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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研究——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为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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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完善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合同的条件限制很严,但程序上却设计的十分简单。比如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合同时,对是否应先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的意见、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听取劳动者的陈述意见等程序均未作规定。因此,应在立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向告知工会并听取工会意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听取劳动者的意见的程序。用人单位还必须告知劳动者救济的权利以及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程序,应向劳动者赔偿3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惩罚。

    总之,在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制度上的完善,关键在于对程序的简化、预告期的细化、工会的权力实化等方面予以构建。

    (三)完善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立法建议

    为了适应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应对近年来我国企业所面对的挑战,促进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我们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第一,加大工会干预力度。首先,我国立法应对工会及职工的建议权加以保障,在工会及职工提出不同意见时,用人单位应与工会及职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裁决或提起诉讼。其次,增强工会的独立地位。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工会的经费问题,使其在企业内部形成抗衡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第二,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在这一方面,法国的劳动立法值得我们借鉴:在1975—1986年间,所有的经济性裁员都必须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但鉴于该制度存在着政企不分和行政对企业的内部问题干预得太多等诸多的问题,法国1986年7月的法律取消了这一规定。从此,劳动行政部门只对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和“社会性计划”进行监督,而不再对企业裁员的经济性原因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进行控制。 面对我国政府目前对经济和失业的宏观调控,笔者认为:政府还应在企业裁员的规模、程序上以及对企业的各种政策优惠措施上等方面予以宏观调控。比如政府可以通过征收失业保险税和对企业实行税收和财政的优惠措施来控制企业的裁员行为。通过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环境,从而减少企业的裁员行为。这样不仅是对经济性裁员这一方面的完善,还对整个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一大问题上起应有的作用。

    第三,保障被裁减人员的社会保障就业权。在就业方面应加强被裁人员的就业保护。首先,严格规范企业用工申报制度,确保被裁人员的被优先录用权的实现。规定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被裁减人员中录用。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录用人员的数量、时间、条件以及优先录用的情况。其次,应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和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裁人员的基本生活。最后,采用积极的方式,促进被裁人员的再就业,代替单纯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所以在完善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同时,也要完善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以促进一个“就业—失业—再就业”良性循环的形成,使劳动力资源永远处于一个健康的,有序的、充满活力的流转之中。

    结 语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一直是最富有争议,且最容易引起纠纷的一项事关民生的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制度作为重要内容面临着社会实践的重重考验,这一制度的缺陷,势必给国家。社会带来不稳定。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劳动解除制度给予完善,以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积极作用,并将它带来的负面影响限到最低限度。本文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个分类入手,提出了完善这一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通过更为积极完善的立法来保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制度的良性实施,以促进我国特殊社会关系背景下的劳动合同关系。

    参 考 文 献

    [1]李国光:《劳动合同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2]董保华:《劳动合同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年版。

    [3]周树和:《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条司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法律改革咨询项目:《中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释解》,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5]彭少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6]李蕾:《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研究》,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版。

    [7]潘忠东:《劳动者合同解除权立法研究》,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版。

    [8]姚维振:《劳动合同解除之析》,《劳动保障世界》,2009年第4期。

    [9]田亚强:《我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西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

    [10]孙保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中国劳动社会保障部出版社,2007年版。

    [11]郑爱青:《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和建议》,《法学杂志》,2007年第3期。

    [12]怡超、卢克建:《论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完善》,《南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13] 王益英:《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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