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3. 充分发挥商会作用。我国外贸商会建设远远滞后于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本可以由行业协会来统筹管理的工作无法落实,造成了不良后果。从国外的反倾销实践中,我们看到行业协会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为企业参与反倾销应诉与调查提供深入、细致的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二是根据企业的要求,代表某一行业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申诉;三是充当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协助政府指导、组织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与调查,同时将企业的呼声反映给政府。因此,我国应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和磋商的作用。
4. 提升产品档次和出口产业技术水平。我国出口的产品大多以低价打开欧盟市场,这些产品以技术含量低、低附加值为特征,极容易被欧盟提起反倾销调查。因此,企业要不断地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大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环保产品研发的投资力度;增强品牌意识,创立自主品牌,重视品牌的培育和推广,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加产品的品种,突出产品的差异性;增强行业的、新领域、新用途品种的研发能力,避免重复建设式的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自觉地控制产品的出口数量,争取在质上取胜,而不是量上占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包括品牌、包装、广告等的全球化营销网络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趋势。
(三) 我国首例对美双反调查终裁决定对我国的意义深远
1. 在美国和欧盟不断向我国钢铁出口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后,中国也拿起了“双反”武器,直指自美国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这是中国首次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此次调查涉及的取向电工钢是一种合金钢平板轧材,为电力工业行业不可缺少的一种软磁材料,主要应用于各种类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抗器及大电机等设备制造方面。目前,国内可以生产取向电工钢的只有武钢和宝钢两家企业,目前,武钢和宝钢每年生产的取向电工钢分别约40万吨和20万吨,已占据了国内市场消费量的半壁江山,由于国外出口到中国的取向电工钢价格比国内厂家低,因此挤占了很大一部分市场。2008年我国从美国进口的取向电工钢为5.9万吨,09年从美国进口的取向电工钢为3.1万吨,从俄罗斯进口的取向电工钢数量更多,约4万吨,此外,还从加拿大、土耳其、德国、日本等多个国家进口取向电工钢。由于取向电工钢的生产技术含量高,工艺流程很难掌握,对目前刚开始进入这一产品领域的我国钢厂来说,技术成本就比国外高,再加上铁矿石、煤炭等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国外取向电工钢产品销售价要比国内低1000多元/吨,09年12月甚至低2000多元/吨。向国外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后,他们的竞争力就没那么大了。
2. 商务部日前发布2010年第21号公告,公布了对自美国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及对自俄罗斯进口的取向性硅电钢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认定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性硅电钢存在倾销,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性硅电钢存在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次裁决标志着我国首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案”大获全胜。
3. 中国首例“双反”调查及初裁裁决说明:频繁遭受“双反”调查,唤醒了中国国内产业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对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的了解,在受到存在倾销或补贴的进口产品的严重冲击、生产经营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国内产业已经开始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国内产业申请“双反”调查,表明中国企业运用WTO规则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日渐成熟,除了运用反倾销措施外,开始关注进口产品因受补贴而产生的不公平竞争。调查及初裁结果表明美国政府在指责别国政府向企业提供大量补贴的同时,自己也在通过财政资助等手段向美国企业提供利益,使其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此次“双反”调查将对我国取向电工钢产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恢复公平贸易秩序创造条件,并对维护我相关产业安全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四、 结论与展望
目前,全球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全球经济发展还处于金融危机后的“阴霾”及经济不确定因数之中。国际上越演越烈的金融危机导致国际经济、贸易环境不断在恶化;在国内,企业还面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和制约中国产品的出口。当前形势下,对我国外贸影响最大的因素也是金融危机,在经济危机的影响进一步深化和扩大的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势力自然会强势抬头,我国的外部需求将严重萎缩。随着金融危机的全球肆虐,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已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可以预见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可能会越来越多。通过全文欧美对华反倾销的分析,希望能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在将来应对欧美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提起的反倾销提供方法;希望能够看到,在经历过金融危机后,中国逐步成为贸易强国,企业和政府能游刃有余地解决对华提起的反倾销,反倾销不再是我国外贸发展的瓶颈。
参考文献:
1.李小北:《反倾销案例-中国在对外贸易中如何应对棘手的问题》,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8月。
2.赵博:《试述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现代商业,2007年10期。
3.冯学智:《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实体策略分析》,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2期。
4.参考网站:国际商报电子版。
5.潘一敏:中国倾销与反倾销的案例研究 2008.3月。
6.龚琼余利丰 :欧美对华反倾销及我国对策 中国集体经济杂志社。
7.王庭东:《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实质》,《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6期。
8.周俐军、何元贵:《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并非应对反倾销的救命稻草——反倾销与“非市场经济地位”关系探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9.兰天:《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是欧盟对华反倾销的主要依据》,《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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