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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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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损害后果。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因此,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损害仅指物质损害与直接损害,而不含精神损害与间接损害。

    第四、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联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纽带,是责任主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前提。如果缺少这种因果关系,则行为人就无义务对损害后果负责。因果关系的苛严程度会直接影响到相对人一方合法权益救济的范围,我国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中的的因果关系应采取什么样的因果关系呢?理论上歧见纷纷,但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即指行为与结果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直接关系,其中行为并不要求是结果的必然的或根本原因,但应是导致结果发生的一个较近的原因,至于其关联性紧密程度,则完全要依据案情来决定。

    2.行政赔偿的当事人、范围、方式及程序

    第一,行政赔偿的当事人。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这是指有权要求赔偿的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赔偿义务机关。这是指实施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有义务代表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政主体。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该行政主体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五种:(1)违法拘留或者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赔偿方式为支付赔偿金。

    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其赔偿方式。这类行为有四种:(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返还财产;第二,恢复原状;第三,支付赔偿金。

    第三,行政赔偿程序。确认赔偿程序。确认赔偿是指在非复议和诉讼的行政救济中,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赔偿义务机关所给的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请求赔偿程序。请求赔偿是指经赔偿请求人的请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行确认所作行政行为构成侵权时而给予的赔偿。其以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为前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及《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只请求损害赔偿的,应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复议和诉讼赔偿程序。复议和诉讼赔偿是指经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判决由赔偿义务机关所给予的赔偿。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将损害赔偿作为复议和诉讼请求之一提出,由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这种情况下,赔偿程序就是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赔偿当事人就是复议当事人和诉讼当事人,赔偿请求人只需递交复议申请书和起诉状而不必递交专门的赔偿请求书。

    内部追偿程序。这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责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及其行政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的程序。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行政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国家承担。但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行政机关发现赔偿义务机关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或者超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赔偿的,可以提请本级政府责令赔偿义务机关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国家赔偿费用。内部追偿制度,有利于促进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增强责任心。

    第四,受害人对哪些损害可以请求行政赔偿。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⑴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⑵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⑶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⑷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残废的;⑸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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