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格: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它关乎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在这个人权呼声很高的今天,全面把握隐私权的特征,对司法实践中保护隐私权,对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是有一定意义的。古今中外的理论与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资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又为隐私权立法提供了适宜的氛围,我们理应抓住机遇加快对隐私权立法的步伐,以满足公民不断涌现的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求,规范社会秩序,给公民生活安全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引文注释:
(注1)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3页。
(注2)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16页。
(注3)王利明、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第415页。
(注4)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第487页。
(注5)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97页。
(注6)张新宝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群众出版社,1997年,第21页。
(注7)郑立、王作堂主编:《民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585页。
(注8)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87页。
(注9)张新宝:《侵权行为法》第二十九课隐私权,2003年4月中国民商法律网
(注10)王利明:《公众人物人格权的限制和保护》
(注11)汪习根、陈焱光:《论知情权》发表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2期,第71页。
(注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591页。
(注13)郭卫华主编:《新闻侵权热点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第90页。
(注14)陆江涛:《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社会知情权——冲突、协调与解决》发表于《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12期,第114页。
(注15)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88-489页。
(注16) Lord Denning :What Next in the Law. Butterworhs London 1982,289,转引自王春晨、姚秀盈 : 《隐私权与知情权、新闻自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发表于《当代法学》,2003年第11期,第59页。
参考文献:
1. 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 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3. 王利明主编:《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4. 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
5. 王利明、杨立新:《人格权与新闻侵权》,中国方正出版社,1995年版。
6. 王利明主编:《人格权法新论》,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9. 汪习根、陈焱光:《论知情权》发表于《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2期。
10. 陆江涛:《公众人物隐私权与公众社会知情权——冲突、协调与解决》发表于《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12期。
11. 王春晨、姚秀盈:《隐私权与知情权、新闻自由——一则案例引发的思考》发表于《当代法学》,2003年第11期。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