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信贷人员考核制度。银行机构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风险承受区间,客观地确定风险防范目标。通过激励与约束相平衡,调动信贷人员防范风险和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下,对信贷人员的贷款发放数量也应列入考核标准,适当下放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审批权限,上级行要提高审批效率,合理下达存贷款比例,应该允许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多存多贷。
2.建立完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
目前,尽管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借助融资、结算、理财等产品和规模优势,对成熟型具有优势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但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国有商业银行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因此中小金融机构便成必然选择,这可以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在中小企业分布较多的县及以下经济区域范围内建立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
(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行规范化经营。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乡村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大多数分布在农村,农村信用社是它们最初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但农村信用社由于资产质量差、筹资成本高等原因,在支持乡村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为此必须对农村信用社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策略进行理顺调整,要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
(2)加快建立城市中小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现有城市中小商业银行,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商业银行的业务联合和重组,适当扩大中小商业银行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中小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积极督促中小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严格中小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商业银行负责人要严格依法惩处[8]。同时要推动中小商业银行在竞争中找准市场定位,按照“立足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为企业提供专业精细的品牌服务。围绕为中小企业服务这一重点,确定业务拓展和创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淄博一中型化工企业,生产化工添加剂,产品以出口为主,今年公司接到一个较大订单,由于短期自有资金有限,生产资金出现不足,给组织正常生产造成压力。该公司与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联系申请贷款,但由于没有可抵押房产,其他固定资产多为机器设备,而无法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这个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后,对其进行了综合考察和分析,认为生产经营正常,产品销售稳定增长,与外商的供需合同期限较长,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该公司提供信贷支持是可以控制风险的。银行为其制定了融资结算综合服务方案: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在获得出口融资的同时可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为其提供综合服务。目前这家公司已获得首笔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顺利地度过了资金难关。
(3)大力发展地方民营金融机构。发展地方民营中小金融企业是调整和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必由之路,因为其最容易了解到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降低金融业务成本和服务价格,有利于银企双方共同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民营金融机构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成。
(4)充分发挥邮储银行的作用。邮储银行成立后,应利用其网点众多、范围广泛的优势,引导资金向乡镇中小企业的投入,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满足率不高的问题。
3.完善资本市场,打开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
(1)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我国目前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股票几乎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唯一的投融资工具。交易品种少不利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使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大多数国外企业的经验是,利用债券可以避免股权流失,同时还具有成本小和投资者收益高的优势,无疑会受到企业和投资者的欢迎。另外,对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企业短期融资券工作进度作出妥善安排,促使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利用这一利率低、手续简便而且运用灵活的债券工具进行融资。
(2)发展二板市场,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我国的证券交易一开始就被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内,全国只有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从而形成了单一的全国性的资本市场,产生了诸如企业上市速度慢、监督管理困难、信息难以把握等局限。2004年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开通以来,到目前为止,只有符合条件的136家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获得了上市融资的机会。
在我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可以包括两个层面[9]:全国性的资本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可以把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发展为全国性的主要证券交易市场,主要上市业绩稳定和有一定成长性的股票,并降低上市公司的规模限制标准。同时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专门的中小企业证券交易市场,即通常所称的二板市场。日前,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张颖在“中小企业及城市发展与融资研讨会”上表示,深交所正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变革中小板市场的发审制度,加快审批速度,并在适当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后推出创业板。
(三)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政府支持体系
1.树立和强化对中小企业保护、扶持的观念
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历史上,较长时期以来奉行的是大公司、大企业先进论、优越论,对中小企业采取不屑一顾或是放任自流的态度,结果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弱点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导致其发展举步维艰。然而,现代经济理论和实践证明,伴随着科技革命、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趋势,中小企业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面对这一发展格局和发展趋势,必须转变发展思路,给予中小企业的发展必要的重视,并通过各种政府措施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更优惠的发展条件。日前,山东省银行业小企业贷款表彰推进会上,山东省银监局要求全省银行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规划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加快小企业贷款工作。2007年一季度末,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2709.1亿元,比年初增加294.63亿元,扶持小企业达26.23万户,初步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淄博市积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融资服务平台,每年举办“淄博市民营经济项目推介会”,五届推介会资金到位率超过80%,今年截止4月份,全市银行对 122家中小企业共授信56.8亿元。
2.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切规范化管理必须以规章制度作保证。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法规、制度建设上,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5/7/7 相关论文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5/7/7