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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频繁对我国提起反倾销,是我国企业扩大出口的主要障碍。我国产品由于被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出口成本增加,在欧盟的市场份额缩小,直至最后不得不退出欧盟市场。随着欧盟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次数越来越多,其它国家也对我国启动了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调查,无形中欧盟为其他国家起了典型的示范作用。目前已有三十多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启动反倾销调查,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愈来愈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加入进来。因为,我国某一商品被欧盟提起反倾销后,其他国家担心我国产品会大量流向自己国家,也采用反倾销的法律手段进行预防,这种连锁反应直接导致中国产品的出口市场全球范围内受到阻碍。由于欧盟的反倾销,中国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可以看出,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了何等严重的影响。
2. 间接影响——对中国就业的影响
我国的经济结构目前为较单一的外向型经济模式,对国际贸易有着较强的依赖。欧盟对华反倾销直接造成了中国出口企业的亏损、企业生产能力下降、生产规模萎缩,从而引起失业人数的增加;对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更是产生了致命的影响,企业倒闭、破产,大量工人失业。中国本身具有丰富的劳动力,反倾销导致的大量的失业工人,再加上未曾充分就业的人,这使得就业问题成为一个影响国家安宁稳定的大问题。不能就业,一方面对于失业者本人来讲生活无法充分保障,进而可能导致一些相关社会问题的发生。而对于国家来讲,不得不采取其他的措施来应对失业问题,同时对于有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危险行为进行防范,增加了社会成本的投入。
3. 不可忽视的影响——谈判需要付出成本
对于企业来讲,要搜集充分的信息、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不存在对欧盟的倾销,是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的。企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天经地义的,自然,在应对反倾销的问题上付出较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相应地在生产经营方面投入的时间和金钱就会少一些,这间接地影响到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企业还需要聘用国外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一般情况下都需要付出高昂的律师费用。而对于国家来讲,需要商务部等一些经贸部门在反倾销诉讼中协助企业,政府针对此所做的付出和为谈判所做的种种努力和妥协,成本都不容忽视。所以,在应对欧盟对华提起的反倾销诉讼中,无论企业和政府,都在现实中付出实实在在的成本。
三、 我国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国外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对我国经济来说,必然带来不利影响,首先,影响中国产品的出口,一般来说只要产品本进口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就马上会影响该产品对该出口国的正常出口,一旦裁定倾销成立,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往往会导致出口产品失去进口国市场。其次,反倾销的示范连锁反应,如果一国对我国某种产品实施反倾销,其他各国也纷纷对干产品实施反倾销,结果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都会受阻,从而影响中国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和出口产品市场结构的调整。然后,冲击国内市场。我国出口产品被征收了出口反倾销税后,受阻于国际市场,势必返销国内市场,这会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引发供求失衡,价格波动和国内产品积压等后果,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一) 政府方面
1. 加强政府和企业间协调配合。政府应加强对国外反规避规则的研究,适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积极参与反规避多边规则的谈判和制定,企业应认真研究国际通行的规避做法,建立反规避预警机制,合理进行“规避” 。我国政府还要积极推进经济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减少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按照国际规则来改造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进一步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严格依法行政,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使政府成为市场的完善者、保护者,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尽快使企业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来发展和壮大自己,保护自己。
2. 加强宏观调控,加强政府交涉和管理。采取增加配额等优惠措施来鼓励优质产品的出口。尽快建立出口风险基金或反倾销应诉基金,有组织地开展反倾销应诉,终止国外的反倾销诉讼。
3. 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增加谈判筹码。促进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政府通过外交谈判与磋商,要求欧委会客观评价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成就,促使更多的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欧盟反倾销中对我国的歧视性政策与做法和欧盟主管机构进行积极交涉,指出欧盟在对华反倾销政策上的歧视性和不合理性,要求欧盟废除非市场经济条款,最大程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加强与欧盟各进口国政府的交流和宣传工作,让欧盟重新认识中国企业。
4. 主动对外沟通,营造良好贸易环境: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在经济模式上,由较为单一的外向型经济模式向内外需并重的经济模式转变,提高国内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积极推进东盟自由贸易区、APEC等区域经济组织的一体化进程,调整我国贸易方向,避免贸易进出口过分集中于欧美国家,重视区域经济合作,创造一个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二) 企业方面
1.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表面上是对产业发展、经济增长速度的冲击,实质上是对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式的冲击。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尚不合理,行业的发展缺乏长远规划,比较注重眼前利益。而且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管理和协调力度不够,出口秩序混乱,经常出现企业低价竞销的现象,大量低价产品潮水般涌入欧盟国家内部,最终导致反倾销案件的频繁发生。企业账目混乱、记账制度不严格、国有企业的改革还不深入、企业与政府间还未进一步理清的关系,都在一定程度上为欧盟否认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提供了把柄。 在这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引发的经济衰退作用下,我国工业各行业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尤其是高污染、高耗能的冶金、有色、建材、煤炭行业,甚至造船行业也表现出产能过剩的明显态势。 单前应抓住有利时机,对国内产业结构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构建和扩大国内需求的机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我国产业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技术和品牌,总体上处于国际产业分工体系的中低端。
2. 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提起反倾销调查。在关涉中国的反倾销案中,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中国基本上就是反倾销的绝对目标国,中国企业主动提起的反倾销案屈指可数。俗话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御,我国的企业不能一直紧跟在欧盟的屁股后面追,被动的应对欧盟对我国的反倾销,而应该在适当的时候表现出自身强硬的一面,主动“进攻”。欧盟在电子、机械等一些高端产品方面也是对我国存在倾销嫌疑的,也损害了我国相关企业的利益,我国企业完全有理由提出反倾销调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而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4/5/5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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