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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研究
XCLW121899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研究
一、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四、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优劣与好坏与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而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现状无论从贷款总量的比例还是从绝对额上看,其结果都十分令人担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即有银行内部机制,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外部体制,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因素。为了国有银行更好地生存发展,我们要积极做好清收不良贷款的工作,同时也要有效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的形成。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资产质量的好坏对银行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而且对整个金融业乃至第三不步战略目标的实现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我国面临经济、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管理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不良贷款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及对策,作进一步分析。
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界定
资产质量的优劣与好坏,对银行的经营成果乃至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来看,不良贷款占比过高,利息率低是银行效益滑坡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仍是威胁银行生存发展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贷款,它是银行不能及时收回的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吊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即我国银行贷款传统分类中的“一逾两呆”贷款,或国际商业银行通用的“五级分类”中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当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无论从贷款总量比例,还是从绝对额上看,都已经到了令人担忧的程度。据有关公开资料显示,1984-1997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当时称国家专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率,大多数年份在10%内,到80年代末接近15%。照此推算,国家商行当时的不良资产总额,也不超过2000亿。1994-1997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率分别为:20%、22%、24%、25%。1998-1999年,是我国国有企业实施破产兼并力度最大的两年,也就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上升幅度较大的两年,即使按最保守的25%的比率计算,1999年末,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最低也有15000亿元。2001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首次实现了不良贷款净下降,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907亿元,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3.81个百分点,这一成绩固然可喜,然而整体来看仍不容乐观,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仍高达25.36%。另据国有商业银行统计,至2001年底,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比上一年下降3.6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余额下降255.5亿元,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当不良贷款总额仍然庞大,加上可能转化为不良贷款的借新还旧,我行的资产质量仍令人堪忧。如按国际标准来衡量,我行不良贷款率将在现有水平再上升3-4个百分点;若按国际标准计提呆帐贷款准备金,则我行需再提留2000-3000亿元。而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在10万亿人民币左右,按不良贷款率25.36%推算,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额在2.5万亿元之上,若按前中国人民银行戴相龙行长讲的7%左右的全部贷款坏帐损失比例计算,我国国有银行实际已形成的贷款损失将在7000亿元以上。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资料及有关分析调查,我们可以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至少做出一下两点分析:
降低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式不容乐观,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由于不良
贷款产生的原因复杂,加之目前社会信用环境较差,决定了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
不良贷款总量仍然庞大,比例仍然很高。如前所述,2001年4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高达25.36%,这一比例大大高于10%的国际警戒线和我国15%的金融监管标准;与2000年世界前20家大银行3.27%的平均不良贷款率相差甚远,而且也远远高于东南亚金融危机前东南亚各国的银行水平(东南亚各国银行在金融危机前的不良的款率在6%以下)。
不良贷款的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其他业务风险不断暴露。据有关分析调查,过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贷款业务上,而近年来由于银行业务品种的增加,其他业务形成的不良贷款风险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信用证垫款增加等等。
不良贷款已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影响着国有商业银行的生成和发展。如前所
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实际呆帐率在7%左右,实际已形成的贷款损失金额在7000亿以上,这个数字甚至超过了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大量不良贷款难以收回和巨额贷款利息被拖欠,使国有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和盈利性大大减弱,安全性受到威胁。风险急剧加大,不少银行分支机构出现严重亏损,经营日益困难。维护金融债权,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从国际上看,不良贷款引发的金融、经济危机是灾难性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在泡沫经济时形成的巨额呆坏帐发展到一定程度而爆发的结果。日本、韩国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贷款情况来看,问题特别突出,这直接影响到国有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
(一)从外部来看(从政府和企业来看)
政府职能转换缓慢,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权不完备,地方政府非理性地干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若干有悖于经营原则的无效或低效贷款,强化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信贷资金“供给制”,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直接原因之一。
而国有企业由于受粗放式经营增长方式的影响,在生产经营上片面追求产值,追求速度,而忽视市场需求的研究,而忽视产品质量的提高,致使产品积压,经营不善,造成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在企业沉淀,呆滞,加上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不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这是比较直观的原因。从深层考察,转轨时期国有企业控制权与融资结构的错位则是问题的根源之一。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来看,他们的做法是,企业内部人、企业股东(或所有者)、企业债权人三者对企业生产和发展决策权、控制权的相互制衡,形成“三权鼎立”的控制权结构安排,对于维护协调有关方面的利益,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是非常重要的。而在我国,国有企业远未形成如此控制权结构,致使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结构与融资结构呈现非对称性。
长期以来国家靠高投入、高消耗推动经济增长,企业靠高负债盲目的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使地方千方百计上项目,企业千方百计多贷款,忽视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导致难以偿还银行贷款,使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企业转轨改制地深入,有些企业的自身防御风险能力降低,国有企业的经济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银行贷款仍是国有企业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而目前银行的利润主要依靠对企业贷款利息收入,银企之间的信贷关系严重扭曲,信贷资产质量恶化,银行经营风险剧增。
部分企业信用下降,还款意识淡薄,使银行收款收息日益困难。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和利息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属于暂时的资金紧张,企业还款意识也比较强。一旦产销和贷款回笼正常,银行贷款收息还是能够实现的,即使个别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银行贷款损失也不会占太大的比例。但目前的问题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一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本来借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银行资金是以获取大众存款形成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是把精力放在搞好自身的经营管理上,而是千方百计地转政策的空子,存在着“银行的钱也是国家的钱,不借白不借,不花白不花”的思想,以致形成贷款时千方百计套取银行资金,还款负息时想方设法躲避银行债务的局面,有些地方政府也对此持鼓励态度,给银行施加压力,认为银行是国家的,企业是地方的,地方保护严重。甚至一些企业即使生产经营、资金流量正常,也故意虚报财务报表,拖欠银行贷款本息。
还有一点,企业行为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使银行更加难以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许多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既从事生产活动,又从事商贸、房地产、股票、证劵投资活动。为了更广泛的投资,企业一改过去从一家银行贷款的单一融资方式,同时在许多家银行开设帐户,发生贷款,使得银行一方面越来越难以掌握企业内部经营关系和生产经营动态,另一方面也越来越难以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流向等,特别是一些跨地区、跨行业的大集团,不仅使贷款发放的标准难以把握,而且使贷后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这都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隐性风险。
(二)从银行自身来看
1、从贷款投资环节看,在我国传统体制下乃至现在,确实存在着政府决策银行贷款的问题,政府强令银行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政府强令贷款也好,政府干预和决策也好,银行也都同意贷款了。虽然有些贷款银行可能迫于无奈,考虑与政府的关系,考虑今后业务发展需要政府支持怕不同意贷款今后业务不好开展,甚至个别的考虑怕丢官,明知不行也同意贷款了,结果形成了不良贷款。但是不可否认,有些贷款投放时银行态度也很积极,也认为可以发放贷款,未经详细论证便匆匆决策发放贷款,而后来事实证明决策失误,形成不良贷款资产也就在所难免了,上述种种,政府干预也好,银行经营决策失误也好,均可以纳入银行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的范畴。因此,可以说银行缺乏健全的信贷风险约束机制,决策失误,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最大的、最重要的因素。
2、从贷款使用环节看,即使排除贷款决策失误的影响,即在贷款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在贷款运用过程中也是存在着形成不良贷款资产的极大风险的。这里,既有宏观大环境的影响,也有企业因素的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在贷款使用这一环节中,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也与银行有直接重要关系。这主要体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重贷轻管”、“重贷轻帮”和“重发展轻完善”等几个方面上。
(1)、重贷轻管。贷款发完,只等收本收息,忽视对企业用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缺乏对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健全对不良贷款资产的预警预报机制,只有贷款到期收不上来时,才发现问题,结果失去了转化和控制不良信贷资产形成的良机。
(2)、重贷轻帮。银行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为企业提供融资及围绕信贷所进行的决算服务,没有发挥银行联系面广泛、信息灵通、经济咨询力量较强的优势,帮助贷款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协助企业发展生产、创造效益,如开展经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理财等方面的咨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各种服务把握企业经营脉搏,特别是投入精力,参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结果不能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控制不良信贷资产的形成。
(3)、“重发展,轻完善”。银行从自身发展考虑,偏重于布网点、增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忽视了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加之业务发展快,队伍扩大迅速,部分人员素质差,为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埋下了隐患。因此可以说在贷期使用环节中,银行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认识银行和企业兴衰共存的关系,则是引致不良贷款资产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
3、在贷款回收环节中,企业、政府和其他部门由于种种原因拖欠银行贷款,这是形成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外部原因和客观环境。从主观上分析,银行自身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信贷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工作脱节,没有建立严格的信贷考核和奖惩制度,收贷工作缺乏力度。(2)银行没有抓住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有利时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原则,投入较大的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和媒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银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和相应的机制;没有取得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对银行收贷工作的支持。(3)银行游离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活动之外,没有发挥金融部门对企业的参谋、桥梁和纽带作用;(4)银行没有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逃债、转帐提供了可乘之机。(5)银行之间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没有建立相互支持、相互依托的相关机制,不仅为企业拖欠还债和相互占用资金培植了土壤,而且加剧了银行间的矛盾。因此可以说,在贷款回收环节,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机制、良好的保护氛围、强烈的参与意识;合理法律手段的运用和银行间的合作机制,是形成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因素。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银行自身的不足或缺陷存在于信贷资金运用的每一个环节,它是不良信贷资产形成、发展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4、银行内部的体制方面的原因
虽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是由银行外部体制性风险所嫁接的,但它是通过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传导的。经营体制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环节有漏洞、技术监控手段滞后、决策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造成当前银行信贷资产高风险的重要因素。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一是信贷职能部门设置不合理。如某些信贷部门职能趋同、对信贷市场调研、开发客户及制定信贷经营战略等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的客观要求研究不够,不利于有效防范与控制信贷风险。二是信贷职能机构单一。某些信贷部门各自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管理于一生,缺乏相互制约和相互制衡。三是缺乏完善、科学的信贷决策系统。国有商业银行从总行到省分行、二级分行和县区支行的领导都在一定程度上轻视或忽视决策研究环节,都没有设立专门的信贷决策机构来负责全行的信贷政策、管理制度和客户信用评级标准。因此,就难免受到主观臆断和思维定式影响,使战略性决策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以致造成重大损失或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无法保障整体信贷机制的有效运作。
(2)运营机制不科学。一是信贷资产粗放经营,风险管理屈从于业务拓展和地方稳定。国有商业银行一些省市分行受长期以来行政职能和高度计划性的影响,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粗放经营的现象,并且风险意识淡薄,加之一些基层行对行长负责制、信贷员责任制的片面理解和扭曲,先贷款后办手续,注重业务拓展,忽视贷款程序,注重“一方平安”,忽视贷款质量和效益的问题较为普遍。二是由于利润指标的刚性,往往是信贷资产质量屈从于利润目标的实现。由于利润计划的刚性,信贷资产的弹性,以及利润与干部职工的经济效益挂钩,因而一些行不惜牺牲信贷资产质量去保证利润计划的完成,保证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却损害了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
(3)信贷风险信贷管理体制没形成。一是缺乏规范、严格的贷款决策规则和程序。国有商业银行虽然制订了一些信贷管理规定和信贷员岗位责任制,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贷款决策规则和程序来规范信贷行为,形成了贷款因人、因事而异,受行政干预大,贷款凭经验决策,因此影响到决策的准确性。二是缺乏贷款决策责任制。权利与责任对等是管理工作规范化的起码要求。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决策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贷款决策缺乏严格的责任制,主要是缺乏明确规范的岗位责任和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从而形成了贷款决策责权不明、权责脱节现象。三是贷款权力过分集中。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力相对集中,致使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做到审贷分离,一方面是因为它们不仅要服从于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容易受审批人个人意志所左右,即容易受到银行内部业务发展的冲击和各种外部因素干扰的影响。四是授权管理是通过总行的直接授权或转授权确定异-、二级分行行长、副行长、信贷部门负责人在不同的授权范围内做出贷款审批判断。虽然它有利于审批人员直接面对信贷市场做出贷款决策、提高效率,但易受个人学识、经验、追求市场份额和个人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五是责权利严重脱节。审贷分离制表面上是体现了民主,而实际上是有权审批人具有绝对的行政和审批权威,而真正了解企业实际状况的行处却无权决定贷款。这是造成低质量贷款增加的客观原因,而权利与责任的严重背离又是造成上述情况的深层次主观原因。作为基层行处,由于权利决策和无责任的约束,可以将认为符合自身利益的各种贷款不加分辨地上报;审贷委作为有权力地决策者和无责任地约束者,可以将符合自身利益地贷款审批通过;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又无条件地落到了行处身上,要求一个无权放贷的行处去按期收回和严格管理他人放出的贷款,其结果可想而知。
(4)贷后检查和管理职能没有真正落实。“三查”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已存在,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只重视贷款调查和审查,忽视对信贷客户的跟踪监督、连续性检查和定期检查,忽视对信贷客户的信贷评定和贷款分类,而贷款客户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时刻都处在变化之中,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都由于贷后管理不善和采取措施不及时有关而形成。
四、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对策和建议
如何有效的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是当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
收不良贷款,是当前银行降低负债比例、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一项重要工
作,主要的方法有呆帐核销、以物抵贷、货币清收等。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几种方法的灵活作组合,综合使用,在组合中创新,在创新中见效。同时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解决好难点问题,才能使这项工作高效进行。
1、清收资产要探索新思路
信贷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在掌握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不同债权的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进而确立不同的处置程序,使整个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思想清楚,有章可循。
一是核销“三无”信用贷款。即无主管单位、无担保单位和无贷款单位的不良贷款。这类贷款的企业都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经营执照,多数找不到法人,有的即使找到法人,也不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为企业主体已不复存在,就是起诉法院也不能审理。对这类企业的解决办法主要是,要拿到各种核销要件报上级核销,特别是要让工商局在企业注销执照的情况下为银行提供证明,通过法院出具裁定我们核销其贷款,这样可以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的比例。
二是清收有担保单位的不良贷款。现行的《担保法》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不能直接以抵押物抵债,而必须与债务人协商或经法院裁定后,以拍卖、变卖、折价方式所得价款抵债。因此,对于部分贷款企业已经不存在,但是担保(抵押)单位还在的不良贷款,信贷员通过同担保单位协商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贷款的损失,维护了银行的利益。
三是公开变卖已经贬值的抵押物。这类不良贷款的特点是,贷款企业仍然存在,抵押物也存在,但是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价值。对这类不良贷款,应该通过起诉收回抵押物,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局评估过户,在公开拍卖变现,其余部分核销的工作思路。尽量争取按上线变现资金,使银行的损失降低最低。
四是等待法院终结的破产企业的不良贷款。对破产的企业采取“接受法院终结裁定受偿,其余损失以法院终结裁定核销”的办法进行清收。
五是纠正追回法院错判的不良资产。有的企业为了逃废银行贷款,以过了诉讼时效、或是以银行是全额抵押等为由,已在基层法院立案并胜诉,信贷员应该深入企业搜集证据,坚持向上级法院申请二审,全力挽回银行损失。
收不良贷款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对于由银行资产本身引起的问题,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与法院的关系。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要最大限度地维护银行利益,必须先礼后兵,即先与债务人协商后再经法院裁定,只有依法办事才能最后彻底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将达成共识地工作程序提前,使办案人员能针对执行中的问题征求债权人的意见,保证法院在对债务拍卖时参考并尊重债权人对低价的建议,让债权人在整个拍卖过程中扮演“监理”角色,以保证能够最大限度地清回银行不良资产。
其次,要处理好与债务人的关系。一方面要注意证据,以理服人;另一方面又要讲究策略,依法办事。使债务人放弃消极抵抗心理,把清收看做是彻底解决债务的难得机会,从而尽全力配合银行的清收工作。
第三,要处理好与拍卖公司的关系。在对拍卖公司进行选择、工作引导和监督基础上达到互相配合。同时,既要防止其与债务人串通,又要防止其与竞卖人串通。一旦发现,就要进行惩罚,并且以后永不起用。只有这样,才能在清收不良贷款资产的最后一个环节维护银行的利益。
清收不良贷款要解决好难点问题
清收不良资产工作,是一项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手段方法多种多样、政策原则灵活实用、社会多方面配合协作、解决问题稍纵即逝”的复杂工作,行内上下关心,社会各界瞩目。为了有效地做好这一工作,信贷员应该把“纪律、程序、效率、形象”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纪律,就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一言一行都要维护银行的利益;程序,就是凡事要请示主管领导,客观反映情况,科学民主决策;效率,就是主动出击,百折不挠,加速处置不良资产的速度;形象,就是在工作中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清收不良资产工作中面对并解决以下难点。
一是寻找债务人。这是清收不良贷款的重要前提。相当一些负债企业已经关闭,债务人躲避银行,导致清收工作无从下手。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一是收搜集原企业的抵押物,顺藤摸瓜找到债务人,再经过法院起诉;二是督促原管户信贷员寻找,再经法院起诉。目前这两种方法很见效,使放置了多年的不良贷款得到了清收处置。
二是依靠法律武器。这是清收不良贷款的重要保证。几乎所有不良贷款的清收,不论采取政策核销货币清收,还是抵贷变现、调整存量哪种方法,最后都要依靠法院起诉才能保障。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解决掌握与此相关的各项法律条文,只有这样才能充分的用足法律。比如在:《破产法》中缺乏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保护,部分企业利用这些法律的不完善,通过不规范破产,逃废银行信贷债务;《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的规定,使银行在追偿债务人有效资产时就面临着抵债土地重新被当地政府无偿收回,形成巨额处置损失的风险;在设备抵押贷款中,《国有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抵押必须经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而银行有些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没有进行此项程序,从而使抵押与该项规定抵触,导致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该种抵押行为无效,影响了银行资产回收的效益。此外,关于抵押中建筑工程款的法律规定,关于房地产抵押为办理土地“他项权证登记”的法律问题等,都对提高清收不良贷款的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具体办案中必须取得法院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健全原始档案。在债权接收过程中,由于银行原有档案管理不当,部分贷款的原始借据或会计凭证已经丢失或不全且无法查找,而贷款企业在不知情或不在意的情况下,已在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上签字盖章确认债权。但是,当时不良贷款进入诉讼程序时,原始借据等将成为法院受理或裁定的重要依据。此时,银行为查找借据将会消耗大量的人、财、物等成本,给贷款企业逃废债提供机会。
四是降低诉讼成本。银行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是银行实施资产处置的重要手段之一。涉诉案件中,对债务人同一财产申请保全,起诉(上诉)、申请执行均需交纳费用,这无疑将加大银行的财务负担。信贷员在清理不良资产过程中,尽量压缩起诉成本,把案件集中起诉,为银行节省诉讼费用。
五是抵制地方保护主义。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是以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降低损失为目的对拒不配合的企业采取一定手段的时候,地方政府往往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利用行政手段为不良资产的保全和处置设置障碍。在这种情况下,信贷员要主动协调政府和企业,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力争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解决问题,杜绝地方行政干预。
在努力清收不良贷款的同时,要积极地防范新增不良贷款地形成。
1、对风险企业新增贷款应谨慎选择和严格管理。在清晰严格界定风险企业的范 畴和风险后,对已出现一定风险的企业,应本着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对风险企业进行管理,主要做法:
(1)对被列入风险管理的企业,决定对其新增贷款与否,必须做到慎重选择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
(2)对已确定新增贷款的风险企业,必须加强对其进行风险监测和风险防范。监督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和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企业逃废银行新旧债务。
(3)通过监督风险企业贷款财务收支、材料消耗、成本核算、销售回笼,全方位地对企业产品进行监控,以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防止不良贷款形成。
确贷款投向,强化贷款营销。
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新增贷款应立足于行为结构调整,积极投向那些垄断性强、高新技术产业,投向有市场、效益好、信誉高的企业,投向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和市场潜力大的企业。贷款对象应逐步地由企业法人向自然人延伸,由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延伸,由生产者向消费者延伸,大力发展个人消费贷款,同时应不断增加项目信贷和住房信贷地比重,由此综合调整新增贷款的投向,防范新增贷款的产生。
在明确贷款投向的情况下,应适时调整贷款投向,加强贷款营销,讲究贷款营销的策略与方法:一是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在贷款经营的各个环节中,要自始至终地考虑、研究、落实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二是要树立贷款竞争意识,以风险最低、收益最大这一配比为标准,对优质客户要要全力争取,不能惜贷更不能滥贷,做到择优限劣,培育优质客户群;三是要不断丰富贷款推销方法,走出行门,推销贷款,把攻关和市场营销策略引入贷款管理,寻找市场机会,开发和推销贷款业务产品,;四是要不断提高贷款服务质量与效率,注意研究客户需求的多样性,主动利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去为客户建议和策划,使企业不仅获得资金,还获得经营管理、资产和资本运作等多方面的帮助。通过全面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吸引新的优质客户和巩固既有的优质客户,培植潜在的优质贷款客户。
参考文献:
戴相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8年
殷孟波 张桥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
傅丽华 《日本处理不良债权的新举措》 《现代商业银行》 2001年
《金融时报》、《经济日报》 2002、1——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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