赁方式可以使企业尽快获得高成本的大型设备,同时也可使融资租赁公司盘活本身固有资金,提高自身的信贷能力。
随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不断发展,许多大型国有企业也都开办了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当其他企业想要购买产品而又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便可采用销售式融资租赁方式。即设备的出卖方与融资租赁公司虽属不同法人,但实为一家,在融资租赁机构不必真正出资的情况下,便可将设备租赁给承租企业使用,以获得效益。这种租赁方式可以解决因产品过于昂贵,而造成库存积压的现象,使得大型企业能够即使盘活资金,同时对承租企业来说,也可以解决设备的使用问题。
以上几种融资租赁方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现阶段的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还是比较使用的。随着融资行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的需要变化,还会产生更多的融资租赁交易方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任何形式的融资租赁方式都是可以采取的。所谓创新有法,但无定法, “运用之妙,存乎于心”。
(三)制定扶植政策提高租赁机构实力
我国政府应当借鉴国外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在财政、外汇、税收和保险等多方面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来鼓励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提高融资租赁机构的实力。
1. 在税收方面,明确投资抵免政策,调整我国的设备折旧政策,允许租金支出税前扣除,对于租赁业务坏账损失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国内外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国产设备对承租人或出租人应可退增值税等等。
2. 在外汇方面,政府应放宽融资租赁公司使用外汇的额度和指标,使得我国融资租赁机构或承租企业能够多与外国的承租企业或融资租赁机构合作,提高自身的实力,加快发展。
在财政方面,国家应从财政中直接或通过银行贷款向融资租赁机构注入低息资金,以保证融资租赁机构的资金充沛。
在保险方面,应建立融资租赁信用保险机制,来保证承租的中小企业破产时,融资租赁机构可以从政府那里收回一定比例的租金,降低损失,使得高融资租赁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全行业的繁荣。
(四)改变企业传统经营理念合理利用融资租赁
在我国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实力,一直以来都采取企业拥有多少固定资产为主的传统观念。作为一个现代企业来说,“占有”并不重要,“使用”才是发展的关键。要将使用权从传统的所有权当中分离出来,使企业明白简单的占有就是为了使用,那么不如抛弃占有权仅留使用便可。
在传统的经营理念中,企业单纯地依靠银行贷款,进行融资,将设备购置到自己的帐下成为固定资产,这样既不利于企业资金的流动,又受到信贷额度的困扰,而企业则仅仅是为了使用设备。现在我们应该通过宣传报道,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手段积极推广融资租赁的新成果,改变企业领导的传统经营思想,不要把融资租赁看成一种单纯的引进外资的手段,而是要把它当成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策略。只有这样从思想上发生转变,我国的企业才会真正愿意去尝试融资租赁交易,同时从中获得利润。
(五)结束语
目前,我国出台了很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从中可以体现出国家对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关注。但由于保证我国经济建设健康发展,控制通货膨胀等问题,我国的信贷政策正在逐步收紧,这就使得一些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银行的评估从而获得信贷资金。融资租赁作为资信要求较低、审核手续简便、快速获得租赁物的一种融资手段,就成为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最佳渠道。
当然,我国的融资租赁市场较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出于起步阶段,市场占有份额、融资机构实力、相关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都不成熟。但只要我们能够正视这些问题,虚心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潜心弥补自己的不足,我想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高潮必将会来临。
以上是笔者就融资租赁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谈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不足之处望不吝指教。
引文注释:
(注1)李洪彪:《谈融资租赁》,《事业财会》,1996年第一期。
(注2)魏晓园:《中小企业的融资新途径——融资租赁》,《环渤海经济瞭望》,2004年第十期。
(注3)冯志伟:《浅析融资租赁》,《山西财经学院学报》,1994年第三期。
(注4)王欢:《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建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10年5月。
(注5)曾雅珊:《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5月。
(注6)柴彭颐、丁颖:《试论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模式》,《农村金融研究》,1998年第九期。
(注7)王欢:《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建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10年5月。
(注8)欧阳卫民:《中国金融租赁业的现状和出路》,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第5页。
(注9)李江涛、邓金娥:《我国融资租赁的现状及对策》,《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校学报》,2002年第1期
(注10)曾雅珊:《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5月。
参考文献:
1.蒋宁,张维:《增值税改革对融资租赁业的影响及应对路径选择》,《华东经济管理》,2010年第七期。
2. 李晓琳,文瑞:《融资租赁风控构建与完善之道》,《软件工程师》,2010年第七期
3. 高山:《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财会月刊》,2010年第十期
4. 王晓耕:《中国融资租赁业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及发展对策研究》,《 经济问题》2010年第六期。
5. 谢双联:《浅析我国融资租赁市场的发展及对策》,《现代经济信息》2010年第十一期。
6.刘艳华,王敏:《租赁行为浅析》,《经济师》,2010年第六期。
7. 李洪彪:《谈融资租赁》,《事业财会》,1996年第一期。
8. 徐黎:《融资租赁——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新途径》,《乡镇企业研究》,2004年第五期。
9. 魏晓园:《中小企业的融资新途径——融资租赁》,《环渤海经济瞭望》,2004年第十期。
10. 冯志伟:《浅析融资租赁》,《山西财经学院学报》,1994年第三期。
11. 王欢:《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现状及建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10年5月。
12. 曾雅珊:《我国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5月
13.柴彭颐、丁颖:《试论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模式》,《农村金融研究》,1998年第九期。
14. 贾辉艳:《我国融资租赁的现状与发展对策》,《经济与管理研究》,1997年第一期。
15. 欧阳卫民:《中国金融租赁业的现状和出路》,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16. 杨琳:《我国融资租赁的现状与发展对策》,《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年第三期。
17. 李江涛、邓金娥:《我国融资租赁的现状及对策》,《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校学报》,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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