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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特殊历史时期,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和融资环境,详细剖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自身因素和外部原因,并通过对各种融资方式的比较和分析,提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种途径,以及当前可尝试探索的几种资金融通方式。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途径
【正文】: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逐步发展成长。据统计,我国现有中小企业820多万家,可计入中小企业的个体工商户115多万家,占全国登记企业总数的99.5%。其最终产品和服务占GDP的59%,提供的出口额占68%,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以上(注1)。中小企业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拾遗补缺型的角色,成长为我国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就业扩大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
然而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现状不相适应的是,在当前我国面临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特殊历史时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和更加复杂,其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据调查,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难。资金困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和维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一大桎梏,融资筹资几乎已经成为每一个中小企业经营者首先考虑的头等大事。特别是在当前,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财政货币政策由原来的“双松”到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再到现在转为双稳,使得银根趋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作用愈加明显。
一、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透视
(一)中小企业范围界定。
对中小企业的定义,因国家而异,也因划分的目的、时期、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对中小企业还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特定的国情来界定的。另外,还有许多国家没有中型企业的概念。根据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二)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由于对中小企业的定性标准没有数量上的划分,难以把握、衡量和核实,更没有实际操作意义,只能有助于人们对中小企业特性的理解,因此有必要对中小企业在量上予以界定和划分。但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在不同国家,以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都不一样,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的划分标准。我国内地的企业划分标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也经历了数次调整。在50年代,企业规模主要根据职工人数划分。1962年改为主要依据固定资产价值划分。1978年国家计委下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型企业划分的规定》,把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改为企业的年综合生产能力。1988年有关部门又对1978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颁布了《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1999年我国对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再次作了修改,将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定为小企业。2003年2月,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发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根据我国当前国情,结合行业特点,重新制订了7个行业的大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见下表)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1/5/5 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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