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再次,加强政府对财政和金融的一体化、全方面的监管。此次“欧洲五国”主权债务危机,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监管中,不仅要对金融业进行监管,而且也要对财政进行监管,即实行对国家财政监督和金融监督的一体化。这是因为主权债务危机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现象,是金融危机与财政危机的相互交织。因此单一的金融监管或单一的财政监管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必须将对两者的监管统一起来。
(四)严格控制政府的财政开支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标志着高福利制度的破产,没有实体强力支撑的高福利制度是以透支未来为代价的,是缺乏可持续性的。我国基尼系数在2000年为0.417,冲破了0.4的国际警戒线,并在2008年达到0.496,接近0.5的高压线。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支出超过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会导致财政危机,加剧宏观经济波动;另一方面,财政赤字会使政府减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削弱了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经济增长落入了“增长陷阱”。
因此,在公共支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前提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程度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力压缩行政支出,扩大公共财政支出,将有一限的财力用于增进社会福利和经济建设上。同时,应努力减小公共支出的刚性,避免由于盲目实行“福利赶超”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五)高度关注我国政府的债务问题
目前,我国中央政府的债务问题虽不严重,远未到达国际公认的政府债务标准,但地方政府债务却成为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2000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仅为1万亿元,但到了2010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就猛增加到10万亿元,债务率到达了,50%。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债务总额总共达到了15万亿元,债务率183%(全国财政预算收入8.3万亿元)。这种地方债规模已经属于“债务风险较高”。
认为主权债务问题离我们很远,可以事不关己的观点是轻率的。其实主权债务危机离我国并不遥远,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这些年已经逐渐增加,问题逐渐积累,如不引起重视,及早应对,也有可能引发类似“欧洲五国”的主权债务危机。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逐渐控制并化解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务。
参考文献
[1]海霞,斯琴雅图:《欧元主权债务危机:一个理论框架》,《欧洲研究》2010年第10期
[2]余永定:《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和欧元前景》,《和平与发展》2010年第05期
[3]李长久:《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出现与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领导文萃》2011年第02期
[4]徐圣钧,房雷:《欧洲的阿喀琉斯之踵》,《资本市场》2010年第04期
[5]余永定:《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到全球主权债务危机》,《国际经济评论》2010年第6期
[6]张锐:《爱尔兰债务危机的近距离观察》,财经科学,2011年第01期
[7]谢世清:《历次主权债务危机的成因与启示》,《上海金融》2011年第04期
[8]赫宇彪:《欧元主权债务危机爆发的原因及影响》,《经济论坛》2010年第12期
[9]施密特:《全球化与道德重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0页
[10]陈昌兵:《“福利赶超”与“增长陷阱”》,《经济评论》2009年第4期
[11]霍侃,王长勇:《探索地方债黑洞》,《新世纪》2010年第09期
[12]朗咸平:《金融超限战》,东方出版社2009年版
[13]张德林:《高盛阴谋》,万卷出版社,2010年版第3-23页。
[14]金圣荣:《欧元大崩溃》,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35-60页
[15]周宏,沈雁南:《欧洲发展报告(2008~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3-52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