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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营银行相关问题的探讨
XCLW118953 对民营银行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民营银行的概念界定
二、民营银行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
三、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
四、结束语
内 容 摘 要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国有银行经营机制不够健全,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融资需求。从民营经济发展与中国金融业本身的发展来看,民营银行应该进入市场,这样有利于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同时,也是经济发展多元化趋势的客观要求。本文对民营银行的概念做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论述,并对民营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所起的作用及其原因进行了阐述,最后概述了民营银行发展的几种模式。
对民营银行若干问题的探讨
21 世纪的金融已经成为产业经济的神经中枢。我国于 2001年11月加入WTO,承诺五年后给外资金融机构以国民待遇。在给予外资银行国民待遇之时是否也应给予国内银行以国民待遇?是否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设立民营银行?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业对民营资本的开放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焦点。
民营银行的概念界定
所谓“民营”实际上是中国特有的模糊不清的经济概念。民营银行一词的由来与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如出一辙.伴随着我国个体.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日渐增强,经济与社会开放度的增大.多种所有制的并存以及思想上禁锢的破除,我国经济金融界出现了要求发展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呼声.并将非国有商业银行称之为民营银行.
有关民营银行概念界定的三种观点
有关民营银行的概念界定,国内的学者对民营银行的界定一般都集中在以下三个观点。第一种定义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强调产权模式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必须是民有民营。第二种定义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民营银行主要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第三种定义强调公司治理结构,是否采用市场化机制来经营。
三种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征,但未能对民营银行的本质特征形成全面的认识。对民营银行我们不能强调三者中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其内在联系。
持第一种观点的人,概念上存在着认识的偏差。产权结构并不一定等于公司治理机构。产权清晰并不一定能够保证拥有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纵观世界各国,国有银行也有成功的,非国有银行也有失败的。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企业归谁所有,只要其产权清晰,并按照市场机制经营,能实现资产增值,国有企业也可以实行民营。因而民营银行并不等同于“民有银行”,只要是由民间经营,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真正拥有决定权即可。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由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证券市场和金融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上所讲,“从城市信用社的发展历程看,民营银行并没有因为非公经济的存在而具有更好的经营绩效;所有制的改变是不可能完全改变金融机构的行为的”。因此,从股本结构来规定区分民营、国营银行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第二种观点也有失偏颇。不可否认的是民营银行的建立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融资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如果完全限制民营银行只对民营企业进行放贷,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是完全不合理的。银行的运作必须遵循市场法则。任何一个企业都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民营银行又何尝不是如此。。对于同样一个企业客户,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国有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都有资格对它进行放贷。而且当市场上同时存在大客户和小客户时,在民营银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民营银行怎么可能放弃或有意排斥为大客户融资的机会呢?所以说我认为人为地划分资金运用的走向是极其幼稚、可笑的,单凭资金运用是无法划分银行的民营性质的。
第三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的关键是需要有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只有采取完全市场化方式进行运营才是民营银行的实质。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一直在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但国有银行系统多年来已积重难返,改革难以形成明显效果。在这种情况下,规范的民营银行应当具有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精明的银行家队伍和良好的企业文化。创建新的民营银行,在新的民营银行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经营机制,从而在整个银行系统形成“鲶鱼效应”,冲破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引发我国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和抵抗国外银行在2006年获得“国民待遇”后对本土银行造成的冲击等问题。
(二)定义总述
通过对以上三种定义的讨论和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不能单纯只从民营银行的个别特征来界定民营银行,我们还必须考虑从民营银行区别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本质特点来试图诠释完善民营银行的定义。
与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一是自主性,即民营。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人事管理等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干预和摆布,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二是私营性,即民有。民营银行的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并以此竭力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
我认为,综合上述各方意见,民营银行此概念应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产权归民,即主要由民间资本参与入股组成,民间资本在民营银行中应处于控股地位;
第二,公司化治理,即民营银行应遵守企业准则,由股东大会推选产生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平竞争,从行家当中选拔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而不是沿袭传统的家族式经营制,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经营权归民,即民营银行有权决定自己的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经营政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激励、自求发展政府对其可以进行规范性的监管,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干预;
第四,利润归民,即民营银行取得的利润除上缴所得税外,应完全由股东享有,股东有权每年分得红利或股息。
民营银行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
对于为什么要组建民营银行,长城金融研究所所长徐滇庆教授认为主要是民营银行可以给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还有助于在金融领域引入竞争,产生“鲶鱼效应”以激活整个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中国 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在目前非国有企业对 GDP的贡献已达 63%的情况下,却遭到“金融服务缺失”的待遇,仅得到信贷资源的30%,“地下钱庄”的存在是中小企业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具体反映。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民营经济 “毫不动摇”是根本要求。融集资金是中小企业发展成长期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亟待有效解决。在经济转型的进程中,我国已经实行、正在实行和将要实行多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包括:为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通过贷款利率的浮动来增加银行为中小企业投放贷款的动力;在银行内部建立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信贷部门;建立和健全全国的信用评估体系。但这些制度本身尚且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缺陷。另外有些制度没有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困难,仅仅是浮于表面,只治标没有治本。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中小企业借款方与银行贷款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中小企业内部的情况,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度不了解,加上中小企业由于自由资产的不足难以对贷款形成有效的担保,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存在风险和信息调查成本上的顾虑。由于中小企业投资的项目资金需求一般都比较小,因此对于贷款金额很小的处理程序从成本上考虑就相对比较大,银行没有动力对中小企业贷款。
(二)民营银行的优势
二十几年的中国经济改革的最大特色在于:实行渐进式的双轨制,在体制内改革的同时放手发展体制外经济,从而逐渐在经济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同样,在金融领域内,设立民营银行可以打破银行业现有的垄断格局,促进我国银行业竞争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给体制僵化和效率低下的国有商业银行施加强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使其产生改进效率和进行机制转换的动力,从而加快我国银行业的改革步伐,推动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民营银行设立的一大初衷就是给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不能说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至少能缓和这一难题。
相比国有银行,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民营银行确实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1.机制优势
民营银行是按《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严格规定组建的,民营银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股东具体,产权关系清晰,责任明确,这与其服务对象民营企业有诸多相通之处。投资人或股东特别是主要投资人同本银行的关系很清晰、很直接,本银行是他们办的,他们是本银行的所有者。本银行的经营管理好,业务发展快,费用少,成本低,利润率高,他们的收入就多;反之,如果经营管理差,业务发展慢、费用高,成本低,他们就只能得到少量利润或得不到利润,甚至亏本。因此,这些投资人或股东,对银行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非常关心,一旦发现问题,就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干预,直到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更换行长等管理人员,改变经营策略。由于二者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独立市场利益主体,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形成的借贷关系必然是硬约束,必定胜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借贷软约束。
2.定位优势
从市场层次来看,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是处于同一市场层次的经济实体。它们在规模、组织、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有许多相同点, 是门当户对、作用互补的配套、合作关系。国有银行由于规模经济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很难适应民营企业急、频、少、碎的贷款需求,容易贻误企业赚钱良机。为了减少费用,降低成本,商业银行往往又倾向于给那些经营规模比较大、单笔贷款金额比较多的企业增加贷款。民营银行创利能力弱,在成立之初,规模小,单笔业务量较小,经营的规模效益较差,主要客户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信用等级较低,为了控制信用风险,民营银行为其提供资金融通时,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或抵押,相应地操作成本较高。而民营银行由于受自身实力的限制,难以给大的优质客户在短期内提供大量的融资,即使经过努力能给个别大型优质企业客户提供数额较大的资金支持,也可能造成资产过度集中不利于风险分散的局面。此外,在结算特别是国际结算以及咨询等中间业务方面,也难以给大型优质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因此,民营银行在起步时,不宜过分追求规模,而应当定位于以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银行。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中撤并了一大批县域金融机构,但撤出后没有新的其他金融机构补充进去,结果就使相当一部分县域经济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严重不足,地方性民营银行有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熟悉地方情况,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可补充这部分国有商业银行退出的空间。从理论上讲,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大银行虽然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优势,但也有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民营银行能充分利用地方及社区内的信息存量,以较低的成本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克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而导致的信贷风险。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民营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只要机制灵活、定位准确、竞争力强, 民营银行完全可以由小到大,发展成为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3.信息优势
民营银行可以充分地利用地方信息存量优势,掌握足够的客户信息,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高信息成本的金融服务障碍。降低对中小企业的经济状况和信用水平的放贷条件,从而更好地为满足其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许多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基层金融机构已经用他们的实践向我们证明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完全可以得到解决的。
而相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来说,大型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具有这种信息优势。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大型金融机构在地方上一般设立的都是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的主管贷款人员调换的频率比较高,这就造成大型国有银行在地方贷款上的短期行为,不能够形成一种长期互动的情况。当贷款人预见到可以存在短期行为的时候,就会造成不良贷款的产生。而民营银行由于长期在地方工作,可以不断监督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因此中小企业由于害怕失去未来继续发展的机会而不愿从事短期的行为,而倾向于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二,由于中小企业不像大型上市企业那样,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进行信息的披露,而大型国有银行在地方分行专管中小企业贷款的业务人员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往往都是建立在非公开性的信息上,而这种信息往往是很难传达的,因此,上级一般很难充分地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商业信息。
4.成本优势
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民营银行由于是按市场化运营,其机构简练,管理成本低,加上经营机制有效,激励机制强,运行效率高等制度优势,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为客户提供优质低价的金融服务。民营银行能有效克服机构弊端,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发生的“寻租”费用,较之国有银行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5.效率优势
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从建立之日起就对自身的市场定位有清晰的认识,再加上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在客户信息资源和地理方面的优势,使得他们把中小企业这类客户资源作为自身发展的源泉和优势所在。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一般都是由民营资本占股权的大部分,因此他们自身天然就知道中小企业自身的情况和特点,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类似于像“如何和中小企业打交道,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这样的难题”在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经营者的眼里根本就谈不上是什么问题,无形中就提高了民营银行商业运作的效率。
6.适应性优势
民营银行在地理位置上主要集中在中小企业比较密集的地区,因此在收集信息和商业交流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适应性优势。
7.文化优势
我国民营经济在市场化的环境中飞速发展,已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特色民营企业文化体系。首先是坚持顾客至上的企业文化。这种由商业化服务理念形成的文化内涵是与国有银行的最大区别所在。民营银行作为一个提供金融服务的民营企业,运用这种坚持顾客至上的企业文化,保证了银行文化和市场经济的一致性。其次是坚持开拓创新的文化。民营银行拥有完备的激励机制,促使员工进行业务创新及风险管理创新,有效地克服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不健全所带来的创新乏力。这种文化优势促使民营银行深入研究中小企业的各种金融服务要求,提高服务的完善性和优质性,深层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是国有银行所无法比拟的。
民营银行的发展路径
(一)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学者很早就提出,发展民营银行不需要新设银行,可以通过改造现有银行机构的办法来实现,这样既解决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也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条便利的通道。
采用存量改造的办法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大的金融风险。从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看,开放民营银行的风险是很高的。在没有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的情况下开放民营金融或实行金融自由化,容易造成严重的金融混乱。
采用存量改造,引入民营资本改造国有银行的关键还是要看市场供求,有没有民营资本愿意进来,有没有符合民营资本投向的国有银行。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存在不良资产包袱,谁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国一般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同样有大量的包袱,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成功地实现了转制,相当部分中小国有企业通过转让实现了民营化,成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资本市场上,一些退市的亏损上市公司利用“壳资源”的优势最终完成重组上市,顺利实现扭亏为盈,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银行业改革借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的撤并和调整,不仅带来了从业人员心理上的不安,影响了国有银行尤其是基层行的凝聚力,也在事实上造成了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以下基层金融服务以及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真空化。如果能够将国有银行网点的撤并和民营银行的进驻结合起来,例如,国有银行考虑将其欲撤出网点的经营场所、人员、设备等资源进行定价,对不良资产等进行剥离,和民营资本进行协商,将这些欲撤并的网点转由民营资本控制,或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共同将网点改造为社区银行,则不仅可以解决网点撤并上的不良后遗症,也间接解决了民营资本进人后的牌照申领问题。
综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将发展民营银行与国有银行的产权结合起来是一个好的选择,银行业的牌照或股权,仍然是一个宝贵资源,只要方法得当,民营资本是非常愿意以这种存量改造方式进入银行业的。
(二)增量发展模式
增量发展模式,即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正如学者巴曙松,徐滇庆的观点: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还要难得多。持这种观点的人的主要理由是:
其一,在新的民营银行中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较之国有银行改制容易,市场化经营机制易于实现。近年来国家花了不少力气来改革国有银行体制,可成效有限。据了解,由城市信用社升格并改制组建的88家城市商业银行,其队伍基本上是从原来的国有银行平级调动过来的,领导班子是政府任命,虽然部分资本来自民间,但无法摆脱政府的控制,而其他商业银行几乎完全是官办银行。让这些非国有金融机构摆脱政府干预,在短时间内很难办到。那么重新建立一些有产权清晰,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银行,同时又完全独立于政府的银行,不是更方便,简单吗?
其二,按中国的国情,中小企业多,人口多,地域广,至少需要大中小银行200家以上才能满足金融需求(经叔平)。建立民营银行既可开放对银行业的进入管制,又可解决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
其三,加入WTO后,无论是中国的大银行还是国外的大银行都不会、不愿也不能给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而只有的民营银行对中小企业情况比较熟悉,取得信息的成本比较低,动作灵活,能够弥补大银行留下的“死角”,给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同时,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增量带动存量,以竞争促进效率。
但是应该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我认为,在现阶段银行监管还缺乏经验,特别是资本充足率监管尚不完全具备条件,加上存款保险制度尚未设立,在理论上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应该如何构造等问题尚未充分研究的情况下,也不宜大规模的对民营资本开放新设银行的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其他的国家主管当局,有必要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例如当地银行业市场的竞争状况,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对现有银行或信用社改造成功的可能性的大小(比如说,有的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太大,历史问题太多,改造也可能回天无力等等),基于经济需求与基于审慎目的两方面的考虑,选择几家新设银行进行试点,先取些经验再做进一步打算。
(三)存量改革和增量改革相结合
徐滇庆说:“现在有人说焦点是改建还是重建,我认为,改建、重建不是一个矛盾体,而是一个统一体。能改建的就改建,不能改建的就重建,一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如何组建民营银行,我认为,应本着重组存量和发展增量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渐进式、多元化、多层次的组建思路。既要为民营资本参股原有银行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在重组中新设,在新设中重组,不仅使民营银行成为全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使民营资本渗透到不同所有制性质银行的各个层面上,与民营企业配套,这既符合我国现有的所有制结构特征,也有利于发挥民营资本在金融领域的活力,推动金融业经营机制的改革,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四、结束语
总之,民营银行在一个国家的金融银行体系中所起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民营银行建立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民营银行的成立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我国银行业改革的无效性也可以通过民营银行的加入来冲击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同时通过民营银行的作用使我国的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建立民营银行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过程,国外在建立民营银行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失败表明建立民营银行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参与。在建立民营银行的过程中,只有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明晰各个利益相关主体的角色,才能够建立起适应市场要求的具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民营银行。
开放民营银行是金融改革,要“先谋而后动”,与其大轰大鸣,还不如认认真真做好研究。民间有着极大的创造力,一旦将民间的金融力量释放出来,中国将出现一个全新的金融格局。
参 考 文 献
曾康霖:“静观波澜--对兴办民营银行的一些看法”,《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3月3日第10版。
徐滇庆:《金融改革路在何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51-55页。
钟毓:“论战民营银行”,《国际融资》,2003年第2期。
姚力,盛光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与金融机构改革”,《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
樊纲:“发展民间金融与金融体制改革”,《上海金融》,2000年第9期。
王自力:“银行改革的重点是存量改革”,《财经》,2002年第2 3期。
王自力:“民营银行准人:目前还宜缓行”,《金融研究》,2002年第11期。
孙世重:“发展民营银行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几个关键问题”,《金融研究》,2003年第2期。
林毅夫:“自生能力与改革深层次问题”,《经济体制比较》,2002年第2期张吉光、郭凌凌:“民营银行能破解民企融资难题吗?”,《国际金融报》,2003年4月17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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