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获取
|
论文天下网
|
原创毕业论文
|
论文范文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论文降重
|
毕业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开题报告
|
心得体会
|
全站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天下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一)
目 录
引言: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的法律保障
一、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与意义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的基本模式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的模式制度
(二)比较法中的国内外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模式的差异
三、现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的现状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权利文本规定不完善
2、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机制不完善
四、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改善现状问题的思考
(一)借鉴他国模式完善我国法律权利保障机制现今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多层次基本权利保障同时加强法律限制、权利义务对等
论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
引 言
基本权利作为人类社会进步一个重要产物,产生于以权利为核心的近代市民社会。其作为获得法治国家认可并写入宪法的那部分人权,充分体现了人的价值、人的地位、人的尊严,是公民享有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权利。同时作为公民个人针对国家提出的要求与主张,也是公民在国家中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然而与拥有众多强制性机关的国家相比,公民个人之力实在是太渺小了。所以,公民基本权利极易受到国家权力的剥夺或侵害。因而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对现代国家中的公民个人显得较为重要。
一、
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与意义
(一)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从事某种行为的可能性,即法律确认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是每一个公民对于国家机构、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权利,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
第一,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
第二,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权利;
第三,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
第四,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
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意义
一个建设的法治国家,法治意识的提升是关键,而公民权利意识则是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主要从国家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及公民自身发展三个方面阐述公民权利意识的重要性。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互相依存。一方面,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和源泉,国家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通过行使权力,选举人大代表,组织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产生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并赋予其权利,这展现了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的过程。因此,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源泉,一切国家权利都是由公民权利派生和转化而来的。另一方面,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实现的保障。国家权力一经产生和得到确认,其自身又有独立性,有其自身的规定性与运作规律,同样对公民权利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立有限政府、有限国家权力是宪政的基本精神。这一精神具体表现为两个宪政原则:一是公共权力是人们通过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权利;二是公共权力不得侵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而且有义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通过组建国家政权组织体系是国家权力得到合理配置与合法运行吗,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同样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一国法律秩序的基础和核心,是法律根本价值准则在外部的直接体现和要求。法律是调整一国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从宪法关系主体的角度,可以说宪法是调整国家与公民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宪法规范内容的角度,可以说宪法是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法律规范。宪法秩序也就必然要在协调国家与公民关系、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尤其是公民基本权利关系的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由于公民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本源性,决定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宪政体制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法律保障的基本模式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
/3/3
相关论文
上一篇
:
论我国婚姻遗产继承制度的完善
下一篇
:
论我国反倾销制度的完善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
我国
公民
基本权利
法律
保障
【
返回顶部
】
相关栏目
自动化相关
计算机论文
工程管理论文
法律论文
医学论文
人力资源
电子专业
电气工程
英语论文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
社科文学
教育论文
物流专业
金融专业
财务管理
会计专业
化学化工材料科学
电子通信
环境科学
经济类
机械模具类
报告,总结,申请书
其他专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