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摘要】:
刑罚制度的改革是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对刑罚制度进行改革,必须对刑罚制度中存在的刑种量刑的最高刑与最低刑弹性过大、罚金数额确定的随意性,罚金的不平等性及执行上的困难性、由于执行主体的多元性及死刑改革的诸多问题阐述,以此建设科学的完善的与时俱进的刑罚制度。
【关键词】:刑罚制度、弊端、量刑、罚金、死刑、改革
【正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影响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持续提高,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辩证法原理告诉我们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有其长处必有其短处,刑罚作为抗制犯罪保卫社会的暴力手段更是如此,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现行的刑罚制度中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如何尽快克服这些弊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笔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一、刑罚裁量的偏差与改革
1、多数审判人员存在着重定罪轻量刑的思想倾向
2、刑法裁量突出问题是对刑种量刑的最高刑与最低刑幅度弹性较大,容易在实际操作中因人为的因素使判决显失公平
3、刑罚裁量更加合理、科学、公正、严密,减少刑罚裁量的差距的建议
二、罚金的诸多弊端与改革
1、罚金刑数额确定的随意性
2、罚金在执行上具有困难性
3、罚金刑的不平等性
4、并科罚金的模式的缺陷
5、罚金制度和逐步完善
三、执行主体的多元性造成的矛盾与改革
1、刑罚执行主体多元,造成主刑和附加刑执行的脱节
2、刑罚执行主体多元造成执行场所的失当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1/5/5 相关论文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