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在交通拥堵的同时,停车难也困扰着有车族。城市有车族认为公共场所停车比较难的比例为35.7%,非常难的占2.9%,两者相加比例近四成。即使找到了停车位置,人们还面监着一些停车问题。比较突出的有收费是否规范和安全。对于停车安全比较担心和非常担心的比例分别为62%和3.8%,两者相加比例近七成,对于停车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刮伤、蹭伤,有些甚至是故意的划伤。人们往往无能为力,停车场也不会主动协助解决,更谈不上赔偿。城市和小城镇有车族对小区停车虽然基本满意,但满意度较低。此外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停车的现象也倍受关注。[13]
三、在WTO架构下中国汽车工业发展战略的理论思考
(一) 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的思想发端于亚当•斯密。他在其代表作《国富论》第四篇第二章中提到不同国家生产商品的固有的或后天获取的“自然优势”(natural advantages)和交换的合理性。之后,李嘉图将亚当•斯密的绝对比较优势思想发展为相对比较优势思想,并将这种思想理论化和应用于国际贸易研究,初步形成了比较优势理论的框架。按照李嘉图的观点,比较优势,即不同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的机会成本差异,该差异源自各国产品的劳动生产率差异,劳动生产率不同的国家根据相对优势进行生产和交换,双方均可获利。
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存在诸多局限性。其中最令人不满的有两点:一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仅涉及劳动力一种生产要素;二是该理论难以解释多种要素存在情形下的比较优势来源。对李嘉图理论的不满导致了贸易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倍受关注的是赫克歇尔一俄林的“要素份额理论”。该理论构造了一个包含“两个国家、两种商品、两种生产要素”的模型。该模型从要素禀赋结构差异及其所导致的要素相对价格的国际差异的角度探寻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得出了一个国家应出口哪些密集使用本国富有要素的产品,进口哪些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的结论。并指出,通过国际自由贸易可以使生产要素得到有效配置,通过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可使“要素价格均等化”,并影响产业布局。[14]
1、 比较优势理论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
(1)进口中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
1997年以后,我国的汽车来源地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等世界汽车生产强国,除韩国之外,其他的6个国家都是老牌的汽车生产强国,无论是在资金、技术、还是生产规模、管理技能等方面都要优于我国。我国汽车工业在整体上同上述汽车强国相比存在下列明显的劣势。
其一,汽车工业的劳动生产率低。其二,汽车生产厂家的固定资产远低于上述国家的汽车生产厂家。固定资产往往是决定生产规模的先决条件。其三,我国汽车行业中的R&D支出明显少于上述国家,这必然导致我国的汽车在技术方面的明显劣势。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汽车工业总体技术水平比国际水平落后大约20~25年。其四,我国汽车行业的集中度低于上述发达国家。汽车工业是受规模经济影响最深的少数工业部门之一。国际经验表明,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在汽车工业中具有不容置疑的地位。
(2) 我国的汽车出口体现了比较优势原理
在我国汽车的历年出口中,汽车输往地绝大部分集中在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只有极少部分汽车会出口到我国的汽车来源地即英美和西欧等国家,这正是因为我国的汽车产业内贸易是三国模式的缘故。在汽车行业中,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相比是矮个子中的高个子[15]。
2、 比较优势理论陷阱
所谓“比较优势陷阱”是指一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比较优势,生产并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则在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经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中,虽然能获得利益,但贸易结构不稳定,且利润的大部分被发达国家占有,总是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落入“比较利益陷阱”
第一种是初级产品比较优势陷阱。它是指执行比较优势战略时,发展中国家完全按照机会成本的大小来确定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位置,运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优势参与国际分工,从而只能获得相对较低的附加值。并且比较优势战略的实施还会强化这种国际分工形式,使发展中国家长期陷入低附加值环节。由于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加上初级产品的国际价格下滑,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
第二种类型是制成品比较优势陷阱。由于初级产品出口的形势恶化,发展中国家开始以制成品来替代初级产品的出口,利用技术进步来促进产业升级。但由于自身基础薄弱,主要通过大量引进、模仿先进技术或接受技术外溢和改进型技术等作为手段来改善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并有可能进入高附加值环节。但是这种改良型的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度的依赖技术引进,使自主创新能力长期得不到提高,无法发挥后发优势,只能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比较优势理论所讲的比较优势产品是本国产品间的比较,而在一国国内具有优势的产品并不一定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所以根据本国拥有的比较优势来参与国际分工,虽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贸易利益,但却不能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
(2)由于不同的要素会带来不同的利益。各国的经验表明,制成品的出口比初级产品出口带来较大的利益,而制成品中,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一般要比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带来更多的利益。这就是刘易斯所说的:“如果增长的引擎是较发达的国家的工业产品和欠发达的国家的初级产品的出口,那么较发达国家的引擎就比欠发达国家的引擎转动的略微快一些。”
(3)现实中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使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出现问题。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假设是国际贸易发生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条件下,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商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国际间商品价格的差异反映了一国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可以直接形成竞争优势并成为引发对外贸易的经济变量。而在现实中的国际贸易市场结构是不完全竞争的,商品价格大于边际成本和平均成本,不能如实地反映一国的比较优势,从而引起贸易福利的不均衡分配。规模经济、技术进步成为引发国际贸易的新经济变量,这使得仍按照比较优势理论指导开展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家陷入了比较优势的陷阱。
国际贸易发展的现实表明:比较优势战略不能改变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面貌,也无法改变国际贸易利益分配中不公平现象。比较优势战略由于过分地强调静态的贸易利益,而忽略了贸易的动态利益,即对外贸易对产业结构的演进、技术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创新的推动作用。长期执行单纯的比较优势战略会造成一国的产业结构不能得到升级,而且具有固化原有产业分工的作用,使发展中国家处在国际分工的不利地位。由于侧重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的优势,还会引起对与强化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关系不大的先进技术特别是劳动替代技术或资源替代技术的不重视甚至是排斥,这会使发展中国家享受不到现代高新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长期执行比较优势战略还会使国内的要素所有者收入发生分化,产生出一批既得利益者。在现有贸易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会采用各种方法阻止对制度的创新,而另外的人又因为经济和政治的影响力低,无力改变现有制度,使发展中国家无法突破贫困制度陷阱[16]。
(二) 竞争优势理论
1、 竞争优势理论的基本思想
20世纪80年代,竞争优势理论最先由哈佛商学院波特教授提出来并进行了系统研究,逐渐得到了政府、学术界和产业界的认可。这一理论认为,竞争优势是指当一个组织实施一种同类组织无法复制,或难以模仿的独特的价值创造战略时所形成的优势。竞争优势来源于组织的核心能力,而核心能力来源于组织的默会知识和学习能力,是组织保持持久竞争优势的根源。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3/6/6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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