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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重整(一)
XCLW112561 企业财务重整
一、企业财务重整的原因
二、企业财务重整的方式
三、企业财务重整的程序
四、企业财务重整的决策
五、企业财务重整案例分析
六、企业财务重整总结
内 容 摘 要
企业财务重整是指对陷入财务危机,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的企业根据一定程序进行重新整顿,使公司得以维持和复兴的做法。这是对已经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的抢救措施。通过这种抢救,濒临破产企业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摆脱破产厄运,走上继续发展之路。本文主要讲述企业财务重整的方式、企业财务重整的程序和企业财务重整的决策。
企业财务重整
一、企业财务重整的原因
公司财务重整是指对陷入财务危机,但仍有转机和重建价值的企业根据一定程序进行重新整顿,便公司得以维持和复兴的做法。这是对已经达到破产界限的企业的抢救措施。通过这种抢救,濒临破产企业中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能够重新振作起来,摆脱破产厄运,走上继续发展之路。
二、企业财务重整的方式
重整按是否通过法律程序分为非正式财务重整和正式财务重整两种。
(一) 、 非正式财务重整
当企业只是面临暂时性的财务危机时,债权人通常更愿意直接同企业联系,帮助企业恢复和重新建立较坚实的财务基础以避免因进入正式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庞大费用和冗长的诉讼时间。 非正式财务重整主要是指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
所谓债务展期即推迟到期债务要求付款的日期;而债务和解则是债权人自愿同意减少债务人的债务,包括减少债务人偿还的本金数额,或同意降低利息率,或同意将一部分债权转化为股权或将上述几种选择混合使用。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财务困难时,有时债务的延期或到期债务的减免都会为财务发生困难的企业赢得时间,使其调整财务,避免破产。而且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均属非正式的挽救措施,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既方便又简捷。因此,当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便是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
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作为挽救企业经营失败的两种方法,都能使企业继续经营并避免法律费用。虽然由于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会使债权人暂时无法收取账款而发生一些损失,但是一旦债务人从困境中恢复过来,债权人不仅能如数收取账款,进而能给企业带来长远效益。因此,债务展期与债务和解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普遍被采用。
当企业拟采用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措施来渡过难关时,首先由企业,即债务人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召开由企业和其债权人参加的会议;其次,由债权人任命一个1-5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调查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制定出一项债权调整计划,就债权的展期或债务的和解做出具体安排;最后,召开债权人、债务人会议,对委员会提出的债务展期、和解或债务展期与和解兼而有之的财务安排进行商讨并取得一致意见,达成最终协议,以便债权人、债务人共同遵循。
一般而言,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表明债权人对债务人很有信心,相信债务人能够走出财务困境并有益于债权人。然而,在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后等待还款的一段期间里,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随时会发生新的问题而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因此,为了对债务人实施控制,保护债权人利益,在实施债务展期或债务和解后,债权人通常应采取下列措施:
1、坚持实行某种资产的转让或由第三者代管;
2、要求债务企业股东转让其股票到第三者代管账户,直至根据展期协议还清欠款为止;
3、债务企业的所有支票应由债权人委员会会签,以保持回流现金用于还清欠款。
非正式财务重整可以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双方都带来一定的好处。首先,这种做法避免了履行正式手续所需发生的大量费用,所需要的律师、会计师的人数也此履行正式手续要少得多,使重整费用降至最低点。其次,非正式重整可以减少重整所需的时间,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重新进入正常经营的状态,避免了因冗长的正式程序使企业迟迟不能进行正常经营而造成的企业资产闲置和资金回收推迟等浪费现象。再次,非正式重整使谈判有更大的灵活性,有时更易达成协议。
但是非正式财务重整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当债权人人数很多时,可能难于达成一致;没有法院的正式参与,协议的执行缺乏法律保障。
(二) 、正式财务重整
破产法中建立的重整制度,允许企业在破产时进行重整,但需经过法院裁定,因此涉及正式的法律程序。企业在其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时会由于企业自身的经营条件或者企业外部环境的各种原因无法如期偿还债务,从而陷入暂时的财务困难,这时,便可以通过与其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后,按照法定的程序对企业进行重整。企业财务重整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合理地解决其所欠债权人的债务。以便使企业摆脱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
正式重整是在法院受理债权人申请破产案件的一定时期内,经债务人及其委托人申请,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对企业进行整顿、重组的一种制度。在正式重整中,法院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要对协议中的公司重整计划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做出判断。
依照规定,在法院批准重整之后不久,应召开债权人会议,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讨论通过改组计划,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企业的财产不至流失。债务人的法定代表必须列席债权人会议,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我国还规定有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
三、企业财务重整的程序
(一)、 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
在向法院申请企业重组时,必须阐明对企业实施重组的必要性,以及不采用非正式重整的原因。同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或者在债务到期时企业无法偿还;企业有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合计数达到一定的数额。如果企业重组的申请符合有关规定,法院将批准重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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