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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海关关员手中的公共权力监督不力,是腐败现象滋生的客观原因
海关属于执法部门、权力机关,海关关员,尤其高级关员手中掌握有征、免、验、放、扣、退、罚、没等权力。这些权力本身具有两重性,在合法运用时,可以维护国家的利益,造福于社会;当它被不正当使用时,则损害国家的利益,祸害社会。现阶段,由于剥削阶级权力观流毒的残余影响,使一些人难以抵御权力带来私利的诱惑,某些关员因此产生“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陈腐观念,从而具备了以权谋私的动机。但是,并非每个掌握权力的关员都会滥用权力而产生腐败,他们只有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腐败行为,即所谓“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因此,海关内部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在于对关员行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方面出了问题。
那么,海关系统目前的监督制约机制如何呢?在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方面,海关总署近年来颁布了不少海关业务规章制度、法令法规等,各直属海关也制订了不少作业制度及办事细则。应该说这些制度在海关的廉政建设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由于许多制度在制定时就考虑不够周到,缺乏可行性、前瞻性和系统性,加上个别违反制度的人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使制度形同虚设。在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海关监督部门自八十年代设立后,在现有体制中,其作用受到一定限制。它既服从于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又直接隶属于同级领导机关,缺乏相对的独立性。这样就造成其监督机能乏力,制约手段不强,在办案时受“权大于法”的干预和各种关系网的缠绕,尤其对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缩手缩脚,难以认真查处,这样无疑使它的反腐作用大打折扣。
(二)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是腐败现象滋生的内部诱因
市场经济本身和腐败并无必然的联系,但它存在的一些负面效应,却往往使一些缺乏正确人生观的关员产生错误的价值取向,给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诱因。
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是强调经济利益,追求最大利润,突出个人作用,这就容易动摇一部分关员的信念,致使他们的思想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过分看重经济地位和物质利益,自觉不自觉地走进“金钱至上”的误区。比如说等价交换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但它对社会生活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渗透到政府机关的公务活动之中,出现了公务人员以权换钱的现象。有些人到政府部门去办事,要用金钱打通关节;有的人犯了法,也能通过花钱而逍遥法外。这些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无时无刻不对关员产生着负面影响。此外,由于机会不均等造成的收入悬殊,也会导致一些关员的心理失衡。比如有的关员看到一些“暴发户”年纪轻轻就过着豪华奢侈、纸醉金迷的生活,便会感到自己“太老实”、“太吃亏”了,觉得别人能发财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呢?别人能利用机会赚钱,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去分一杯羹呢?他们在这种非健康心态的驱使下,往往容易和走私违法分子一拍即合,被拉下水。
(三)工作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腐败现象生长的合适土壤
海关工作岗位是个特殊的岗位,海关人员处在对外开放的第一线,面临着较为复杂的工作环境,如果思想意志不坚定极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海关关员把守着国家经济大门,历来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腐蚀、拉拢、收买的重要对象和目标之一。不法分子为了达到其走私漏税或逃避海关监管的目的,挖空心思,利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将关员拉下水。二是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诸如“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使一些来海关办事的人将“金钱”当成办好办快事情的“信条”,甚至把它当成“诀窍”。他们总认为,“钱多办大事,钱少办小事,无钱难办事”,即便是办理一些例行的海关手续,也要设法给具体办事的关员送“辛苦费”、“茶水费”、红包,或者请客吃饭联络感情。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也许并非为了走私漏税,而是希望关员在通关时给予便利。但殊不知,这些不正当的做法对关员产生了巨大的腐蚀作用。它让一些关员错误地认为,自己为企业办了事,解决了困难,吃饭、喝茶,都是理所当然的。时间一长,这些关员的思想就会渐渐发生变化,从被动受请到主动要求吃请,以至大量索贿受贿,跌倒在金钱诱惑的泥坑里。上述两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已引起人们的警惕,容易产生戒备心理;但第二种情况却是经常性的、大量地发生着,因此容易使人思想麻痹,这尤其值得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四)对违法违纪人员惩处不力,是腐败现象蔓延的“催化剂”
对腐败现象打击不力,就会使一些关员出现一种“受贿放私没事,廉洁奉公吃亏”的心态。这种思想会大大动摇海关关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决心,危害性极大。在这种不良心态的影响下,一些原本有腐败之心,而无腐败之胆的人,就会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或腐败群体拉拢过去,而腐败一旦呈蔓延之势后,便会产生了可怕的骨牌效应。在正不压邪的时候,腐败的恶名常被人美化,认为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而发家致富是有本事和有能耐的表现,以至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盼望自己有朝一日能掌握实权而如法炮制。当前一些部门,对于有实权的岗位,人们便想方设法要求调过去,至于那些工作辛苦而无“油水”的岗位,则无人愿意问津,即使勉强为之,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这样无疑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三、国外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与做法
腐败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特有现象,它普遍存在于每一个国家;腐败不是中国海关的专有,任何国家的政府部门都不能幸免。如今,腐败俨然成了一种国际公害,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不久前,透明国际组织(Transparency Internationnal)发布了2006年度全球163个国家的清廉指数报告,中国的清廉指数排名从2005年的78位升至2006年的70位。这说明我国这两年的反腐败斗争不仅取得了成绩,还得到了世界的认同[4]。面对成绩和进步,我们当然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比起港澳地区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我们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反腐败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俗语说,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国外先进的反腐经验,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香港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香港是世界公认的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这得益于香港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独立的法治精神,还有赖于高效的反腐机构香港廉政公署(ICAC)。香港廉政公署将导致贪污的原因分为利益冲突、滥用专用资料、糖衣陷阱和欠债问题四种情况,并区分不同情况而采用不同的监察手段。上述四种情况中,防止利益冲突的做法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其主要做法有四:一是财产申报;二是资产处理;三是回避制度;四是离职后行为限制[5]。
利益冲突在我国反腐倡廉中有许多现实表现,例如,党政领导干部在私营煤矿投资入股,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防止利益冲突,对于反腐倡廉,特别是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主要存在着认识模糊、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在执行中缺乏效率等问题,应加以认真研究并有效解决[6]。
(二)英国的完善的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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