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2005年4月末,从美国传出消息,通用汽车在其大本营起诉奇瑞,理由是奇瑞的英文名字Chery与其旗下的一个子品牌雪佛兰的英文名字Chevy类似。而出口美国正是奇瑞汽车庞大出口计划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2007年10月,菲亚特汽车在意大利和中国向长城汽车公司提起诉讼,状告长城拟上市的第一款轿车产品——“精灵”的外观设计有抄袭菲亚特熊猫车型的嫌疑。但长城汽车多次声称:“精灵”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专利,该车型不含硬件设施就投入了近3亿元。2008年7月,意大利一家法院作出裁决,认为长城精灵抄袭菲亚特的熊猫(Panda)车型,并禁止在欧洲地区销售长城精灵。
2009年10月14日, 前福特汽车工程师、现北汽乘用车工程院专业总师、中国籍公民郁向东因涉嫌窃取福特公司商业机密在芝加哥遭美国警方逮捕。郁向东曾于1997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福特产品工程师。从福特离职后,郁向东曾向上汽谋求职务,最终投靠北汽。美国当局称,郁向东在任职福特期间被指控窃取和试图窃取商业交易机密及其他资料,并利用这些资料为中国汽车公司工作。
(五)遭遇的贸易壁垒多
最近,欧盟、美国及加拿大共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针对中国汽车配件的首宗诉讼案,希望建立一个委员会以解决关于汽车零配件的争端。三方要求中国改变进口关税规定,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表示,如果汽车配件价值达到或超过整车价值的60%,中国就将其认定为整车,并征收高昂的关税。三方官员也纷纷表示,该规定扶持了中国汽车配件厂商,违背了WTO相关规则。由于中国汽车出口没有形成自己的强势品牌,相对于生产能力和产量方面的突飞猛进,中国汽车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形象方面至今并无突破性进展,难以突破国外在性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壁垒,这使得中国汽车出口面临一个瓶颈。无论是北京现代系列计划出口东欧时遇到合作伙伴的大力阻挠,还是在奇瑞频繁遭遇知识产权诉讼,以及吉利马来西亚整车出口项目受阻。这都显示,欧美正在运用技术、环保等壁垒来限制物美价廉的中国汽车进入他们的市场。
四、促进汽车出口的政策建议
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快“走出去”(注2)步伐,是推动汽车产业升级、提升汽车工业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汽车及零部件是“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支持的出口产品之一,实现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汽车工业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必由之路。结合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国际化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 加快出台促进我国汽车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出符合WTO规则,促进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如建立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推动汽车产品认证与主要进口国实现互认、在进口国技术法规和标准方面提供无偿服务等多项政策,为汽车出口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和出口信保支持。国家六部委于提出“汽车及零部件出口从2009年到2011年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0%; 到2015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 到2020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的战略目标”(注3),如何实现这一宏伟的目标,建议从政策上落实以下建议。
1. 完善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及基地企业建设的支持政策
2006年以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共认定12个城市 (长春、重庆、台州、上海、武汉、厦门、芜湖、天津、广州、合肥、保定、柳州) 为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 认定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等44家企业和万向集团公司等116家企业分别为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和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企业。2008年9月5日发布了《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
但是,该办法中仅提出对地方专项资金落实和支持方向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国家支持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地方专项资金的考核标准是,东部地区每年度不低于1亿元,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地区则每年度不低于5000万元。由此可见,其支持力度有限。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完善加快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的支持政策,制定鼓励出口基地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的财税政策。
2. 制定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政策
《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鼓励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四点引导措施。
一是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积极开拓市场。
二是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扩大对汽车整车出口的产品责任险承保。
三是充分利用进出口买卖方信贷等措施。
四是向出口企业提供客户及买方银行信用咨询服务。
但是,这些引导措施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来保障才能奏效。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与央行联合出台有关鼓励汽车出口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提高国际竞争力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同时,建立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基金。借助国家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优势,修订2002年版的《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采取更加积极优惠的政策,鼓励企业购买短期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 鼓励企业搞好国际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
《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提出,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应对和化解贸易摩擦;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上述措施都与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密切相关。但是,要保证这些措施落到实处,除了政府部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以外,还必须实施积极的财税鼓励政策,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究开发中心,提高研发能力的财税政策。
二是制定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的财税政策。重点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品和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和知识产权的国外注册保护等。
三是制定鼓励企业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口的财税政策。
四是制定鼓励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在国外投资建厂、建立营销网络的财税政策。
(二) 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汽车出口秩序
为了提高出口汽车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和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做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商检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发布了《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汽车出口的问题,主要是国内固有问题的外延,其根源在于汽车产业的整体水平不高,生产企业对于出口汽车的质量重视不够,经营出口单位与厂家未能联合起来建立零部件配售体系,还涉及到汽车产业目前对如何开拓国际市场缺乏经验等,为此提出几点我们的看法和建议。
1.要保证产品质量
首要应考虑实行“汽车产品出口许可证制”,其次才是“出口企业许可证制”。中国很多汽车不具备出口的基本质量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需具有“公告”和“强制认证”。据我们了解,不少汽车厂的文件并不齐全,我们做质量认证时很费力气。汽车生产企业首先要对这些资质文件进行清理并健全档案,以备认定和审核。
此外,我们认为出口的产品至少要随车配齐三个手册,一是外文《使用手册》,二是外文《零部件手册》,三是外文《维修手册》。三个手册应理解为汽车质量的一部分,是软件部分。目前许多中国汽车生产厂,包括一些汽车出口生产基地,尚未配齐这些手册。建议今后凡是没有公告、强制认证和三个手册不齐的汽车一律不准出口,现已出口的汽车应在半年内把三册补齐。
2. 要建立出口汽车产品的投诉和监督机制。
售后服务问题归根结底是生产企业零部件供应问题,与汽车出口经营企业的数量并无很大关系。中国汽车出口并不一定要中国企业在海外自己建立维修服务体系,因为按目前中国汽车出口的规模,短时间内根本做不到,成本太高。如果有外文(至少是英文)的《零部件手册》、《维修手册》并能及时提供零部件,售后服务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一种又好又快的办法。实际上有些国家已经依靠当地经销商在逐步建立这个体系,他们需要的首先是两个手册。2006年有30多个国家高级外交官员对中国汽车出口几乎都提出零部件供应的问题。要建立出口汽车产品的投诉和监督机制。应明确规定,今后凡是不能及时提供零部件并因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无论生产企业还是经营企业)就给与处分直至取消出口资质。
3.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出口经营企业两个积极性。
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砍掉七成汽车出口经营企业解决不了汽车出口的质量问题,也解决不了汽车出口的售后服务问题。我们认为,汽车出口企业多不是坏事,而是国内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然,是大好局面。至于其中“出口不到10辆汽车的企业高达600多家,出口仅一辆汽车的企业竟有160家”,也很正常。海外市场分散,国家太多,语种繁杂,完全靠生产厂自己去开拓还不现实,尚需出口企业帮扶。打开一个国家市场有时需要发出一辆或几辆样车,然后批量出口,这是一个正常的渐进过程。汽车质量好,卖一辆也可能打开市场;汽车质量不好,卖一千辆最后也会失去市场。我国汽车生产企业长期熟悉的是国内市场,拒绝出口公司的帮助是不明智的。建议凡是获得一个生产企业授权的具备出口许可证的出口经营企业,同时也可以兼营其他(或非同类)汽车产品的出口。像审批“汽车出口生产基地”那样,审批一批“汽车出口骨干企业”。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3/4/4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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