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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
试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XCLW122488 试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表现
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
五、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的途径
内 容 摘 要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人员在本职岗位上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阐述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和作用,分析了会计人员失信的原因和为什么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最后讨论了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认为可以通过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监督,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等有效措施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进而解决会计行业“诚信”危机。
试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提供会计信息或鉴证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经营者、投资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会计工作者在提供会计信息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除了必须将本职工作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之下,还必须具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水准。如何正确认识和分析现阶段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状况,按照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总体要求和会计工作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会计职业素养和执业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会计人员失信原因,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和途径等方面对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进行简要分析与阐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可以通过思想教育、社会舆论、会计职业习惯、会计榜样感化等手段,使会计人员从内心形成职业道德情感、信念、理想和是非善恶标准,自觉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因而它是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方式,它要求会计人员所达到的精神境界远远高于法律规范的要求。因而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如下特征:
1、原则性
原则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典型特征。作为财会工作者,政策观念一定要强,要勇于坚持原则。政策和职业道德虽然是两个不同范畴,但作为社会主义的财政政策、财会规章制度都反映了国家、集体和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要使这些政策、法规制度得以顺利贯彻和实施,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原则不仅使财会工作者职业义务感和使命感得以加强,充分利用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管理权,对各种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有效的抵制;而且能使财会工作者自身不会因时时与钱打交道而成为一个丧失原则、认钱不认方向、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者。作为财会工作者,如果不坚持按原则办事,不仅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无私性
财会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具有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思想和行为,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无私性集中体现在财务工作者的道德习惯行为上,廉洁奉公,不贪不沾,一尘不染,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会计工作者必须以此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腐拒变坚强壁垒。
3、时代性
会计职业道德依赖并服务于特定社会经济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其内容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会计职业道德具有时代性,且新形势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其作用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提高技能、强化服务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对此起很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2、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行为是由内心信念来支配的,信念的善与恶将导致行为的是与非。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遵循职业道德要求,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3、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能否为这些服务对象及时提供相关的、可靠的会计信息,取决于会计职业者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职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充分、不可靠的会计信息,会严重背离会计目标,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使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着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4、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对会计职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体现。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这不仅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会计职业者遵循会计职业道德的可靠保证。倡导会计职业道德,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并结合会计职业活动,引导会计职业者进一步加强自我修养,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职业者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表现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初步形成,以及由信息技术推动的经济变革的迅猛发展,我国已经悄然进入了一个新经济时代。渗透于社会经济活动各个方面的会计工作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人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市场经济逐利原则的驱动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日益严重。近年来,会计人员做假帐,出具虚假报告,甚至参与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屡见不鲜。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已经成为会计领域普遍关注的焦点。连很少提词的前国务院朱镕基总理2001年4月16日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也挥毫写下了语重心长的四字校训“不做假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全国财会工作者提出的警训,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然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监督却失之于宽,在不少地区甚至显得苍白无力。
我们来看一个事例:“银广夏”是一家深市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该公司创造了奇迹般的利润增长,一项萃取产品出口,毛利率竟达87%,2000年,银广夏股价一飞冲天,以44%的涨幅列深沪涨幅排名第二。而2001年9月,中国证监会查明:“银广夏”通过伪造出口单据等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深圳冲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银广夏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
再看看审计署2001-2004年各度的审计结果,其所揭示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从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到体育总局滥用奥委会1.31亿元资金,再到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
上述数据与事例,客观反映了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可以说,会计职业道德的丧失已经严重扭曲了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侵害了相关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成为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
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
会计行业它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信赖与赞誉。当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同时,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几乎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屈从领导的压力,被动做假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关系在于单位负责人的从属关系。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因而会计人员在领导的指使,强令下被动的做假帐,否则会使会计人员的个人利益受到很严重的损害甚至丢了饭碗,所以,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欠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单位负责人意志的体现,是单位负责人不良道德的直接结果,而会计工作人员是处于被动的位置。
(二)企业内部控制失灵
我国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代理记帐外,多数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企业负责人主观上想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三)政府管理部门观念和管理上存在错位和缺位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搞花架子,盲目地下达经济增长指标,或其他任务,迫使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得不编造虚假的会计报表。
(四)失信成本低
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在具体的规定上现有的一些处罚规定也显得过宽。如《会计法》第45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等规定。相对于因造假取得的巨额经济和政治收益而言,这种造假成本太过于低廉。而且,即使这么轻的经济处罚也往往是由造假机构的权益来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的闹剧。
(五)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业务不精,法律意识不强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丧失了会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有的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贫乏,专业技术水平低,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无法有效开展工作。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不能依法办事。
(六)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们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同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而企业又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联结点:即投资者从中获取投资报酬,管理人员从中获取薪金,政府从中获取税金。在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投资者、管理者从个人角度出发更多考虑的是企业的微观利益,政府则从全社会角度考虑的是实现本国资源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微观利益与宏观利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而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涨了造假的气焰。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制度法规还不够完善,许多会计行为在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有些规定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责任主体过多,发生责任人之间相互推委的现象,造成无法追究责任,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这是强制的、无条件的,同时得自觉履行的会计职业道德原则。会计人员要培养高尚的品德,不仅需要努力认真地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提高对现代会计的认识,而且要自觉反省自己,以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战胜错误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只有个人对道德原则和规范有充分认识,才能在工作中自觉按照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要求去履行职责。也只有这样,才会产生好的行为结果。当会计人员主观上感到自己履行了会计道德义务,就会在下一次的会计工作实践中更自觉地选择同样的行为。一个好的道德行为经过反复进行,就能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习惯行为,也就形成了良好的会计道德品质。另一方面,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由于接触面广,各种新的、复杂的问题与会计人员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要求不符合。在这种情况下,一名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好的会计人员就会按照会计职业道德标准来衡量正误和善恶,自觉调节个人行为。加强会计道德建设,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根本途径。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措施
会计人员俗称“账房先生”,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一个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德、能、勤、公、廉、俭六个方面的素质。一方面,要及时了解并熟悉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法规、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和遵守经济法、会计法、证券法、税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修养。另一方面,还应掌握时事政策知识、财政税务知识、企业管理知识、电脑操作知识等相关知识。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应当具有实事求是的作风,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作风,行为端庄、生活严谨的作风,讲求实效、雷厉风行的作风,艰苦朴素、大公无私的作风,平易近人、以诚待人的作风。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重塑会计诚信的必由之路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体现。重塑会计诚信、规范会计行为不仅要靠法律制度作保证,还要靠职业道德来实现。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它在制度无法弥补缺陷时起到修正作用,是会计法治的人文基础;会计法律规范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制度保障作用,是维护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手段。可见,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具有互补性,我们不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道德框架就是诚信。会计诚信表达了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即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把现实经济活动反映出来,并忠实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服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一旦缺失,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公允性将无从谈起,这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已迫在眉睫。
会计制度缺陷也需要会计诚信机制来补充。会计制度是维护会计秩序乃至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但即使是会计制度最发达的国家,会计制度的不完备性也是存在的。会计制度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首要条件是制度的完备性,但现实中,制定完备的会计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会计制度缺陷必然导致会计诚信的缺失。当然,会计制度缺陷导致会计诚信缺失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其本质是造假者的不法利益驱动。因此会计诚信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从根本上治理假账,必须使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并重,加强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使会计诚信内化为人们的内在信念和内在品质。
五、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框架的途径
我国《会计法》将会计职业道德以会计大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要求“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但目前尚未颁布一套标准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仅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有相关规定,但内容笼统,未形成体系。我认为,可借鉴发达国家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共性内容,作为构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主体框架,并充分体现本土文化背景、经济管理体制、政治体制等层面对其的影响和要求。未来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由职业道德规范(准则)、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修养、职业道德评价、职业道德监督构成。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职业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是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核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是客观外在的推动力,道德修养是主观内在的自我努力;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和监督是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健康发展的保证。会计职业道德的各组成部分以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为核心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一)制定一套可操作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建立一套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民间中介机构制定、颁布与监督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以实现会计行业自律。该准则的基本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处理经济业务时所采用的一般原则、业务能力和职业责任等。会计人员在会计实践中应自觉遵守该准则。
1、一般原则,包括真实性、公正性、忠诚性和正义感
真实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如实记录、反映经济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资料。违背真实性原则,也就失去了会计存在的基础。公正性,即要求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事项时遵守公正的道德标准,不偏不倚地对待利益各方。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提出了会计公正性的著名标准,即:会计程序对一切利害关系方面必须公正对待;财务报告毫不偏离地作真实和正当的陈报;会计数据应该是公正无偏见和不偏不倚的,而非为特定方面服务。忠诚性,即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中介的会计人员既要对管理当局忠诚,完成管理当局所委托的责任,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又要对外部委托人忠诚,客观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其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正义感,即会计人员应以企业根本利益为重,对管理当局的违规行为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做假牟利,应有正义感,不畏强权,勇于披露真实会计信息。
2、专业技术能力,包括搞好服务、熟悉法规和职业判断力
搞好服务,会计人员应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做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决策,为单位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为单位内部管理和投资决策服务。熟悉法规,会计人员应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本职做好宣传,当前特别要掌握加入WTO后的新会计标准和业务。,职业判断力。加入WTO后,我国会计理论与国际接轨、与国际交往的能力加强,会计行使职业判断的空间日益增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运用其知识按基本会计原则作恰当的职业判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选择委托人和代理人及个人利益均可接受的会计政策,提供有关各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3、职业责任,包括保守秘密与开拓创新
保守秘密,会计人员应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会计信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会计人员要适应新形势,始终保持知识储备的新鲜度,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修养、评价与监督
1、广泛深入地开展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道德进步有赖于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没有这一点,再好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内化为个体的德性和自觉行为。而会计道德意识的觉醒又需要强化会计诚信和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有效途径。当前要按朱镕基总理“不做假账”的指示精神,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经营责任,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将诚信作为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同时,要在会计后续教育、资格考试和大学会计教育等环节增加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教育内容。强化道德教育必须以对单位负责人的培训为切入点,使其以身作则,并以其良好形象、典范行为带动员工,从而提高全体会计人员道德水准。此外,要加强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诚信风尚。
2、提高会计职业道德修养
会计职业道德修养是会计人员在职业生活中对自身思想品质、思想意识等方面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
3、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与监督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评价要以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为准绳,对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进行理性的评价,以增强其责任感。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可量化、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执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等手段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02年6月发布了《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将职业准则细化和可评价化,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执业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引导并推动地方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所有这些必将大大推动我国会计诚信建设的步伐。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
(四)加大惩处力度,严格财经纪律
一是从法律规范上加大对造假失信者的处罚力度,使其造假的预期成本大于其造假的收益;二是管理部门以及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和执法、司法腐败现象。在对相关会计人员、有关企业领导及会计主体进行惩处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其出具不真实、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依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我们会计人员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到依法理财。
(五)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之一是会计人员参与做假,解决当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混乱,解决会计人员监督不力的有效办法,就是推行切实可行的会计委派制度。一是会计委派制度可提高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中的独立性,使其不受单位负责人违规违法指挥,充分发挥其会计的监督作用。二是会计委派制严格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善性提供了保障。三是会计委派制中委派会计的产生及轮换制度,有利于会计人员加强诚信及品德操守,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
参 考 文 献
1、于书林,《论会计人员道德观》,《现代会计》2002年第1期
2、殷国滨,《浅谈新经济下的会计人员素质》,《现代会计》2002年第2期
3、李军,《从“不做假帐”谈会计监督》,《财会研究》2003年第10期
4、王合喜 董红星,《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研究》,《财会月刊》2004年第2期
5、斯惠文,《浅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辽宁教育会计通讯》2000年3期
6、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2年第3期
7、史富莲 于洪江,《改善会计环境 重塑会计职业道德》,中华财会网
8、财政部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9、潘学模,《会计信用体系构建设想》,《财会月刊》2002年第11期
10、王玮,《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会计行为》,《四川会计》200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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