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的社会保险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农村的社会保险发展水平极低,而农村人口在我国总人口中又占绝大多数。这不仅不利于保险保障功能的协调发挥,不利于社会和谐,而且更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建设。针对该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大社保基金对农村地区的保障倾斜,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险体系。我国目前社保基金对农村的投入占比很低,因此将资金适量的倾向农村地区有利于农村保障体系的建设。
其次,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同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农村是我国经济的弱势地区,其发展需要国家财政的扶持,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也不例外,需要相应的财政支持。因此应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扶持的力度,逐步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险政策规章制度。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应予以倾斜,逐步建立完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建立以个人账户为主、统筹调剂账户为辅,统筹核算政府补贴资金的模式,确保养老金领取标准不低于当地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逐步提高农保保障水平,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使参保农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和国家政策的优惠,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促进城乡保障体系的协调发展。
最后,完善我国农村目前的新型医疗合作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我国农村保障水平的提高和保障体系的建设有着很大的意义,但该保险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应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同时,在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成功经验的基础之上,可以相应的推出其他保险业务,促进农村社会保险的发展水平,推动城乡社会保险保障功能的协调发挥。
五、结束语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个部分组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离不开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功能的协调发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商业保险有了长足的发展,而社会保险的发展则相对缓慢。因为商业保险具有较强的逐利性,在某些利润低或者亏损的领域不能发挥作用,而社会保险带有很强的福利性和政策性,可以弥补商业保险的不足。因此,我国在发展商业保险的同时应该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的发展和完善,促进保险保障功能的全面发挥。
此外,保险保障功能的强弱不仅仅是由保险的总体发展规模所决定的,保险的发展结构对保险功能的发挥也起着很大的作用。因此,我国在提高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总体规模的同时,要协调好各个保险业务结构的发展。避免保险结构发展失衡,从而避免我国保险体系的建设陷入结构性的困境。此外,理赔流程优化、人才培养等一些因素也会影响到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险保障功能的实现。因此,只有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够推动我国保险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
总之,目前我国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发展都存在着量和质的问题,保险的总体保障功能还较弱。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完善保险体系措施的实施,我国的保险事业将会取得巨大的进步,保险的保障功能也会得到充分地发挥。
【参考文献】:
[1] 中国保险年鉴编委会.2011中国保险年鉴[M].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社,2011,10-50.
[2] 窦秀芳.论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J].现代商贸工业,2010,12(12):80-81.
[3] 马禄义.EXCEL统计分析典型实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37—151.
[4] 常德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J].吉林农业,2011,9(259):223-224.
[5] 徐晓燕.保鲜功能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8(8):156-157.
[6] 王竹,陈鹏军.浅议保险三功能论[J].经济研究导刊,2010,6(80):181-183.
[7] 宋光辉,陆峰.我国保费收入增长模型实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2,11(56):25-27.
[8] 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8—60.
[9] 吴飞.试论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时代金融,2011,2(436):175—176.
[10] 孟平扬.浅析中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技术与市场,2009,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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